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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逝的村庄




 

 

前几年春节回家,人们的话题尚算丰富,这一次感受大不相同,中心议题只有一个:钱。除了钱还是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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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山东

  
  
  
  一度对地域文化感兴趣,所以便写了《山东人,我说什么好》,节选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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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ong long ago,地球上还没有人影的时侯,在山东这块沃土上,已流露出生命孕育的迹象,凭着想象,情形大约是这样的:气候适宜,水系丰富,很多单细胞生物表现活跃,生命力相当旺盛,它们试图努把力,加把劲,把自己由单细胞变成双细胞,再由双细胞变成多细胞……最后,它们创造了奇迹,实现了梦想:“它们”成了“他们”,它们由动物变成了人类,完成了生命的质的飞跃。他们有眼睛,可以眼观六路,他们有耳朵,可以耳听八方,他们可以自由地行走,领略这世间美好的一切。
    
    
  从动物到人类这一变化,用了很久很久的时间,很久是多久?
    
    
  我不知道,反正足够漫长,足够遥远。
    
    
  时光机迅速转到四五十万年前,在山东的南部,生活了一群人,他们一个共同的名字:沂源猿人。沂源人和周口店人一样,都是中华民族的老祖先。在偌大而空旷的华夏大地上,我们的祖先,先我们一步,以自己全部的智慧和精力,探索着这个充满未知和刺激的世界。
    
    
  他们喝泉水,吃野果子,光着屁股四处奔跑,兴奋莫名。他们大约还不会唱歌,但却已可以用手舞足蹈来表达他们的快乐情绪。
    
    
  光着屁股的人们跑着跑着,时光机就转到了6000多年前,生活在山东境内的人类更多了,他们也更加成熟了。可惜的是,这其中的大部分人类,都没有留下丁点儿痕迹,以至于我们无法知晓他们的真实生活,只能凭了想象力来填补这个空白。
    
    
  幸好,生活在大汶口那一代的人类,给我们留下宝贵的资料。在已经发掘出来的文物看,勤劳聪明的大汶口人,当时已掌握了复杂的制陶工艺,在他们烧制的陶器上,有美丽的纹饰,有漂亮的外形,造型精美大方,即使是现在把它拿出来放到客厅里当装饰品,一点儿都不丢人。
    
    
  更为重要的,大汶口的男人们已是勇于承担责任的男人,他们和喜欢的女子组建了家庭,生出了小孩,并共同抚育之。而不是像之前的男人,只图生理的痛快,跟人家发生了关系,随后就溜之大吉,致使当时常常出现“只知有母不知有父”的不良情况。
    
    
  又过了2000年之后,在今天章丘的龙山成子崖一带,生活了一群龙山人,龙山人较之大汶口人,更聪明,更勤劳,他们可以烧制更精美更好看的陶器,可以制造更节省力气的生产工具。
    
    
  聪明也罢,勤劳也罢,不管大汶口人和龙山人怎样努力,他们都距离文明尚远。一般认为,金属工具的出现、文字的发明、国家的形成才是人类跨入文明社会的标志。
    
  
  差不多与夏朝同时,牛逼哄哄的东夷人盘踞在山东一带,并开始频繁绵密的对夏王朝的骚扰,由此成为夏王朝的心病。果然,没过多少年,东夷牛人后羿夺取了夏的第二代君主太康的权力,立太康的兄弟仲康为王,而自己牢牢把握了实权。
    
    
  即使到了商周时代,东夷人的骚扰依然没有停顿过。
    
    
  东夷人时代,他们创造了更多造型更多图案的陶器,并将陶器的使用范围扩大,很显然,有了用来吃饭的碗,这说明他们的食物已比较丰盛;有了用来喝酒的酒杯,这说明他们的业余生活已不像早先的人类那么单调。开心时,他们可以饮酒庆祝了;烦闷时,也可以借酒浇愁了。
    
    
  他们开始了耕种生活,不再只依靠向自然界索取食物,他们最喜欢种的是粟,就是现在的谷子,这种植物的好处是,它非常耐旱,即使在缺水季节,也能保持一定的产量。
    
    
  种地之余,他们仍然需要打猎才能更好地维持生活,因为光靠种植的那点粮食是吃不饱的。这时侯,他们更加重视群体的力量,需要围攻大型猎物时,比如狮子、老虎、豹子等等,大家会一涌而上,通力协作以获取更多的猎物。
    
    
  他们还学会了钓鱼,学会了用饲养家畜,他们学会了越来越多的本领和技能,这样下来,他们的食谱更加丰富,也使生存有了越来越多的可能。
    
    
  东夷人在夫妻的分工上,跟现在的山东人有相似之处:男主外,女主内。男人出去耕种打猎,女人在家烧饭纺织看孩子。
    
    
  东夷人好酒,没事总喜欢喝几杯,不知道,现在的山东人,是否是因为继承了他们的好饮习性,才成就现在“能喝”的美名?
    
