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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少纳言喜不喜欢串门?

  
  
  隔壁的郑姐送来一碟菜,站在厨房里跟我说话。一边说话一边把我的锅碗瓢盆的位置整理了一遍,几分钟之间,厨房顿时明窗净几了好几个百分点,仿佛照片调亮了几层色阶。这真是很快乐的事。
  
  去郑姐家归还碟子,站在她的厨房跟她说话。一边说话一边看她干活,左炉爆炒右炉慢熬,一手烧菜一手调料,抽空转身切把葱花,想起了严歌苓写王葡萄的一句话:“她浑身上下没有一个废动作。”那也是很快乐的事。
  
  在冬天南方“没有霜雪也觉得很冷的天气”,客人到家里来吃火锅,准备了一堆的火锅料仿佛要准备吃它一整个冬天,炉子的水汽腾腾上升,围坐的时候想起还应该来点酒。这是很有意思的。
  
  说了要去朋友家住两天,于是准备了各种各样的小礼物,到达的时候像个圣诞老人一样被围住了,孩子们扑上来拆礼物,主人寒暄着开始煮茶。这也是很有意思的。
  
  想到晚上可以在朋友家的沙发闲坐喝茶到深夜,孩子们在另一间房间睡着了。想到第二天不必早起,所以一起看看一张碟也很好,就像单身时那样。这是最有意思的。
  
  当年“一人吃饱全家不饿”的时候,搭个伙吃饭是最常见的事,成家之后少有这样的事,但如果能拖家带口地到对方家里住上几天,便把两个人之间的友谊发展成两家人的友谊,那岂不是更幸运的事。
  
  听说亲戚要来家里小住,到超市去买新毛巾和新棉被,晾晒被芯和枕头,补充家里的囤积的各种零食,整理房间,腾空一个小柜子放置客人的用品,这些也是很有趣味的。
  
  亲戚从家乡来,带来乡音、儿时的美食、邻里的八卦。君从故乡来,应知故乡事。来时绮窗前,寒梅著花未?小时不知作者为什么管得这么多,故乡窗头那枝梅花开不开干卿何事。现在觉得那枝梅花开没开,确实也是很有意思的。
  
  几乎所有来我家小住的朋友或亲戚都是能干的,这简直就是命运的精心安排。在她们的带领下我有了收拾家务的动力,开始像一个中学生家长一样对待自己,懒骨头动起来了,灶头也不再冰冷萧索。我谦虚地学习冰箱的储藏原则,学习衣柜的收纳秘诀,当夜幕来临,厨房里灯光大亮,我屁颠颠地打着下手,暗自吞着口水。
  
  当然也不是所有的人来做客都能帮我整理生活,最典型的例外是老王,她来我家基本就是坐在沙发的同一位置上看书,来两天就坐两天,我的沙发都让她给坐出一个凹下去的窝来。她虽然对我没有丝毫帮助,但也可以不管她,所以我也不反对她来;有时甚至愿意她来,因为她来了可以证明有人比我更懒。那也是很有意思的。
  
  清少纳言写了很多生活里的小确幸小情致,每说一句就要感叹一声:“这是很有意思的。”或“那也很有意思。”“那也是很有趣味的。”她除了说“春天是破晓的时候最好……夏天是夜里最好……秋天是傍晚最好……听那子规希微的鸣叫,那是很有意思的……”之类,她也絮絮叨叨地说着日常琐事:“作节日衣服用的青朽叶色和二蓝的布匹成卷,放在木箱的盖里,上面包着一些纸只是装个样子,拿着来往的送礼,也是很有意思的。”
  
  那么清少纳言会不会也喜欢走亲戚呢?会不会喜欢有人来家里做客呢?如果有《枕草子》的现代中国版,会不会有这么一则:年底将近的时候,远方有朋友一家要来我家和我们一起过年,想到她们已在春运浪潮中买好了票,准备好行李和给我的礼物,想到我们将坐在一起看春晚,打发各自的老公去做点宵夜,倒杯小酒,点评董卿董军和赵本山,这真是很有意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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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老师就要回国了

  
  
  刚参加工作的时候,住的是一个八平米的小房间(还包括洗手间),是单位分的单身宿舍。隔壁房间住的就是牛老师,我习惯这么叫她,现在想想这称呼太生份了点,完全配不上她给予我的亲切。
  牛老师那时也还没对象,其实我们那栋楼每个没对象的人都很孤独,因为这地方实在太冷清了。回忆起来仍觉得冷清,多数的房门都终日紧闭,也不知里面有没住人,楼道破旧脏乱,堆满杂物,无声无息,白天时候,唯一的动静就是那些鼠窜的老鼠们。
  不过我刚来不久就和牛老师认识了,原因是我的厕所下水道堵了,只好到隔壁借用牛老师的。但不知为什么,过了一天,牛老师的厕所也堵了。向党保证,真的不是我的错啊。当然牛老师也没怪我,据说这里的厕所确实时常不通畅。只是我们双双陷入了无厕可归的境地。
  当然这事很快就解决了。但更多的事情接蹱而来,好像故意要让我不断见识牛老师的友好。比如,有一天我的房间因为没有关紧门户,跑进了一只老鼠。你能想象这是件多么可怕的事吗?倒不是担心老鼠咬我,更不是担心鼠疫,而是,在这沉静的、安稳的空间里,突然有了我之外的一种活物,而且它是潜伏着的,这种想象就足够让人颤抖了。
  房间进了老鼠之后,我就只好把我的空间拱手相让,因为我无法想象自己能睡在被老鼠踩踏过的床上、被窝里,无法想象能光着脚站在老鼠奔跑过的地板胶上,算我娇气,但跟动物共同生活确实很困难,就算把老鼠换成猫,难度也差不了多少。我向来觉得哺乳动物的脸有一种惊悚的效果,而它们的毛发和软软的躯体更加重了这种效果。
  我试图将那只老鼠赶出去,但是各种方法都证明这只老鼠吃定我了。最后只好去隔壁投奔牛老师。我拎着我的枕头开门见山:“牛老师,今天晚上我在你这睡觉行吗?”要是现在有个不太熟的人像当时的我那样叩响我的房间,说要在一张一米宽的床上与我挤着睡一晚,我估计也会觉得茫然:太生猛了。
  但牛老师毫不以为忤,还把她的床让给我,因为她的床只有一米宽,很难挤得下两个人。但我良知未泯,不能让她因我而睡地板,后来我们想了个办法,把一米宽的床用几把凳子加宽,然后挤着睡着了。
  后来牛老师有对象了。结婚了。她让我叫他:夏姐夫。
  夏姐夫对牛老师很好,牛老师怀孕的时候,夏姐夫自己上街给牛老师买孕妇裙,天黑时他满头大汗地回来了,像一个瘦弱版的圣诞老人。第二天他说:“唉!昨夜我一闭眼睛,眼前就是一条条的孕妇裙,做梦都眼花缭乱!” 可怜的夏姐夫逛街逛伤了。
  夏姐夫还会做菜。我当然也就义不容辞了。我是吃遍了他做的一系列湘菜后,他们才买了房子搬走的。这是后话。
  还说刚工作那会儿,我作为话痨,啥事都跟牛老师说。其实都是一个大单位的,后来牛老师也认识了在我口中已很熟悉的人,初见之下,牛老师忍不住脱口而出:“啊,就是你!” 当年我的絮叨在她眼前一下子立体了。
  不过我怎么也想不起我当时作为话痨跟牛老师说了些什么,那些年在我的回忆中就像一部默片似的,没有对白没有背景音乐,只留了个氛围。牛老师给我的氛围就是,安全。正如我记不得我跟她说过什么,我也记不得她跟我说过什么,但光是让我做一个话痨这样的事实,就足够说明她给我的安全感了。
  直到牛老师搬家后,我还偶尔去她家吃饭,让我最为喜欢的是,牛老师并不做过多的准备,只是俗话说的“添双筷子”。这样好,这样我才不把自己当外人嘛,才可以多去嘛。
  我发现人与人的交往是从一开始就定了调子的,从一开始我就是不停地麻烦牛老师,精神上诉苦呀,生活上求助呀,她习惯了我也习惯了。我结婚时她在国外,小宝出生一年后她才回来,一回来就塞了个很大的红包,似乎有点双重贺礼的意思。我突然反应过来了,大叫:你结婚时我好像没给你红包,你生孩子我也好像没给你红包?她说,你不用给我。为啥我不用给你,你却总要给我呢?再问她就嘿嘿笑。我在她家吃饭吃了单身那么多年,想请她也来我家吃一顿饭吧,却因为水平不稳发挥太差,煮了一桌全被我老公疑惑“这能吃吗?”只好下楼买烧鹅等熟食救场。所以基本我都处于无以为报的状态。总之,人与人的交往真是从一开始就定了调子的,我就是这样占便宜的一方,我欠揍地说,我也没有什么办法。
  她生了个很乖的儿子夏博文,等博文长到六七岁,我也及时生了小宝。于是母辈的情谊继续福荫子辈,小宝代替我,继续麻烦她儿子了。让博文哥哥带他做这模型那工作,玩这个玩那个,十岁的博文已经能带四岁的小宝去买橙汁,过马路时懂得拉得四处乱蹦的小宝。去年一年他们去了国外,小宝念叨了无数遍:我们去加拿大找博文哥哥吧。
  我也盼他们快回来,他们马上就回来了。又有地方让我去白吃白喝还帮我带娃了。想到这里,我觉得我的命确实挺好的。所以,这是一篇晒命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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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思成的文字感觉