    
  就这样,一代一代,一年一年,一秒一秒,人类慢慢向前走,跨越了时间,变换了容颜,历尽了艰辛,尝尽了苦难,越进化越高级,越进化越文明。
    
    
  再后来,人类在山东的活动越来越频繁,特别是进入文明社会之后,山东成为华夏始祖们最宏大和壮阔的舞台,他们在此上演了许多不同凡响的故事:杀伐抢掠、扩展地盘、拜天祭地……
    
    
  “山东”,在很多很多年里,都仅仅作为一个纯粹的地理概念而存在,泛指崤山、华山或太行山以东的黄河流域广大地区。
    
    
  直到1168年,金代设置山东东、西路统军司,山东才正式成为行政区划名称。
    
  
  明代的山东布政司(又称行省)管辖6府、104县,大致奠定了今山东省行政区域范围。
    
  
  清代的山东基本沿袭明代山东的版图,称山东省。
    
    
  清末,山东省有济南、东昌、泰安、兖州、沂州、曹州、登州、莱州、青州、武定10府,济宁、临清、胶州3个直隶州,共辖8个散州96个县。
    
    
  作者我是曹州人,曹州,就是现在的菏泽。
    
    
  中华民国初期, 山东划分为济南、济宁、胶东、东临4道,属县107个。
    
    
  之后至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前,行政区划及名称有变化,但所辖区域基本变化无多,山东省一直都比较完整地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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娱乐是这样练成的

  突然翻到很久前一篇帖,原来我写得这么长。缘起是某杂志做《娱乐三十年》,以下是我的娱乐史,本想写个七八万字,只是太懒。到此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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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最先知道的歌星,是彭丽媛,在我的家乡菏泽,她美名远播,人人熟知,那时候还没有电视,人们便耳闻她名字,说到印象,都会说她“嘴大”,仿佛嘴大的人都会唱歌,毛阿敏、宋祖英,董文华,这些老一辈的女歌星,天生一幅大嘴,由此唱遍天下。果然是“嘴大吃四方”,天生吃这碗饭。
  
  便恨恨地想,我为何不生得一张大嘴?
  
  小学三年级,同学樊庆雨不知从哪里弄来一个手抄的歌本,里面有三四十余首人们耳熟能详的歌词,我印象最深是《外婆家的澎湖湾》,缺水的鲁西南,听这名字便让人想象。海浪,沙滩,仙人掌……这些意项迷离而浪漫,吸引我们深深地向往。
  我和好友温勇曾经一起尽情想象台湾的那片土地,我们由衷地憎恨蒋介石,因为学长的地理课本上说“台湾人民生活在水深火热当中”,岂知,那时候的台湾的经济正在飞速增长。
  
  整整一年,最美好不过三个字,“澎湖湾”。
  
  
  彼时最主要的娱乐工具是收音机,最喜爱小喇叭,星星火炬,或者今晚八点半,有时候跟着大人听广播剧,或者电影录音剪集,那时候没广告,或者少得可怜的广告。那会儿,真正是文艺的光辉岁月,收音机除了“新闻与报纸摘要”外,基本上充满了各种形式的娱乐节目。歌曲、戏曲、相声……我相信,有一批人怀着对收音机的无限热爱,无法忘记曾经的一切过往。
  
  我记性不好,小喇叭的内容也给忘光了。只记得开头曲“嗒滴嗒,嗒滴嗒”,我家有台红灯牌收音机,基本上被老爸占据,他从那里获知世界发生的一切。只有午饭时,全家坐在一起边聊天边听《刑警803》,常常入神,被案件的扑朔迷离惊到。
  
  电台里开始播董文华的歌,《十五的月亮》,她由此声名远播。我觉得,她一定很漂亮很漂亮,后来在电视里看到真人,失望得想哭。我跟着收音机一起唱,把歌词常常给走了样,人家是“你思念,我也思念”,我唱成“你思念我啊,我也思念你”,有点滥情的味道,严重破坏了原作的美感,被老妈耻笑。
  
  读到小学高年级,又有个老乡开始扬名国内娱乐圈,他叫李雪健,是我邻村李庄人。他们村放映《焦裕禄》,海报上写着“由本村著名演员李雪健主演”。后来菏泽开牡丹花会,李雪健带她的媳妇与家乡人民见面。
  据说,他只说自己是菏泽人,绝口不提李庄,我对这点很鄙视。心想自己一旦出了名,便时时会把自己村庄的名字挂在口上。当然,到现在,我还没有出名。
  后来做娱乐记者,最想采访的人便是李雪健。直到现在,我还没有遇过他。但在心底仍然承认他是一个好演员,优秀得很彻底。
  
  有一段时间,天天不落守着收音机听刘兰芳讲《杨家将》,那时候,真的被声音的魅力所折服,印象最深是刘兰芳学马蹄的声音,哎牙,真不敢相信是嘴里发出的声音。
  
  天天为杨家将的命运担心,天天为穆氏桂英的风采迷离,哪怕村上有电影要上演,都得把傍晚把评书听完再去。晚饭十分,暮烟袅袅,家家户户,都冒出刘兰芳的声音。
  因此,在我心目中,刘氏是真正大师。后来我们小学校长去了一趟河南,说了见到了刘兰芳,让我好生羡慕了几个月。后来,谣言四起,说是刘兰芳死了,我还以为她真的死了,伤心好一段。以至于后来在电视上看过她,我差点背过气去。
  
  单田芳,袁阔成我都不爱,三国演义亦非我喜,我不喜欢乱世里的群雄作奸犯科,只喜欢杨门众将的勇猛机智,想想我骨子里的传统思维,大概跟听评书不无关系。
  
  从记事起,大约就有露天电影放。每到放映时,绝对大日子,放映员是相当吃香的职业,村里派有威望的人,专门陪他们吃饭。从下午扯上洁白地大银幕,就一直盼望天黑黑。露天电影需要占地方,我们村子大,人口多,占不到好位子只能看背面。背面不清楚,且跟正面是相反的。不过,看反面有看反面的乐趣,让人对科学怀了好奇。同一个电影,为何会有不同的演去?
  
  吃饱喝足的胖子放映员,抹抹嘴开始放电影。再烂的片子,都能耐得住看下去。那时候,片子的类型倒不少,喜剧,悲剧,正剧,无一不包,戏曲,武打,爱情,无一不容。反响最热烈,人们最待见的,是农村的题材剧。比如《月亮湾的笑声》《咱们的牛百岁》等等,都是讲富裕起来的新农村,人民群众在干部带领下,勇敢致富的故事。那时候的导演和演员相当敬业,拍电影前一般先体验生活,从影片受欢迎的程度看,整个拍摄是有群众基础的。
  
  最诡异的是,那时候的电影,还有许多译制片,如南斯拉夫的《桥》,这种电影,通常观众都不怎么感兴趣,很容易就睡着了。有孩子的父母,都是拉着地排车看电影,孩子一睡,就会把孩子放进地排车,用被子一盖,很实用。
  
  我印象深刻的译制片是《佐罗》,高大威猛英俊帅气的佐罗,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绝对是个可爱的帅小伙。就是我们想成为的人。
  
  人人都以为最早的武打电影是《少林寺》,以我的观影经验,却是《神秘的大佛》,诡异的音乐,黑幽幽的场景,彻底吓住了我,那是一部恐怖武打片,印象仅此而已。且有一个名字因此留在生命的痕迹里,刘晓庆。那可能是她曾经主演的第一部。
  二十余年过去,她居然仍然活跃在娱乐圈,并不时制造新闻。果然是长青藤,不老树,生生不息,生命力旺盛得成了妖。
  
  居然,还看了不少的戏曲电影,《抬花轿》《孙安动本》《白奶奶醉酒》《墙头记》,很多记不得名字。最喜欢《抬花轿》,女主角周风莲实在是古代妇女中的一个异数,古道热肠,大大咧咧,自己不爽的,都会当着众人提出来,泼辣得不行。其中一段唱腔着实经曲,在豫剧里是名段。把新娘子的喜悦、开心、麻辣,唱得一览无余。
  
  很奇怪,小学时代记住了为数不多的演员名字。朱琳、陈冲、郭凯敏、朱时茂、韩乔月……还有迟志强。
  姥姥家墙上有一串电影演员的小画,上面的演员许多都不曾看过他们的作品。但有几个气质很好,很耐看。韩乔月(或者是韩月乔)嘴也大,我喜欢嘴大的,嘴大是我小时候漂亮的最重要标准。
  迟志强的电影没看过,但有一本《小字辈》的小人书。画面里的他,帅气,热情,助人为乐……我喜欢这样的人。但不久便从杂志上看到,他因流氓罪琅当入狱。报道看得触目惊心,说他和一群女青年鬼混之类。
  
  不久前又从报纸上电视上看到他的消息,聊过去的一些情景,当然有为自己辩护的意思,但好像以当时之情况,流氓罪是个天大的误解,他和当时的高干女儿发生性关系,实是你情我愿,谈不上有入狱之严重。人生造化,命运果然无常。
  我最关心的,他怎么由一个英俊小伙变成一个大肚中年?哎,情何以堪。
  