  
  
  梁思成的文字感觉是很好的,从他给人取的名字可以看出来。他的一对儿女,梁再冰,梁从诫,名字很有气质,而且含意上构成别致的对衬。这俩名字说不上惊艳,但是顺眼、耐听,梁思成给人取的名字多是这种风格,下面会说到。这对儿女的名字里带有梁思成的个人感情,再冰是纪念父亲梁启超,从诫是纪念“天书”的作者宋朝李诫,这些感情表达得从容不迫,独特,但又不奇崛。若论取名字的才华,梁思成超过了他父亲,梁启超给孩子取的名字是:思成、思顺、思永、思忠……,也不坏,但少了那点风致。
  给儿女取名字可能也有林徽因的份,但他们的一对美国朋友的名字,则明确是梁思成取的。费正清,费慰梅,是从音译中得来的名字,含义好,而且是地地道道的中国味道,又符合他们各自的气质。比如正清如果是“政清”或“诤清”那都不对,慰梅如果改成“薇湄”、“苇眉”都是一些美丽的字,但味道就完全不同了,都不妥,哪怕就是“蔚梅”也不好,偏偏一定要“慰梅”二字,又优雅又亲切,甚至还有一点适度的甜蜜。而且这个名字里面有温度,有家常布的温度,与费慰梅这个人的性情十分吻合,如果你看过她的文字的话。
  费正清有段时间曾把中文名改成“范朋克”,原因是陆军情报局的费希尔也用了“费”这个姓。“范朋克”这个中文名,就像多数强译的名字一样带着金属性质的古怪。这不奇怪,确实多数的中文译名都是“范朋克”这个水平,都这么古怪,一看就知道是个外国名字。像“费正清”这样音义浑然天成、气象疏朗不凡的译名,不是谁都取得出来的。当然后来“范朋克”还是恢复成“费正清”了。
  再说,姓费也比姓范好,费字里的骨头比范字里的多。范字温,偏胖。这些就是费正清这个外国人所不懂的。
  所以说,梁思成对文字的感觉,一定是十分敏锐的。不敏感的人取不出这样的名字。同样,对文字不敏感的人,也不会热衷给人取名字。
  营造学社在李庄时期招聘了一位学员叫罗哲文,他原来的名字叫罗自福。罗自福来的时候还小,才十几岁,常被捉弄,经常趴在地上打弹珠,别人就作打油诗取笑他“早打珠,晚打珠,日日打珠不读书”。还因为名字跟美国总统罗斯福相仿,大家就给他取个名号叫罗总统。罗自福很难为情。梁思成看着这个比儿子大不了多少的孩子,很怜爱,给他改了个名字叫罗哲文。从此罗自福走上了罗哲文的康庄大道。罗哲文这名字也可以算是“罗自福”的音译吧?罗哲文,不是出彩的名字,普通但顺眼,大大方方,这样的名字好,有福气。
  果然罗哲文很有出息,成为一代建筑大师,谁能说跟改了名字没关系?要是他还叫罗自福,从器局上看,好像就更适合当商贩,也许会成为一个建筑师事务所的注册建筑师,但不可能成为建筑界的泰斗。这就是名字的风水。
  之所以说这些,是因为看到梁从诫说:母亲在测量、绘图和系统整理资料方面的基本功不如父亲,但在融汇材料方面却充满了灵感,……父亲的论文和调查报告大多经过她的加工润色。父亲后来常常对我们说,他文章中的“眼睛”大半是母亲给“点”上去的……
  也有不少评者(比如南京的赵辰教授)说到这个意思,大意是梁思成文字的感性和文采则不如林徽因,我想,梁从诫提到的说法也许还有梁思成本人的谦虚成份,如果说论文经过林徽因的润色,书信总不可能也经林徽因的润色吧?梁思成不少信函都很好看,文字写得,就跟他取名字一样,灵。
  在考察应县木塔路上,梁思成给林徽因的信中这样写:“……离县二十里已见塔,由夕阳返照中见其闪烁,一直看到它成了剪影,那就是我对于这塔的拜见礼。……”慢镜头式的语言。
  他又写,“……回想在大同善化寺暮色里同向着塑像瞪目咋舌的情形,使我愉快得不愿忘记那一刹那人生稀有的、由审美本能所触发的锐感。尤其是同几个兴趣同样的人在同一时侯浸在那锐感里边……”
  没有情怀的人,或者感性稍稍不足的人,都写不出这样的文字。梁思成给其他人的信件,当然也有很多好文字,似乎不必摘抄了,我只想说,与林徽因相比,梁思成有另一种味道的感性;他对文字的敏感度,也绝不亚于其妻。常常觉得,这是一个男人、尤其是一个研究古建筑的男人,动人的地方。
  不过,我对梁思成的这份亲切感,会不会是因为他的名字跟我的名字谐音呢?因为我也是个对名字格外敏感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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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者徐宇澄兄

  
  我大舅说徐宇澄:“你把你爸爸的话全说光了。”他爸爸是出名的讷言,而徐宇澄却像基因变异似地,不要太能说噢。他小时候,还只会发单音字,看到一个东西就强迫症地念个不停,比如他爷爷带他去看水族箱里的鱼,他先是自己一遍遍地呼唤:鱼……,鱼……,又回过头来指着鱼向他爷爷介绍:鱼……,鱼……。他爷爷说:好好,是鱼,我知道。他继续扒在那里深情呼唤:鱼……鱼……,然后再回过头殷切地望住他爷爷:鱼……,鱼……,直到把他爷爷搞崩溃了,把他带开,他还撅着嘴唇不断地一遍遍念着:鱼……,鱼……
  
  后来长大一些,词汇量增加了,他可以把“鱼”字后面的省略号的内容全表达出来了。这下不得了,把爷爷搞崩溃,带他回来,他再把奶奶搞崩溃,转手给他爸,他再把他爸搞崩溃,转手给我,我,噢,全世界就算我最有耐心了,我们俩于是就“鱼”的论题进行了一场长达两小时的研讨会,会议由我主持,与会者徐宇澄先生宣读了他的主题论文三篇。

  话痨虽然吵了点,但我明白,如果他不是话这么多,从机率上讲,他说出的妙语也就不会这么多,毕竟他做不到“不鸣则已,一鸣惊人”。如果他不是话这么多,我也认识不到一个小幼儿的思维是那么神奇,认识不到那些我们司空见惯的事物、约定俗成的道理,完全可以有另一个思考的角度。
  
  比如大人们经常劝他,小孩子不能挑食。有一天,徐宇澄就对此发表了不同的看法,他说:人怎么可以不挑食呢?难道人能吃臭臭(大便)吗?动物也是挑食的,不然难道叫螃蟹吃牛奶吗?——听起来是歪理,但是,叫我怎么反驳呢?
  