  小朋友最喜欢的电影,有三类,一类是战争片,一类是武打片,一类是动画片。我们的战争片,好人和坏人区分明显,贼眉鼠眼的,一定是伪军国军或者日军,高大威武,不怒自威的,一定是我党的优秀战士和干部。
  《地雷战》,《地道战》,看得痛快淋漓,我军和我人民,以智慧的创造力,把敌人玩弄于股掌之中,快莫大焉。读大一时,我去山东海阳的地雷战故事发生地,特地和那块著名的石头合了影。
  
  有两部电影不得不提,分别是《解放石家庄》和《血战台儿庄》,前者忘了剧情,后者确是记忆深刻,血腥无比的战争场面,大概会让人萌生痛恨战争的影子吧?对李宗仁唯的好印象,也源于此。而共党能放下身段,客观地反映抗战史实,也是这部电影之相当珍贵的地方。
  
  80年代初,武打之风弥漫。《少林寺》让李连杰一炮而红,从此步入武打明星生涯。后面又有《武当》《武林志》《少林小子》《南北少林》等片,一时间,全国一片喊打,在校园里,我们都会比划从电影里学到的那些招式。
  
  
  我们有个聪明的老乡,趁此机会开办“宋江武术学校”,以此后的几年里,他的学校威名大震,以“狗娃闹春”的节目上过春晚,赚了一个盆满钵满。
  
  《少林寺》让我记住的,不是秃鹰,不是李连杰,而是那个女主角,她叫“白无暇”,我爸给我解释说,“暇”是微小的斑点,“无暇”则是没有斑点,又姓白,他一直说这名字取得好。我也一直觉得这名字取得好,直到今天。
  
  由“少林寺”引发的另一事件,是离我村六七公里的一个村子,有个远近闻名的练武达人,名唤“孙风喜”,此人武功了得,打遍四邻八方,从无敌手。心骄气傲之下,他去了少林寺,攻击人家和尚,结果被人打得鼻青脸肿,又给灰溜溜回来。
  
  说这故事的人,讲得有鼻子有眼,但无人亲眼做证。
  
  在我的小学校里谣言四起,人们纷纷传言,说是李连杰逞能去苏联比武,结果一到那,就被十三岁的小姑娘把腿给打断了。
  想想,这些传言真是无一靠谱。但依靠口耳相传,却是当时最权威的说法。
  
  动画片,我们和城里孩子同步接受了中国最优秀的作品,那便是经典之中的经典,《大闹天宫》和《哪咤闹海》。
  
  村里的电影,基本上,每月一次,所以,常常是邻村之间都相互串着看,有次,我们奔了五六公里,去另外的村子看电影,可谓气喘吁吁。闲来无事的冬天,人们宁愿走很远的路,也要去看,影像之魅力,甚是非凡。
  
  后来发生了奇迹,差不多每半月都会有电影看。这系因为,农村提倡新式婚姻,政府不主张大家送实物性的礼品,于是,许多前卫的年轻人,便送电影。并且,在放映前,大喇叭里还会公布送电影者的名字:“各位乡亲,今晚的电影由某某某和某某某及某某某赠送”,倍有面子。
  
  有一场电影比较特别,是梁山县化肥厂送的。村里买了许多梁山化肥厂的肥料,人家便送电影过来。那一次演的是《燕子李三》,反正都是英雄好汉。梁山人不知是否还存曾经的锐气与豪气?后来,梁山从菏泽划给了济宁,我就很少关心它的消息。
  
  看电影还是农村男女谈恋爱的好季节,我们在中间到附近的空地或树后撒尿,任原始的本能尽情挥洒,享受着肆意的快乐之时,便常会看到一些青年男女躲在树后谈恋爱,身体贴着身体,那时候我们还没有生理的知识,只是远远地看着他们亲嘴便有种莫名的兴奋。有时候会大叫一声,那一对男女便会迅速散去。
  
  值得一说的,八十年代中期,开放之初,许多不良习气席卷了农村。
  许许多多的青年们,学着电影上的城市青年们,争先恐后地谈起恋爱。谈恋爱总归是美好的事,但事情并不那么简单。那系因为,私奔开始成为一种潮流。越来越多的农村小伙子和农村大姑娘,谈了几天恋爱,还没有坚实地爱情基础,大家就双双脱离家乡,奔向了远方。
  结局是,好景不长,许多又回来。小伙子免不能被训一通,大姑娘免不了挨打。在鲁西南,这等事体让家乡觉得伤风败俗,坏了自家名声。
  
  有的大姑娘怀了孕,更遭父母唾弃。
  
  好像后面来有部电影,就叫《私奔》,专门讲述私奔之后的不良后果,放映之后稳定了不少男女。
  
  有一种叫“录像”的东西开始流行,比之电影虽然小了些,但仍然能吸引不少人。放的都是港台的片子,武打的居多。鲁西南尚武习气,喜打。这类片子相当有市场。
  
  我慢慢也成为录像厅的常客。小学时代做过最奢侈的事情是,和好友温勇一起,骑着自行车到县城去,坐到一家录像厅里,一坐就是六七个小时。出得录像厅,天色已黑得不像话。回到家,免不了一阵骂。
  
  后面还要说到这录像。说说不堪回首的青春故事。
  
  鲁西南农村的娱乐活动,除了上面所述种种,当然还有一种不可或缺,那就是“听戏”。大点的村庄,每年都有大戏,是那种各种人才俱全的大型剧团,吹拉弹唱,全部包下。在村子的中央空地上,搭建一个大舞台。从天亮唱到天黑,是那个时代的全村狂欢节。当然,也会有邻村的人来,顺便大家都可以走个亲戚串个门,拉拉家常什么的。
  
  那时候剧团不是收银子,而是收粮食。每家交一些粮,请了剧团来演。菏泽是戏曲之乡,人人都是行家。我最早听的,是两夹弦和柳子戏,豫剧也有。
  
  我不喜欢咿咿呀呀的戏,却喜欢几千人一起看戏的气氛。更重要的,这一处大戏,也等于是一出欢乐的市集,卖什么的都有,吃喝居多,可以吃到许多的好东西。一群孩子,喜欢在人群里钻来钻去,变着法儿凑热闹。有时候会跑到后台,看女演员化妆。
  
  有一点一直不明白,演员的脑子是怎么构成,一下子可以记得住那么多唱词,而我,却常为背诵一篇课文伤透脑筋。
  
  我最是奇怪,我们那个偌大的村庄,为何一直没有戏唱,在我的记忆里,仅有一年,唱过一出大戏,此外,就没有专门的剧团来过。
  
  没有专门的剧团,却有小团体找上门来。
  
  我说的小团体一般三个人,专唱河南坠子。河南坠子一般前面先唱一个小段,然后唱“连续剧”,是连载的大故事,一唱至少是两周,多的是一个月。唱一个完整故事。
  
  小团体里面一般会有个瞎子。一般会有个女的。这些似乎都是不成文规定。
  
  开场白一般是:“说书不说书,上场来先做四句诗”,我记得有一个四句诗的前两句:“墙上画马不能骑,骡子拉磨不如驴”,风趣幽默却又大实话一般。
  
  我听过最好的故事是《大红袍》,讲海瑞和严嵩父子等人斗争的故事。唱戏的三个人,主唱是瘸子,打鼓的是他媳妇,正常人,另一拉二胡的,是个瞎子。
  
  瘸子很会讲故事,语言绘声绘色,唱了半个月,结果故事还有一大半。待他们走后,全村人民因为心系海瑞,又硬生生地把人家给请回来了。
  
  那时候唱完戏,一般是不给钱的,而是他们挨家挨户收粮食。收了几袋子小麦,他们想办法卖掉,换得钱财。
  
  我对“卖艺”一词,从小便有深刻细致的体会。这些游走江湖的艺人,须有一身过硬的本领。那时候条件所限,他们没办法假唱,没办法偷工减料,必有实打实的本领,才能真正地混口饭,如果你的表演不受欢迎,你想填饱肚皮还是件挺困难的事,尤其是在大家都不富裕的年代。
  
  菏泽无愧戏曲之乡的美名,出了一个著名的豫剧大师,那便是马金风,马老师和常香玉,分别是豫东与豫西派的两个杰出代表,名头都响当当的。
  
  转眼便是初中,一下子感觉长大了,有喉节了,长胡子了,女同学胸前开始鼓鼓的,莫名的情愫在涌动,无聊的时间在增多,不知不觉的,有时候会玩深沉了,有时候会耍个性了,有时候会散发哀怨了,霍地一下,爱情似乎也在蠢蠢欲动了。
  
  对于娱乐节目的需求多起来,但我们那个小小的地方依然贫乏而无助,收音机还是我最好的伙伴。有一次,我偷偷给中央电台的叔叔阿姨写信,诉说我种种无聊的心迹,以及无敌的郁闷,我觉得,我在这个世界上活不久了。人家没回信,我更加无助。
  
  听的歌开始向情歌靠拢。这时候,很神奇的一件事情发生了,电台里开始流行一种点歌节目,全中国都点起歌来。我的朋友郭银增是文艺尖子,到县电台为我们全班点了一首歌,《我的未来不是梦》。听得热血沸腾的,后来把歌词写在我家的厨房的墙上,被老爸着实嘲笑了一番。我爸说,“常立志”不如“立长志”,不幸被他言中,我果然是个长立志的人,三五天就立一次志,结果一事无成。
  