  又比如大人们经常说,做事情要专心,一心不能两用。但是某天在路上,徐宇澄也对此提出质疑。他说:一心不能两用这句话是错的,海底狂魔(是某一个机器人)就是因为一心只顾着打仗,忘了加燃料,最后就失败了。为说服我们,他再次举例:如果我打仗的时候光顾着打,忘了吃饭,结果我没被打死,却被饿死,你说,是不是一心应该两用啊?——这好像也是歪理,但我还是不知怎么反驳。
  
  有次带他去坐公共汽车,在车站看到有人卖鸭脖子,他想吃。我告诉他,这是路边,路边卖的东西都很脏,不能吃。大人们都很容易理解这个道理,但小孩子的他就不理解了,他说:如果路边卖的东西都很脏,那么别人干麻要来买?我说,别人也不买。他说:如果别人也不买,那么那个卖东西的人干麻还要在这里卖?我只好改口,说别人也许会买吧,也许别人不怕脏。于是他又不理解了:为什么别人不怕脏,就你怕脏?……

  他其实不是为了吃那个鸭脖子而找理由,而是他确实对我的说法感到不理解。所以他态度诚恳逻辑严密地一再追问,完全是就事论事,正因为这样,我反而哑了。
  
  另一次他生病了,扁桃体发炎。我不让他出去玩。我说:你喉咙痛了,还玩什么玩?他想了想,困惑地问我:我又不是用喉咙玩的,为什么喉咙痛就不能玩?于是,我又哑了。
  
  我给他买了一些讲故事的CD,很多都是我小时候听过的。不知道我小时候听它们,有没有那么多的问题?不能指望我妈记得,在我妈的描述中,我一直都有点弱智,我觉得我妈根本没有发现我的优点。现在我长大了,再听那些故事,当然更加不可能提出那么多问题,因为,一个成年人的头脑,是很容易接受暗示的,我们不习惯对熟悉的事物和故事提出质疑。
  
  所以,我惊异地发现,与我一起听故事的徐宇澄,总注意到我完全没有注意的细节。
  
  听水浒故事,鲁智深打了两件兵器,一件是比人还高的“百八十斤”的禅杖,一件是戒刀,徐宇澄就发问了:禅杖很重,要两只手才能拿得动,那么他的戒刀怎么拿呢?
  
  我瞎说着:“戒刀可以别在腰里。”等他弄清了戒刀的大致形状之后,他又说,打架要经常弯腰的,他一弯腰,戒刀不就掉下来了吗?我只好改口:鲁智深力气很大,他可以一只手拿禅杖,另一只手拿戒刀。改口的同时,我很担心他继续问:他力气那么大,其实一件兵器就够了,干麻要两件呢?
  
  我们知道,历史上,一个小小的细节往往能说明很多问题,一个好的学者都善于从细节入手做研究,比如我家里有一本书就叫“潘金莲的发型”,光是人家一个发型就可以衍生出一篇很长的文章,徐宇澄兄,是不是可以就“鲁智深的兵器”为题,论述到当时的服饰风俗、器物文化、作战环境、经济情形,等等等等,再出一篇科研论文呢?
  
  他还听了“小英雄雨来”的故事,里面讲到,日本鬼子走了之后,村里传来了“卖豆腐啦,卖豆腐啦”的声音。这是一个暗号,说明日本鬼子已经走远了。徐宇澄问,为什么要喊“卖豆腐”呢?如果日本鬼子还没有走远,听到之后想吃豆腐,想买又发现是假的,那怎么办呢?
  
  我们笑了一番之后,告诉他,村民们安排喊“卖豆腐”的人,本来就是一个卖豆腐的,这样,日本鬼子就算想吃豆腐,也不会发现是假的。
  
  他又问:如果本来就是卖豆腐的人,那他本来就要天天喊“卖豆腐啦,卖豆腐啦”啊!
  
  他的意思我明白了,天天要喊,自然不能作为一个暗号。……
  
  最后我们都被他问晕了,我爸爸,也就是他外公,勉力对付着说:“不对,应该找一个不卖豆腐的人来喊,如果万一给日本鬼子听到了,要吃豆腐,他就说:要先订货,明天再送。”——显然,外公的解释也非常牵强。于是我疑惑了,难道我儿子真的提出了一个故事编剧都想不到的漏洞吗?或者是我们全家大人的智商都不行了?
  
  简直怀疑小宝是不是太聪明了,但又自警不能犯那种为人母必有的自恋,于是我谦虚地想,这不是聪明的问题,这就是小孩子独有的思维特点,我们大人只关注主要情节,知道一个结果就行了,我们不会纠结于这些稀奇古怪的细节是因为我们心里觉得这些是很不重要的,而对于孩子来说,没有什么重要不重要,他们太闲了,不管什么东西落入他们的眼中、耳中、大脑里,都是新鲜的,都是重要的。
  
  我又想,也许我小时候也像小宝这样,有一些这样稀奇古怪的想法,但我那个主流的老妈,肯定认为人不能琢磨这些没用的东西,应该把精力放在学习啊什么的这些有用的事情上,于是她殚精竭虑地纠正我,把我改啊改啊,直到今天仍时时刻刻地准备纠正我,幸好我非常强大,并没有被她成功改造成她愿望中那种平庸的好孩子。
  
  但是显然地,因为没有人鼓励的缘故,我即使曾有过稀奇古怪的念头,现在也所剩无几了。从这一点看,我儿子比我幸运,尽管我保不准他的未来会怎么样,但我满怀着兴趣观赏着他的胡说八道和奇思妙想,认真对待他的诘问,与他反复探讨着“机器人有没有小鸡鸡”这样的学术问题,我,起码可以肯定,自己会成为他的人生中最欣赏他的人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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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不爱的,就有那么重要吗

  
  
  徐志摩和陆小曼结婚后,有一次,胡适请客,把他们和张幼仪都叫上了。不知胡适出于什么原因要叫上张幼仪,假如换了另一个人,也许会觉得自取其辱。但张幼仪认为自己应该去,因为那才可以表现“志气”。
  
  饭桌上张幼仪见识了陆小曼的风情和娇嗲,陆叫徐志摩为“摩摩”,徐志摩则称她为“曼”和“眉”,徐的耐心和亲昵是以前对张幼仪从来没有的。“那天晚上我话很少,却不能回避自己的感觉。我晓得,我不是个有魅力的女人,不像别的女人那样。我做人严肃,因为我是苦过来的人。”
  
  在《小脚与西服》里,张幼仪这样回忆。这很像一句气话。“我不是个有魅力的女人,不像别的女人那样”,与其说酸楚,不如说讥讽, “我做人严肃,因为我是苦过来的人”,逻辑上也有点勉强,严肃应该是气质和天性,与有没有苦过没有太大的因果关系。但这句气话很有意思,尤其因为,它是出自于老年的张幼仪之口。
  
  确实,张幼仪一向做人严肃。可是徐志摩那样的男人,也确实不吃“严肃”这一套,要那么严肃干什么,爱情是需要幻觉的,人们更容易爱上善于幻觉的人。张幼仪不擅于此,她太理性了。
  
  十四岁时,有次她和妹妹得了伤寒,爸爸给她们一点鸦片镇痛。妹妹一吃马上平静下来,但她坚持不吃,哪怕胃抽筋和剧痛。因为她知道这个东西很危险,她不能让自己有“万一”上瘾的可能性。一个孩子尚且如此清醒要强,成年后如何,可想而知。
  