  我喜欢上班里的一个姑娘,她来自东北,我偷偷写信给她说:“让我们一起建立起来像马克思和恩格斯那样伟大的友谊吧”。她答应了。
  
  91的阳历新年,我组织大家开了一场联欢会。郭银增唱了一首好像叫《闪亮星河》的歌,丫真像歌星一样,打扮得油头粉面,神神道道的,手里明明没有麦克风,也比划得活灵活现。那首歌互动性很强,最后全班的同学跟他一起唱。
  
  大家被他弄得很嗨,好像参加CCTV春晚一样嗨。我喜欢的东北女孩唱《酒干倘卖无》,唱得我心碎。
  
  枯燥的学习生活,让躁动的青春无处落地。我们便偷偷溜出去,看录像或者逛县城,到田里偷玉米煮着吃,或是到河里洗野澡。
  
  我读初二的暑假,姑姑到老家做生意,把她家的电视机不远万里从内蒙弄到了山东,啊,我不得不说,我丰富的娱乐生活由此开始,那是一台黑白14寸电视机。在那一整年,许多邻居都搬了小板凳来我家看电影。
  
  我第一次看到小虎队,我的妈,人家怎么长得这么好看啊,人家那舞蹈跳得真叫一个帅啊,人家那打扮真叫时尚啊。
  
  当时被迷得要死要活的,我便跟着唱,老爸看我嗨,便狠狠打压我在文艺方面的兴趣:“你这点小心思,如果用到学习上,成绩一定好得不得了。”我很反感这样的说法,学习的时候也便故意走神。
  
  邻居家的,比我年长几岁的小叔有台录音机,还是双卡的,体积宠大,天天把声音开得特别响,放那个时代的流行歌曲,我估计都是些张蔷啊,李玲玉啊什么的,那时候的歌,好像没有现在的歌这么阴暗无耻,这么撒心裂肺,这么哭天抢地,这么失实夸张,全是一水的甜歌儿,轻松明快,积极向上,你一听那歌,浑身都充满劲儿。蔡国庆那些歌尤其深入人心:“一个有三百六十五个日出,我有三百六十五个祝福”,当然,歌词是失实的,因为还有下雨天,还有下雪天,不可能有三百六十五个日出。写歌词的人基本属于没脑子的。
  
  电视节目里,好看的电影剧确实不多,那个年代,真是神奇得要死,开放程度远不如今天的时候,却有大量的译制片充斥在荧屏上。我讨厌一部长达五十余集的《老干探》,故事出奇地又臭又长,主人公里也没有俊男靓女,看得我几乎要爆炸。类似的电视剧比比皆是,多不可数。
  
  最喜欢还是娱乐节目,最早的电视节目型态,来源于山东电视台,我们全家公认的最漂亮的山东主持人,是一个叫李敏的大姐,那大姐是台柱,每周都露脸儿,节目好像叫《星期天文艺》之类,就是一些歌曲的大集荟,那时候好像还没有MV这种说法,全是那种录制出来的现象演唱,那时候的舞蹈都是扭动幅度挺大的那种,现在看起来会觉得超奇怪。
  
  我们还喜欢《综艺大观》,喜欢倪萍,我们全家都觉得她特有范儿,不愧是多才多艺的山东美女。每天早上看中央台重播的《综艺大观》,成了暑期生活相当重要的一部分。后来这节目撤掉时,我还遗憾得不成样子。我知道,那代表着一个时代的结束,代表着一代主持人的结束。
  
  喜欢陈佩斯,朱时茂,赵本山,宋丹丹……他们才是真正的表演艺术家,真正的大师,欢笑如此可贵,他们每年都可以让我们笑上一次。
  
  校园歌曲盛行,《军港的夜》、《我多想唱》,抒写心声,自然真实,是时代里最难得的声音,也是里程碑式的作品。从此,真正的内地流行音乐时代开始了。
  
  突然,从港台刮来了一阵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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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的酒量

  最近看鲁迅上瘾,因此将写若干篇与鲁迅相关的文字,旨在说明家长里短,无有苦大仇深,想说生活才是要紧的事。 
  
  
  
  
  
  鲁迅的文学作品中,“酒”实在是重要的元素之一,因了酒精的作用,他笔下的人物立马活灵活现起来。
  即便阿Q这般贫穷的落魄人物,亦是常常饮些酒的,因此,与之有关的话题和行为,也常在酒店里展开;而形容枯槁的孔乙己一出场,则直接便出现在咸亨酒店中:“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他身材很高大;青白脸色,皱纹间时常夹些伤痕;一部乱蓬蓬的花白的胡子。穿的虽然是长衫,可是又脏又破,似乎十多年没有补,也没有洗。他对人说话,总是满口之乎者也,教人半懂不懂的。”其迂腐之态,跃然纸上;而近乎写实性质的小说《在酒楼上》,整个故事都在酒楼上展开,酒入愁肠,自然成了倾诉情感的最佳道具。
    