  她解释自己的名字,“幼”表示善良,“仪”表示端正、正直。名字从来都有心理暗示的作用,张幼仪说“不知是不是名字的原因,我先后在娘家和婆家总是努力做到进退得体,结果,我有时候觉得我没有属于自己的生活。”
  
  她说,我这辈子从没说过自己累。
  
  她引没有学问为憾,在口述自传的时候还说“如果我有学问的话,我就会用文言文写东西”。十几岁时,她本没有读书机会,她的任务是帮忙照顾最小的妹妹。但是她在报纸上看到苏州女校的广告,学费低得让父母无法拒绝,就这样,她和大姐一起到苏州上学了。
  
  在学校,她和大姐很不同,大姐虽然聪明,却“从不看书,也从不担心将来”,而她呢,“总是想到明天,并且认为功课和游戏一样重要”。你可以想象那个心事重重、努力为自己的命运打拼的十几岁小女孩。
  
  这次上学因为她与徐志摩的结婚而中断。此后她一辈子都在为自己受的教育太少而遗憾,甚至认为徐志摩不爱她很大原因是因为她受的教育太少。在英国时她心心念念想的是:“我知道自己是旧式女子,但是若有可能,我愿意改变,毕竟我人在西方,可以读书求学,想办法变成饱学之士。”甚至幼仪的孙侄女张邦梅也天真地替她想:假如她(幼仪)学问和林徽因一样,徐志摩会转而爱上她么?
  
  这么说吧,学问,是张幼仪的一大情结。直到很久很久以后,她当上海女子商业储蓄银行副总裁时,还在办公室聘了一位私人教师,专教她国文。
  
  她也许不知道,比她晚十年出生的智慧的钱钟书,曾就女人与学问的关系,借方鸿渐之口发表过宏论:“女人有女人特别的聪明,轻盈活泼得跟她的举动一样。比了这种聪明,才学不过是沉淀渣滓,说女人有才学,就仿佛赞美一朵花,说它在天平上称起来有白菜番薯的斤两。真聪明的女人决不用功要做成才女,她只巧妙地偷懒,……她根本不会想得博士。”
  
  至于另外一段,则可以回答张邦梅那个假设:“有头脑有才学的女人是天生了教愚笨的男人向她颠倒的,因为他自己没有才学,他把才学看得神秘,了不得,五体投地的爱慕,好比没有钱的穷小子对富翁的崇拜——”
  
  这两段话打击面太大了。女博士有意见,爱上女博士或者娶了女博士的人也有意见。总之,偏激之处,让方鸿渐一个人担待,跟我们没关。我想说的是,学问有时确实是一双刃剑。中医里有一些药是身体强的越吃越强,身体虚的越吃越虚,民谚称“被脾反为泄脾药”。学问也是这么一种东西,美丽风情的女子有学问,则更美丽风情;生硬刻板的女子有学问,则有更刻板的嫌疑。我不知张幼仪属于前者还是后者,但可以肯定的是,林徽因是前者。
  
  写着写着我犹豫了,担心自己在下笔之前,先设定了张幼仪是一个没有魅力的人,然后再进行推断。有时候,人就是这样不知不觉地势利,另一个张姓女人张爱玲,尖锐地指出:“一个女人,倘若得不到异性的爱,就也得不到同性的尊重,女人就是这点贱。”其实,不要说旁的女人,就连自己,也是不知不觉这么想的,你看张幼仪自己,不就因为没被徐志摩所爱而自卑,直到年老还说这样的话:“我晓得,我不是个有魅力的女人,不像别的女人那样。”
  
  模仿张幼仪的语气,我晓得,我不能枉谈她的魅力,连她自己都不能清楚自己的魅力。换个角度说话吧,张幼仪到底是怎么看待爱情呢?
  
  离婚后,在柏林,有个姓卢的男人经常来看她,他曾问她:“你打不打算再结婚?”猜猜张幼仪是怎么反应的?对,当然是回绝,而且她是这样想的:“我没办法相信有人会爱上我。也许他只是想出出风头,才企图娶我(她因为徐志摩而出名)”。
  
  后来,1953年了,她在香港嫁给一位苏医生。你再猜猜,结婚前,她是怎么想的?——她说:“那我爱不爱他呢?这我没办法讲。我嫁给他的时候,心里这么想:我能不能为这个人做什么?我有没有能力帮助他成功?”
  
  除了感慨张幼仪的贤慧,我也忍不住遗憾她做人太冷静了。恋爱是要催眠的,你太冷静,你的搭档很难入戏的啊。
  
  张幼仪也许一辈子不曾爱过。确实,她总被人问有没有爱过徐志摩。站在传奇的立场出发,她应该爱,最好爱得要命,爱到生命的最后一刻,然后徐志摩不爱她,这样才悲情。她确实有一些表现显得很像深爱徐志摩,比如她直到老年,说起这些事还是那么多怨气,不曾爱,何来怨,都是因爱生恨嘛。
  
  具体她是这么回答的,“我对这问题很迷惑。因为每个人总是告诉我,我为徐志摩做了这么多事,我一定是爱他的。可是,我没办法说什么叫爱,我这辈子从没跟什么人说过我爱你。如果照顾徐志摩和他的家人可以称为爱的话,那我大概爱他吧。在他一生当中遇到的几个女人里面,说不定我最爱他。”
  
  这话成为论据,使很多论者说“最爱徐志摩的女人是张幼仪”,估且不说别的,只看张幼仪的论述前提,她的前提是以“为对方做事多少”为标准的,她对苏医生也是如此。从这个前提出发,逻辑上我们得出的结论只能是:“为徐志摩做事最多的女人是张幼仪”,而不能说“最爱徐志摩的女人是张幼仪”。
  
  我是这么理解这段话的:既然观众们都希望我爱他,那么好吧,我就说爱吧。反正他是很多人的偶像,大家都说他有魅力,就算被抛弃,张家众多亲戚仍以张幼仪曾是他的妻子为荣,某个弟弟留下遗嘱,葬礼上不放哀乐,只朗诵几首徐志摩的诗歌。二哥张君劢甚至说,徐志摩和张幼仪离婚的消息就像他的父母辞世一样让他难过。一家人全是徐志摩的粉丝,更不要说后世这些读者。这么多人,都认为张幼仪是应该爱徐志摩的,而且大家都想看单恋悲情剧,那么,这就遂遂大家的愿吧。
  
  张幼仪于是说:“那我大概爱他吧。”她活老了,也无所谓了。也许对于张幼仪的严肃人生来说,爱情神马的根本不是非有不可的事。她话说完了,观众大概满意了。此时在白纸黑字后面的她,似乎有点无可奈何,还有点困惑。仿佛有一个小小的声音在嘀咕了一句:
  
  你们咋就那么执着呢?咋就那么刨根问底呢?爱不爱的,就有那么重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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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为什么越来越忙

  
  
  我们为什么会越来越忙?我突然发现,原因是我们越来越不相信别人了。
  
  比如说我们不相信保姆买菜,所以我们花时间自己买菜,我们不相信保姆打扫卫生,所以她们洗了碗之后我们又花时间检查了一遍。
  
  比如说我们不相信广告和导购小姐,所以我们要花时间自己研究各种产品的功能和配方和性价比。我们不相信外面卖的菜,只好自己种菜;我们不相信饭馆没用地沟油,只好自己在家煮饭。
  
  比如说我们不相信上门维修热水器的电工,他说你这个热水器要花一百元买个配件才能修好,你不相信他所以自己动手修,结果确实省了一百元,但是花了两个大白天。
  
  注意,我这里并没有说,我们不相信别人是不对的,也没有说我们应该相信别人。我也没有说,我们越来越忙是不好的。而且我没有说我们越来越忙仅仅因为我们越来越难相信别人这唯一的原因。总之我这又不是论文你就别较真了。
  
  我接着说。又比如,我们不相信医生的话,所以要自己研究医学知识,自己决定这种情况到底有没有医生说的那么严重,需不需要吃那么多抗生素,要不要动手术,等等等等。这有个现成的例子,就是深圳那个陈先生,他的刚出生的孩子本来差点要动十万元手术的,后来用八毛钱就医好了,他的事例更说明了吓唬人确实是医生的业余爱好,我们有理由不相信医生。
  
  所以我们只能自学成才,不但成为半个医生,还成为半个电工,半个农民,半个律师……,最后成为一个全才,我们那么能干当然只能越来越忙了。

因为我们不相信社保所以只能赚更多的钱存更多的款。因为我们不相信公平所以只能好好混抢占更多资源。
 
  行政工作为什么会越来越忙?因为规定越来越严谨了,——要设想别人可能会钻的任何空子。手续也越来越繁琐了,——手续需要完善,完善的另一个说法就是繁琐。——这也说明大家越来越难以互相信任,也说明大家越来越计较了。
  
  我再举个例子,比如说评选一个什么委员会委员吧,评选过程越复杂,越说明大家争得太历害,所以委员会的办事人员就不得不绞尽脑汁,加班加点,把程序搞得滴水不漏。然后,评选十个委员出来大概要开十七次大大小小的会议,要历经两三个月的加班,最后这个评选过程才经得起质疑,才显得公平公开。
  
  依我看,其实有个简单的方式一小时就可以解决的:随便找个人临时在台上振臂一呼:我选谁谁,你们同意么?台下一片山呼,同意!那么就通过了。台下零落几声同意,那么不通过。
  
  当然我这是低智的做法,我们现在这个社会发展这么成熟,自然不能用这种原始社会的方式。不过路易斯在《返朴归真》一书中教育我们,人类在犯错,我们走错了路,走错路就得返回,返回是最快的前行方式。繁琐的行政事务,就是一种错,我上面说的方式听起来落后,实际也许是进步。别说西方的基督教,我们中国的老子也提过小国寡民,说的也是这个意思。不管你们信不信,反正我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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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经典对话

  
  我:小宝,你走来走去地在想什么?
  小宝:我在想全世界第一历害的螳螂跟全世界第一历害的蝎子谁更历害。
  ……
  
  我:小宝,八个苹果四个人分,每个人能到几个?
  小宝(犹豫的):五个?噢……,三个?……,噢……,妈妈,你还是问我打仗的事情比较好。
  ……
  
  我:小宝,六个肉丸,假如我们两个人分,一人能吃几个?
  小宝:为什么我们两个人分呢?爸爸不吃吗?
  我:我只是说假如!假如!……好吧,那就和爸爸一起,我们三个人分吧。一人能吃几个?
  小宝:我们随便吃,好不好?
  我:……
  ……
  
  小宝:公公,我问你一个问题,如果你能回答,我就告诉你一个秘密。
  我爸(茫然地):问吧。
  小宝:你能说出你是从哪个星球来的吗?
  我爸(愣了一下,胡诌):行天球。
  小宝:对了!
  我爸:那你告诉我一个秘密吧。
  小宝(小声的):我跟你说,你那个星球的首领,已经跟我合体了!
  我爸(一头雾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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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他妈的三字经

  
  我前几天发了神经,让小宝读三字经,幸好我的神经病是间歇性的,现在又好了,可以来把事件回顾一下。
  跟唐僧一样,我也是个“一头水”的,很没主见。比如说,家里老人都在说,小宝都快五岁了,八月底就五岁了,可他还不会算数,不会认字,不会自己擦屁股,上课从不听讲,做操从不跟着做,……,总之不学无术而且完全不肯学。别的小孩子比他还小,都会啥啥啥了,不要说背三字经了,都快连佛经也会背诵了(这句是我说的,反正就是这个意思吧),BALABALABALA……,
  问题是假如小宝天生痴愚也罢了,家里这些老人又非常自恋地认为小宝是个可造之才,好苗苗(婆婆原话),如今之所以变成一个不学无术的小混混,那全是因为我和小宝爹太懒,没有使他没有形成“坐下来学东西”的好习惯,PALAPALAPALA……
  我不是跟唐僧一样是个“一头水”的吗?我就慌了。让一个好苗苗毁我手里,多大的罪啊。而且我也有虚荣心,你比如说,比小宝大几个月的小姐姐,三字经朗朗上口,背完了古文背英语,简直学贯中西,问起来,人家自己要学的,大人不费心啊。与之形成对比,小宝傻笑着跑来跑去,连听都不肯听一听。强行叫住他问,2加3等于多少?伸出一个巴掌出来数半天。区别实在太大了,咱也是个有身份证的人,觉得伤虚荣心了。
  所以我就间歇性神经病发作了,让小宝也背三字经。这经实在够励志、够主流,对小宝的意义就等于是紧箍咒,可以让他心猿归正。只要是正经东西,对小宝的作用都等于是紧箍咒。果然小宝痛苦得不得了,念几句就跟我说一遍:“妈妈,我将来长大的工作是研究昆虫,研究昆虫是不用学习三字经的。”
  话说,他一共有过几个理想工作,寻找恐龙化石,发明新的战斗武器,研究昆虫,以及卖水果。这些工作我倒是都挺满意的,尤其是前面几个工作,都是高科技的干活。可是就目前的发展看,他长大还是卖水果的可能性最大。
  我:研究昆虫也要背诵三字经。
  小宝:为什么研究昆虫需要背三字经呢?
  我:我怎么知道?我又不研究昆虫!
  有时被他问烦了,我就大吼一声“给我坐好”!
  小宝爹常说,小宝虽调皮好动,但其实很胆小老实,别人真生气他就怯了。确实如此。小宝见我真怒了,便竖着一根手指在嘴唇上,说:
  嘘,妈妈,你小声点行吗?
  他时不时地讨价还价,我说今天学八句,他说三句行吗?三句半行吗?念不到两分钟,他说我想喝水。再过两分钟,他说我又想喝水了。看来念书真是体力活,比他平时在家里爬高爬低还耗体力。
  我说:人不学,不知义。他说:人不学,想睡觉。靠,他这辈子没有这么爱睡觉,以往睡觉对他来讲本是个苦差啊。
  念到“幼不学,老何为”,我跟他说,这句的意思是,幼儿园的小朋友不学习,老了怎么办。他说,这句话说的是:“又不学!又不学!你又不学习?你怎么又不学?”完全是我的语气。
  第一天学了一小时,才学了八句,累死我了,第二天问他昨天背的,忘了。我又吭哧吭哧带他再背一遍,第三天我已萌生退意。看样子三字经要变成“三天经”了。我跟他商量,算了,我们学个别的东西好不好?他说,好,学什么?我眼睛在书架上扫,扫到一本民谣,一翻就翻到这个:
  高个摘个枣,矮个急得满地跑。高个摘个梨,矮个地上急……
  我也不知这民谣为什么要歧视矮个子呢,只是甫一念,小宝马上笑得抱着肚子嘎嘎嘎嘎狂笑起来,大概是,刚才还愁眉苦脸念着三字经,此时他的感觉好像闷屋子里顿然吹来一阵清风……
  其实,我的感觉也一样!
  好不容易笑停了,他问:矮个吃不到枣,为什么不吃青草呢?我说,人怎么能吃青草呢?他问,可是人又怎么能高到能摘得到树上的枣呢?
  原来,我们的思维差别是:我是定势思维,读个啥东西都设想它的描述对象是人,而小宝则认为它的描述对象是动物,他是“拟人化思维”。
  我又翻到一首,这一首是叫卖歌:
  “卖梨膏糖啊卖梨膏糖,梨膏糖啊是好糖,谁吃了它呀寿命长。
  老大爷吃了梨膏糖,当家管事有主张。你要是不吃梨膏糖,耳聋眼花牙掉光。
  小伙子吃了梨膏糖,拿起枪杆上战场。你要是不吃梨膏糖,鼻子长到脊梁上。
  农民们吃了梨膏糖,四季丰收多打粮。你要是不吃梨膏糖,犁地犁在砖头上。
  ……”
  这下不得了,徐小宝笑得好像要崩溃了,上气不接下气地在床上打着滚。有这么好笑吗?其实没这么好笑,原因还是跟三字经一比,对比太明显了,他好像突然从地狱回人间了,这些无厘头的句子全是他熟悉的调调啊,太亲切了,生机勃勃啊,生活真美好啊……
  不过,当我让他跟着我念,他又不干了,“跟着我念”这几个字大概对于他来说也有点像紧箍咒,他一听到“跟着我念”,马上消沉了,笑容也没了,意兴也阑珊了。
  这时,我似乎明白原因所在了。在小宝的小人生里,他实在没法做到“跟着我念”、“跟着我做”这一类,他不是不学无术,他是喜欢自学成才,是个创造型人才,不是模仿型人才。比如说他并不讨厌运动,但却很讨厌做操,模范性动作对他来说是很困难的事情。
  现在,他的方式是这样的:他说,“妈妈,我们来玩梨膏糖游戏。你假装来买梨膏糖。你说:请你说说你的梨膏糖。”
  我依言做了。
  他笑嘻嘻地看着我,胖屁股一颠一颠地说:梨膏糖啊梨膏糖,妈妈买了梨膏糖,所有的事情都做光。你要是不买梨膏糖,……嗯……,嗯……,嗯……,牙齿长到头顶上!
  我亮了……,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现场赋诗一首”……?还押韵……
  我请教他:“所有的事情全做光”是什么意思?
  他:就是说你如果买了梨膏糖,所有的家务事就全做光了,你就不用再做了,可以专门玩了!
  他问我这个游戏好不好玩?我说太好玩了,我心里说,靠,确实比背三字经好玩多了。。
  于是我又扮演那个买梨膏糖的,说:卖梨膏糖的,请你说说你的梨膏糖。
  他这次还是笑嘻嘻地,好像不需要思考似的,张口就说:梨膏糖啊梨膏糖,小孩吃了梨膏糖,所有的事情都听你。你要是不吃梨膏糖,屁股长在嘴巴里!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不得不说说实话啊,刚才背三字经的那个小孩太蠢了,现在这个无厘头的小孩又太有才了,我本来自信心都快到负值了,这会儿又刷刷刷增长好几百个百分点了。
  好友小婷听说我让小宝背三字经的经历,语重心长地跟我罗嗦了很久,说:“我是当老师的,有个问题是我职业上的大困惑,我们教育一班孩子,总是好像在生产一批批量产品。但如果不要求他们规矩,又没法操作,我常为此困惑。小宝是批量产品里面特别有个性有创意的一个,非常珍贵,你却急着把他又变成批量产品,这不是扬短避长吗?……我一直觉得你很另类,也能欣赏另类,你咋这么俗呢,有点可笑呢……”
  是啊,我也不知我为什么那么俗,大概是,大概是,大概是神经病发作了吧。
  谢谢你,梨膏糖,你是专门来给我自信心的,并且你治好了我的神经病。去他妈的三字经,嗯,人们确实常把三字经指为“他妈的”三个字,真是道出了小宝的心声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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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宗岱:爱是含糊不清的一件事