  酒于鲁迅,是成长中深刻的记忆。他的家乡绍兴,乃是著名的绍兴老酒产地,乡邻街坊几乎家家可以酿制,于这样的氤氲香气里成长,与酒的接触必不可少。可以想见的情景是,在鲁迅的少年时代,或者在悠闲的时节,或者在年夜的饭桌上,父亲或男性长辈鼓励迅哥儿与他们喝上一杯,以此来制造其乐融融的欢庆气氛。父亲善饮,无人对饮时叫儿子喝上一杯亦在情理当中。
    
  周作人说,“我的父亲是很能喝酒的,我不知道他能喝多少,只记得他每晚用花生米水果等下酒,且喝且谈天,至少要花费两点钟,恐怕所喝的酒一定很不少了。”
    
  绍兴老酒属于酿造酒,它以精白糯米酿造,酒精浓度在14~18度左右。按其酿造方式可分为元红酒、加饭酒、善酿酒及封缸酒(绍兴地区又称为“香雪酒”)。绍兴老酒风味独特,香醇厚道,这得益于当地的甘冽的泉水、酿造的技术以及岁月的淬炼。据说当地的爱酒人,甚至有将一年所收糯米全部用于酿造还不够喝的奇闻,由此可见好酒者在这块土地上从不鲜见。
    
  酒坛子打开,香气四溢,鲁迅的思绪必然无法停下,文采亦来得迅猛。因之,鲁迅的文脉与故乡,总有千丝万缕之联系。
    
  绍兴说吃酒,几乎全是黄酒,吃的人起码两碗,称为一提;若是上酒店去只吃一碗,那便不大够资格;实际上大众也都有相当的酒量,平常少吃还是为了经济关系,大抵至少吃上两碗是不成问题的。①②
    
  鲁迅自然也在这大众当中。
    
  但他的酒量到底有多大?估计没有几个人知道。与鲁迅过往密切的亲友,大都闪烁其词,语带含糊,鲜有几个人提及他的酒量。只有周作人明确说:鲁迅的酒量不大,可是喜欢喝几杯,特别是与朋友对谈的时候,例如在乡下办师范学堂那时,与范爱农对酌。
    
  好友曹聚仁的回忆则更显湖涂:“我和鲁迅同过许多回酒席,他也曾在我家中喝过酒,我知道他会喝酒;他的酒量究竟多少,我可不十分清楚。”曹聚仁因此揣测,鲁迅《在酒楼上》里的描述,便是他自己的酒量:“一斤绍酒,十个油豆腐,辣酱要多!”而好友范爱农要比鲁迅能喝一些,要两斤多。
    
  鲁迅日记里,也常见到他与朋友宴饮的记录,他与郁达夫、许寿裳、萧红、萧军、林语堂、李小峰等人,大约都有一起饮酒过。但几乎无人注意鲁迅的酒量,这几乎可以说明两点:一、鲁迅是理性的饮酒者,很少酗酒,少豪饮,几以适度为宜,基本不多喝;二、鲁迅喝酒,多为怡情,少做发泄。
    
  鲁迅爱喝几口,却也是不争的事实。曹氏之评价“会喝酒”是对的,没有过相当的经验和体会,没喝过几次酒,肯定“不会喝”,只有经过切身的体验和感悟,才能体验酒之妙处,才称得上“会喝酒”,“会喝酒”可不是一般的评价,它大约也有两层含义:一是爱喝会喝,二是知晓酒中真义。
    
  会喝酒的人,最能体会酒的妙处。酒和毒品类似,能引人上瘾,易成为精神的寄托物;但酒亦能提神,轻啜细品,酒入喉咙,然后又进入五脏六腑,爬满每一个细胞,令它们都鼓舞。五六分醉时,便可以忘记人世间一切烦恼,求得短暂的温柔乡,排解掉内心的寂寞和孤独。但饮酒却要有个分寸,倘若拿捏不住,使自己酩酊大醉,便会伤肝伤胃伤身伤心。
    
  会喝与不会喝,便是看这分寸的拿捏。显然,鲁迅是会喝的人。当然,也不能不说偶有例外,谁还没个失去理性的时候,鲁迅是人,自然也有一般人之缺点。
    
  当年鲁迅独身一人来京,到教育部做无聊乏味的公务员。他最先寄居于冷僻清静的绍兴会馆,人地两生,不免常被孤独侵袭,自己又不开伙做饭,常自个儿在附近的餐馆里解决,因此,寄情于酒,喝上几口是自然而然的事情了。到后来,情况渐次好转,身边也有了三五好友,常在一起把酒言欢,与住处绍兴会馆毗邻的广和居自然成为他们常去的酒馆,广和居主营鲁菜,菜品未必对他的口味,但因为近,也算一件省心的事了。
    