  
  
  1、 哪有什么传奇啊
  
  梁宗岱和甘少苏的相识相恋,貌似一个传奇,也确实总被传说成一个传奇。当时梁宗岱是复旦大学名教授,甘少苏是个下层伶人,家境贫困,12岁就在戏班里做学徒,15岁被戏班里的一个叫黄家保的丑生强占为妻,黄家保又抽大烟又赌博,23岁甘少苏与他离婚,这时甘少苏已经有点名气了,做上了“正花”,但灾难仍然不断,她不久又被广西玉林专署上尉军需钟树辉霸占为妻。钟树辉原有一妻一妾住在梧州乡下,得知此事,二人便从乡下赶来,把甘少苏当奴婢使唤、打骂。钟树辉本人对甘也极尽虐待。甘少苏为躲避他们的折磨,只好重返舞台,辗转各地。
  
  甘少苏与梁宗岱相遇,便在百色的铜雀台戏班,甘少苏的歌声让梁宗岱大为意外,需知在此之前他是被强行拉来听戏的,他压根不相信这小地方有什么好演出。回去后提笔写下一首七绝:妙语清音句句圆,谁言粤剧不堪传?歌喉若把灵禽比,半是黄鹂半杜鹃。
  
  第二晚梁宗岱又去,这晚演的是一出苦情戏,甘少苏的表演更加出色,在别人的戏里流自己的泪,这一夜梁宗岱又写了一首七绝:商音怨乱最传神,戏越苦时情越真。唱到红罗凄绝处,苏娘错认是前身。
  
  如果把他俩的故事称为传奇的话,这两首七绝就是发端,接下来的情节是,梁宗岱主动到后台找甘少苏,邀请她第二天聊天。甘少苏依约而往,细述身世,泣不成声。梁宗岱呢?据甘少苏回忆,他当时听得“眼眶里蓄满泪水,偶尔摘下眼镜来擦一擦,一句话也没说”。(见《宗岱与我》,甘少苏著)
  
  这一次倾谈之后,梁宗岱告诉甘少苏,“甘姑娘,你不要难过,我们一起来帮你。你比我小12岁,做我的小妹吧。”认哥哥妹妹的伎俩,似乎是很多暧昧的开始,现如今更发展成认干爹干女儿的伎俩,说起来都是不乏龌龊的掩耳盗铃。但在梁宗岱这里,如果仔细了解梁宗岱的性情,可以相信此时的他,确无非份之念。
  
  梁宗岱在多数时候是以“南国诗人”为名而被后人所知的,他的性情里,很有诗人的多情、天真和热烈。例子很多,最有趣的是前全国法国文学研究会会长罗大冈的回忆,说他曾在卞之琳的介绍下去拜访梁宗岱,当时梁还住在胡适家中一个偏院里,罗大冈是为请教学术而来的,紧张而局促,正襟危坐打算聆听教言,梁宗岱一开口却是:“你们中法大学的女生谁最漂亮?”
  
  这实在不太像一个教授所为,但梁宗岱一生从来就没有像一个教授应该有的那样道貌岸然过。罗大冈后来也明白,梁教授是“要考验我反应是否灵敏,心情是否开朗,配不配研究法国文学。”
  
  梁宗岱在教坛上总对一些学生比较偏好,他相信天才论,憎恶平庸,对平庸的学生缺乏耐心,对有天份的学生则百般热情。比如他对女学生卢岚的偏爱,毫不掩饰,又是送字典又是开小灶,乃至于被误传为绯闻,卢岚本人却清楚地知道:“他的作家兼诗人的气质表露无遗”。卢岚的先生、同是梁宗岱学生的刘志侠也曾写道:“他钟爱出色的学生,毫不掩饰自己的喜恶”。
  
  热情过度,放浪形骸,毫无羁索,自然梁宗岱一生与绯闻二字分不清干系,但是清者自清,或者可以说,按常理论,假如真有什么暧昧的话,反而不敢这么大胆张扬了吧。
  
  多情与好色,有时会被混为一谈。好色者只为一个龌龊的目的,而多情,很多时候却是对生活的热情的一种反应,一种寄寓。他爱世间万物,与所有的际遇大力地碰撞,他对人的兴趣,也不外是他对这个世界的兴趣的体现之一罢了。
  
  不拘小节的人,除了性情奔放,也因为脑子里不设藩篱。梁宗岱不太在乎别人的误解,或者说,他认为只有理解他的人才值得看重。从他看重天才、憎恶平庸这一点看,他是一个智商爱好者,高智商者必会高理解力,至于蠢人的误会和偏见,那也不是他在乎的。——这也是我猜测的,因为在他见到甘少苏之后写的诗里,他自称:由来燕雀多饶舌,偏是乌鸦憎白雪。
  