  教育部同事齐寿山对鲁迅崇拜有加,鲁迅也喜欢他的脾性,二人性格相投,一见如故,常于公事之余,神侃天下,尽得妙语,十分相得。因此,鲁迅在日记中夸张的记载“晨头疼,与齐寿山闲话良久始愈”,友情于此可见一斑。在生活上,齐寿山更是鲁迅的最佳帮手,三十余次借钱给鲁迅,助其摆脱困境。与这样的朋友相处,不喝点小酒怎行。因此,鲁迅日记里,便可以常读到二人一起喝酒的记录,试举两例,1915年9月10日晚,鲁迅应邀去齐家吃蟹,席间痛饮,深夜才归,但并不见有喝醉的提法。1925年8月14日教育部下令免去鲁迅职务,三天后“晚往公园,寿山招饮也”,鲁迅猝然遭难,受到当局打击,朋友仗义置酒为之去惊,可见其用心良苦也。
    
  在北京的酒友,除去齐寿山外,还有三位也着实亲密,一是许寿裳,一是沈兼士,一是钱稻孙。许氏是鲁迅的绍兴同乡,留日同学,终生挚友,曾参与鲁迅人生的许多重大转折;沈氏系北大国文系教授,著名小说家;钱则是鲁迅的教育部同事,著名的翻译家。
    
  酒要和好友一起喝,饭也要好友一起吃,鲁迅虽则理性,但也是性情中人,痛饮之时,并无忌惮,放开而为之。但大多时候,他还是相当理性,细饮慢品,在友情的包围中,体味酒之妙处。酒在此时,真有为友情加温为聊天助兴之功效。
    
  因此,若要真探究起鲁迅真正的酒量,还真难说得清楚。连亲友的记录,都未必见得确切,因为各人凭了记忆去验证,却恰是未见另外场合下之鲁迅。一般的记载,大都觉得鲁迅酒量有限,不胜酒力,但这也靠不住。
    
  沈兼士说,“酒,他不但嗜喝,而且酒量很大,天天要喝,起初喝啤酒,总是几瓶几瓶的喝,以后又觉得喝啤酒不过瘾,‘白干’‘绍兴’也都喝起来。”
    
  而许钦文的回忆则支持沈氏的说法:“他的喝酒实在也有点凶,且不说在酒的本身上面;有一回,他把酒拿把老虎尾巴里喝(老虎尾巴是指鲁迅的住处,笔者注),下酒的是小小的一碟炸馄饨,他把胡椒粉接连加了三次。”又说,鲁迅常叫人“买十个铜子的白干!”③,十个铜子,差不多买一斤左右便宜的白干,这酒量可谓不小,当然,他也未必一次给喝完。
    
  不过,饮酒这事,跟天时地利人和都有很大关系,在什么地方喝,在什么时间喝,和什么人喝,都很重要,人逢知己千杯少,话不投机半句多。一杯两杯可以醉,一瓶两瓶却也可以清醒如初。
    
  酒桌是鲁迅与人交往的重要方式,许多的文人和朋友,便是在这酒席之上相识并相知的,但也是这酒桌,令他与人产生罅隙和矛盾。唐弢在《第一次会见鲁迅先生》中,记述了这样一件事:在酒桌上,鲁迅批评林语堂,说他“每个月要挤出两本幽默来,本身便是件很不幽默的事”,这隐隐让林语堂不快。
    
  但又是这酒桌上,鲁迅向来是话题的中心人物,他对于任何事,都有自己的主张,提供精辟的意见,与知心朋友一起喝酒,他向来是谈笑风生,逗人发笑,根本不是一个表面上看得到的严肃。
    
  鲁迅对酒虽然没瘾,但总爱喝点,许广平一度亦曾因此而担心他的身体。就鲁迅的饮酒问题,她曾向郁达夫求教:“周先生平常喜欢喝一点酒,还是给他喝什么酒好?”郁达夫提供的答案是黄酒。许广平很无奈,告诉郁达夫鲁迅喝黄酒老要喝很多,所以换给他喝五加皮了,
    
  但五加皮酒性烈,她便在平时把瓶塞拿开,好让酒气消散些。
    
  郁达夫借此机会,很是认真地为许广平普及了一番酒水的常识,并告诉她,第一选择是优质的陈黄酒,第二选择是啤酒。至于五加皮,为健康计,还是不要喝了。
    
    
    
    
    ①《知堂谈吃》,P200,山东画报出版社,2005年2月第一版
    ②《鲁迅评传》,P11,复旦大学出版社,2006年1月第一版
    ③《在老虎尾巴的鲁迅先生》,P30,上海文化出版社,2007年1月第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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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子向西,歌德向东

  


  
  这一次活动筹备时间之短,相当罕见。所费周折之多,前所未有。
  
  希望成功又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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