  所以,梁宗岱对甘少苏最初的兴趣,很可能确实只是他一贯的对“人”的兴趣,他自己说:“我尤其奇怪的是她演悲剧的逼真,从对艺术的兴趣便想进一步了解她的生活,原来她的处境就是人间地狱!”“我是一个好管闲事的人,决心要改善她的境遇”(问明出处)——惜才兼之同情,再加热切的天性和不顾人言的天真,梁宗岱每天都来看甘少苏演戏,甘少苏每唱错一句台词,做错一个动作,他都会向她提出来。而他自己写的诗歌,也都要拿给甘少苏看看,读给她听。
  
  我忘记交代梁宗岱的身份了。他与甘少苏认识的这一年,1941年,他与沉樱结婚已经7年。他当时是复旦大学外国文学系名教授兼主任,著名学者,抗战期间应聘来复旦任教的著名学者有曹禺顾颉刚等30位,梁宗岱是其中一位。那个年代,伶人地位低,在甘少苏的众多粉丝中,乡下人和市民倒是不少,教授从未见过。可以想见甘少苏得到梁宗岱的关心会有多么受宠若惊,又可以想象甘少苏会多么珍惜这份情谊。她偷偷地去拜观音求签,竟救得一个好签,说她的好姻缘到了。
  
  难道观音也有弗洛伊德的本事,能看穿人的潜意识?这条上签让甘少苏正中下怀,也给了这个手无寸铁的弱女子极大的力量,她正式向钟树辉提出离婚。
  
  与此同时,百色地区对梁甘二人的事情谣言不断,都说梁宗岱是“疯教授”、“痴教授”,梁宗岱依然故我,甘少苏的依恋也让他感到责任在肩,他干脆再写七绝表明心迹:“真情难得知心少,众口悠悠何足道?半生道行纵成空,肯惜浮名轻一笑?”——钱钟书的小说《纪念》中,曼倩与穷小子才叔恋爱了,本不见得有多热烈的爱,只因亲友们反对,反而使他们的关系多少减少内心的丰富,而变成对外的团结,对势利舆论的攻守同盟。——是的,“众口悠悠”不止“何足道”,有时更能加重当事人的决心,甚或让他们觉得无路可走,就仅为了与这些讨厌饶舌的人们对立,也要“在一起”了。
  
  梁宗岱与甘少苏这时候还没有“在一起”,他对她还是一腔仗义的热血,但诗人的仗义是真仗义,不仅写写诗而已,是真金白银,货真价实的。钟树辉不肯离婚,他说他愿借钱给钟树辉做生意,首先借了四千,被钟赌光。钟又说,如果甘能付他三万,则可了断关系。梁宗岱又拿出三万,还说:也好,三万能买下你的独立自由,也值得。这个数额,在当时可购黄金十两。
  
  除了倾囊相助,梁宗岱还亲自跑去跟钟树辉交涉,结果被钟树辉交代的十几个流氓毒打,幸亏梁宗岱自幼习拳,稍能抵挡,加之甘少苏的妹妹冲出去报警,这才免于毒手。梁宗岱如此作为,就算夫妻、情人之间都未必能做到,更何况当时梁宗岱与甘少苏之间,只能算是“友谊”,算是“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甘少苏也说在当时他俩是清白的。英雄救美,自古皆然,但梁宗岱闹出的动静未免大了点,成为百色地区最大的娱乐新闻,有人还编出这样的歌谣:“甘少苏,两万六,人比黄金重”,当地各报相争报导,《广西日报》的大字标题是:梁宗岱教授为一个女伶大演全武行。
  
  事至如此,梁宗岱其实还是没想到要与甘少苏真正恋爱、结合。一个天真热情的人往往是感情先行,漫无目的的,事件的结果往往不在他的设计之中。梁宗岱不怕谣言馋语,但是他发现甘少苏的想法与他不一样,梁宗岱诗中写“原是怜卿多漂泊,忍令翻添新恨?都只为关心过甚,忘却人间花易萎。”他意识到自己的关心有点太过界了,如今很可能给她“翻添新恨”,显然,这时的梁宗岱是有退意的。令他为难的是,如今再退,伤害更甚了。
  
  在甘少苏自己的回忆手稿中,她复述自己当时是这样向梁宗岱剖明心迹的:“弄到今天,社会上传得不堪入耳,……我的意思是将错就错,我亦不想再过舞台生活,请你为人为到底送佛送到西……”在甘少苏的手稿中,当时的梁宗岱“进退两难”地说:“本来是全心为了你的艺术前途,谁料今天弄到如此地步,我已有老婆,沉樱一定不容许我的,但是到现在亦只好这样了”。
  
  我们可以得出结论,梁宗岱对甘少苏,非但不是一见钟情,甚至在他俩结合的时候,梁宗岱还有所犹豫。这个故事,并不是传奇中“非你不可”的爱情故事,相反,与许多平凡的爱情故事一样,都是因为种种外在的原因,一步步地把男女主角推到结局的。就像米兰昆德拉出名的小说《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中所写到的爱情故事,托马斯爱上特丽莎,也是因为有六个偶然。
  
  在梁宗岱和甘少苏这里,这些偶然也许不止六个,还有世人的传闻起到的心理暗示,有甘少苏的积极争取,甚至还扯到观音菩萨给的那条上上签。总之,这场婚姻,与其说是梁宗岱的选择,勿宁说是命运的选择。
  
  
  
  2、“我们总可称为故人的”
  
  一场婚姻的促成,往往不只“感情”一个因素;一场婚姻的维持,往往也不止“感情”一个因素。
  
  梁宗岱与甘少苏的婚姻一直持续到老,这可以把它解读成那场英雄救美的传奇完美的收梢,一个佳话。但如果从沉樱的立场来看,梁宗岱扮演的角色,似乎是不那么光彩的负心郎。沉樱的粉丝们,必会百思不得其解,梁宗岱为何会弃沉樱而取甘少苏呢?
  
  沉樱是个女作家,与梁宗岱很匹配,两人又都从事翻译,共同语言很多,林海音说,“他们是彼此倾慕对方的才华而结合的”,甘少苏则只有小学三年级的文化水平。若说容貌,甘少苏也不见得比沉樱美丽,若说灵魂,谁又能说沉樱灵魂不美?
  
  看起来梁宗岱教授抛弃才女老婆另娶一戏子为妻,确实有点有违身份。但,前文说过,梁宗岱这一辈子,从来就没有像一个教授应该有的那样道貌岸然过,他同样也从来没有我们想象的那种知识份子的迂气、书呆气。梁宗岱性情活泼,脑子里没有藩篱,他不会以人们的想象、世俗的常规来设定他的感情,甚至可以这么说,他也不以为一个文化人就比一个唱戏的优越多少。在他晚年的时候,他把全部的精力用于研制中药,不再著书立说,这不单单是政治环境造成的,也许也是他的价值观的体现:他不认为写作就比制药更有价值。
  
  人们对教授诗人这种身份光鲜的人们,会想象他们的感情阀更高一些,事实上一个人的感情阀与身份基本无关。如果刻薄一点地说,很多教授之所以不会爱上身份低下的女人,不是因为他们没有爱上,而是他们不允许自己爱上,社会不答应,粉丝不答应啊。
  
  梁宗岱是不可能会管这么多的。而从甘少苏的角度想,毫无疑问她对梁宗岱必定充满了崇拜和感激之情。梁宗岱的晚年,是在笔者的工作单位度过的,有一些年长的老同事,见过晚年的梁宗岱和甘少苏,无不赞叹甘少苏对梁宗岱的照顾和爱护。人们都知道沉樱是梁宗岱在写作学术上的知音和同行,而甘少苏,也是梁宗岱的知音和同行,在梁宗岱制药的事业上,她付出了极大的热情和心血。
  
  为了制药梁宗岱每月的家用不超出100元,大热天躲在不到10平米的小北屋熬制,同时开三个炉子,又买不起风扇……最可怜的是经过40年努力,制药事业仍然未果,但甘少苏在梁宗岱死后仍然不愿放弃,四方奔走推广,就为梁宗岱自己常常说:“我制药的影响,将来会比文学影响大。”
  
  梁宗岱的得意门生卢岚(前文提过她,就是那个被梁宗岱偏爱以至有绯闻的女生)曾说:“宗岱师需要的究竟是一个携手共进的人呢,还是一个在旁边为他鼓掌喝彩的人?”甘少苏就是鼓掌喝彩的那个。而沉樱则自称是一个“不驯服的太太”。沉樱总是说梁宗岱爱吹牛,而梁宗岱的那些吹牛,却很可能正是深得甘少苏的同感的。
  
  但似乎也不能说,梁宗岱爱甘少苏就意味着全然不爱沉樱。年少时我们总以为爱情是非黑即白,非你即我,你死我活。年纪越大越发现,它多个层面,时常不那么“专一”,不那么“纯粹”,它往往不是传奇,而是琐屑细节组成的,在不知不觉中,身未动,心已远。
  
  先不去猜测梁宗岱对沉樱的感情,说说沉樱对梁宗岱的看法。沉樱和梁宗岱在一起时争吵不断,沉樱看不惯他爱吹牛,受不了他的控制,但她的几个孩子全知道,母亲对父亲是“又爱又恨”,两人一旦分开,沉樱对梁宗岱的感情则不加掩饰。
  
  沉樱搬离梁家之后,一直没有正式与梁宗岱办理离婚手续,名义上仍是梁太太,据沉樱好友琦君回忆,沉樱晚年被梁宗岱的学生称为“师母”,她微微笑一下,双颊微红,笑里充满回忆的甜蜜。
  
  称沉樱为师母的学生唐基,还跟沉樱回忆梁宗岱师当年的“名士风采”:他时常穿着英国式西装短裤和长及膝头的白袜,潇洒地漫步走进课堂,他饲养了一只山羊,像狗似的,温驯地跟在他后面亦步亦趋,直跟他到课堂,才转身回去。沉樱听得入神了,笑眯眯地说:“他就是那德性。”
  
  “他就是那德性”,想象那语气,嗔怪中有甜蜜,而此时的柔情,已被岁月过滤,一个近晚景的老太太回忆青春的爱恋,那个孩子气的男人在时间和空间的双重作用下,人生若只如初见。
  
  沉樱在晚年与梁宗岱有一些通信,字里行间都是情意。
  
  有一封说她从美国来北京开会,听闻宗岱身体不好,“本来以为你比我壮,想不到都入老境”,“可惜你不能来此同游,望多保重,还能再见”。还有一封说她又将离美归去(?),觉得“应该趁这可以通信的机会再给你写写信。在这老友无关的晚年,我们总可称为故人的。”沉樱接着说,“在夫妻关系上,我们是怨偶,而在文学方面,你却是影响我最深的老师,至今在读与写两方面的趣味还是不脱你当年的藩篱”,“我的几本译书真想请你过过目,但不知能不能寄,望来信告知。”
  
  沉樱对梁宗岱的情感一言难尽,梁宗岱对沉樱又何尝不是,梁宗岱一向不谈家事,晚年频向同事提及几个儿女,他的小儿子思明,是在他与沉樱分居之后生下的,他很想见之一面,但得到的答复是:“父亲当年那样对待母亲,我不想见他。”梁宗岱只能抱憾终生了。
  
  爱情确实是无论对错,非关黑白的,它确是含糊不清、百味杂陈的一件事,就连当事人,恐怕也难以自明的。后人妄谈之,也只是漫说些痴话,作一点无用的纪念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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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茶一样的察

  
  曾在网络上看到过一个不知名的作者写过窗帘,写得真好,大意是说如果一间房有窗帘,就能时常看到一些平常不容易看到的事物的形状,比如说风,日光,还有月亮,以及另外一些说不太清楚的东西,比如很古老的男女的痛苦和告别的情形……。我为这个作者的表述而出了神,并开始注视当时的窗户,发现它确实没有窗帘。
  
  有一天我突然发现茶很香。与此同时,我觉察到也许有一些东西我曾经错过但之前并不知道。这杯茶的香气从它出现在我的嗅觉中到它进入我的意识里,大概用了十多二十年的时间。因为我喝茶的时间就有这么长。但在此之前它只是一杯饮料而不是别的,就像窗帘只是一张遮光的布而不是别的。它像一个屏蔽,与生活里众多的事物一起构成屏蔽,是我与生活本身之间的屏蔽。而突然有一天它豁然开朗了,好像一种唤醒,一种照见。
  
  对我来说,这也算是发现了一个秘密,就像一个吃素的人忽然发现味觉变得敏感,一个夜行的人忽然发现视力变好,一个成长的人发现心变静了一点点,静得可以觉察一些以前熟知而无感的东西了。吃素、夜行以及成长的好处,在“发现”的这一刻被感谢。茶香氤氲,我把好友寄给我的几种绿茶分别放在几个杯子里同时冲泡,区别它们最后的那一点甘。我觉察出了这区别。在敬亭绿雪和桐城小花之中我尝到不同的甜,前者显然坚朗得多,后者则委婉一些。如果用省力的比喻我会说后者如邻家女生,但事实上这样的比喻太潦草。它的意义只在你喝的时候,你喝它,你便说出了它。
  
  我想象一棵茶,在远方某座山中生长,在风中摇动,在雨雾里潮湿,看见了天光,云彩,驻留过露水,或许还有一些什么气味,比如说泥土气,或者就是它旁边的其它植株的气味,或者干脆就是它所在的纬度上那个太阳的气息……。是在春季采下它,还是秋季?是在簸箕上蒸干,还是在大鼎中炒干?我想到一个词:一茶一世界。为什么禅思总与茶分不开干系呢?除了因为,一杯茶、甚至一片茶叶身上携带的记忆、故事和气质,大概也因为茶的香气,向内,无迹可循,飘忽不定,在澄澈中混沌。它是一层又一层。
  
  并不打算说茶像生活里众多的小事物那样提醒我发现了细微的美,比如像雨水打落的紫荆有多么像丝绸般的花瓣,如此等等。很多时候,茶作为一种风雅的事物变成某种精致生活的标志,而我其实希望它离娱乐性效果、消遣性效果远一点。我希望茶香引我向内,给我加倍的宁静。
  
  所以我想象最好喝茶的场景应该是枯索一些,它可以对饮但最好不。那一杯让我感谢的茶,是因为它让人想起很多,你有很久不曾看闷片,看闷书,如同潜入水底……了,你有很久不曾静坐,沉默,愁眉不展但不急于展了。
  
  林语堂说可以一起喝茶的人不多,不能是自以为通人,妄谈国事,不能有粗俗妇人,不能有小儿啼哭。但我觉得林语堂还是过于宽容了。我们楼下有个茶叶店,茶香千万,可以供人不厌其烦地试饮,自从我喝出茶的香之后我便依恋那个地方,但每次我都希望老板可以更沉默些,在我心情不佳的时候他可以不对我作关切的问侯,不要让我回答“你怎么了”这样无解的问题。这些,对茶带给我的,都是很致命的破坏。
  
  有个词叫香氛,说的似乎是香水,但“氛”字实在很对,茶的香也确实应该是一种气氛。分享同一杯茶的人,必须是有默契的,就算过往互相陌生,也应该在此时有颖悟,能在同一种香气里心绪相通。看过一些关于茶的故事,比如张岱凭着一杯茶便与闵夫子结为至交,又比如陆羽的老师能在无数的茶中认出陆羽冲的那一杯,这些说法神乎其神云里雾里,让人半信半疑。但我是信的。也愿意信。信那种知音的笃定感,相信从某个细节上认出知音的直觉,知音这回事就有这么神,有时仅仅就是一杯茶的觉察,不足与外人道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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