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文
民国早期的两种政治试验
2011-10-17 09:33 星期一
翻读《剑桥中华民国史》上卷,第四章最后一段话有点意思:
“民国早期两种失败了的政治试验——自由主义政治和独裁统治——似乎彼此促成了各自的灭亡。袁世凯感到,议会和省自治削弱了民族国家,他相信,在帝国主义时代民族国家应该是中央集权的、强大的。他一有机会就废除这两者及其辅助制度,诸如相互竞争的政党和不受检查的新闻等等。但是他自己的统治体制并未能激发普遍的热情,虽然开始时得到一些重要的无党派人士,如梁启超等的支持。甚至其早期的支持者,对北京的独裁作风也感到失望。袁称帝这一着走错了的棋,为把这种幻灭心理都调动起来提供了时机,独裁统治跟着帝制一起垮台了。但是在自由主义舆论重新出现并取得制度上的优势之前,分散的军事霸权主义插进来了。民国早起的两种试验形式,终于主要作为政治上的反面教材而为人们追忆。”
记得上周开会,有人说(忘记是谁了),袁世凯称帝后,如果搞立宪,那也不错。彼时,袁世凯称帝,大概也是基于一个判断:即国人主要反对的是排满,而并非帝制。帝制也可以搞立宪。自然,袁世凯是否要搞立宪,这非常成问题。1914年,他解散了所有的议院。据说,又有计划要重开议院,但这个议院的功能需要限定于加强中央集权。
央地关系确实是彼时最直接影响政局稳定的问题。官员任命和税收问题上,屡起冲突。列强环伺,如何既保证全国政局的稳定与财政、人事与武装力量的再造,又保证政权的开放性,保障各种权利、权力与利益诉求得到满足?
这也是美国立国之初,联邦党人与反联邦党人争论的核心问题。美国用了几年的时间来试验,最后以智士聚合,辩论制宪的方式,解决了这个最大的难题。通过横纵双向的分权,平衡两种诉求,将十三个州统一于宪法,构成一个完整的美利坚合众国。
而在彼时的中国,自由主义者没有伟大的领导人物,松散、软弱与激进并存,集权主义者手握重兵,1913年3月20日刺杀宋教仁案起,革命派与袁世凯彻底决裂,不少国民党由议会道路转入武装抵抗,1913年11月4日,袁宣布国民党为叛乱组织,1914年,袁世凯解散所有经选举产生的议会,以法律形式推行报刊审查制度,封锁言论,清末民初千辛万苦搭建的宪政形式,至此消亡。袁世凯称帝未遂,其重组政权的独裁路线,与宪政共和的路线,几乎同时宣告失败。
军阀的时代来临。联省自治失败。中国走上枪杆子出政权的不归路。而谁的枪杆子最硬?意识形态最明确,组织最严密,最能动员底层民众者将最有可能获得胜利。马列主义终于找到了自己的物质表现形式——这便是央视六台今晚播放的《建党伟业》。从电影来看,那基本上真是老中青三代,有理想,有热血的一些人——中国最终统一于一种组织极端严密的党体系。这个体系以下级服从上级的所谓“民主集中制”为基础,央地关系,以此种形式获得了暂时的解决。
“民国早期两种失败了的政治试验——自由主义政治和独裁统治——似乎彼此促成了各自的灭亡。袁世凯感到,议会和省自治削弱了民族国家,他相信,在帝国主义时代民族国家应该是中央集权的、强大的。他一有机会就废除这两者及其辅助制度,诸如相互竞争的政党和不受检查的新闻等等。但是他自己的统治体制并未能激发普遍的热情,虽然开始时得到一些重要的无党派人士,如梁启超等的支持。甚至其早期的支持者,对北京的独裁作风也感到失望。袁称帝这一着走错了的棋,为把这种幻灭心理都调动起来提供了时机,独裁统治跟着帝制一起垮台了。但是在自由主义舆论重新出现并取得制度上的优势之前,分散的军事霸权主义插进来了。民国早起的两种试验形式,终于主要作为政治上的反面教材而为人们追忆。”
记得上周开会,有人说(忘记是谁了),袁世凯称帝后,如果搞立宪,那也不错。彼时,袁世凯称帝,大概也是基于一个判断:即国人主要反对的是排满,而并非帝制。帝制也可以搞立宪。自然,袁世凯是否要搞立宪,这非常成问题。1914年,他解散了所有的议院。据说,又有计划要重开议院,但这个议院的功能需要限定于加强中央集权。
央地关系确实是彼时最直接影响政局稳定的问题。官员任命和税收问题上,屡起冲突。列强环伺,如何既保证全国政局的稳定与财政、人事与武装力量的再造,又保证政权的开放性,保障各种权利、权力与利益诉求得到满足?
这也是美国立国之初,联邦党人与反联邦党人争论的核心问题。美国用了几年的时间来试验,最后以智士聚合,辩论制宪的方式,解决了这个最大的难题。通过横纵双向的分权,平衡两种诉求,将十三个州统一于宪法,构成一个完整的美利坚合众国。
而在彼时的中国,自由主义者没有伟大的领导人物,松散、软弱与激进并存,集权主义者手握重兵,1913年3月20日刺杀宋教仁案起,革命派与袁世凯彻底决裂,不少国民党由议会道路转入武装抵抗,1913年11月4日,袁宣布国民党为叛乱组织,1914年,袁世凯解散所有经选举产生的议会,以法律形式推行报刊审查制度,封锁言论,清末民初千辛万苦搭建的宪政形式,至此消亡。袁世凯称帝未遂,其重组政权的独裁路线,与宪政共和的路线,几乎同时宣告失败。
军阀的时代来临。联省自治失败。中国走上枪杆子出政权的不归路。而谁的枪杆子最硬?意识形态最明确,组织最严密,最能动员底层民众者将最有可能获得胜利。马列主义终于找到了自己的物质表现形式——这便是央视六台今晚播放的《建党伟业》。从电影来看,那基本上真是老中青三代,有理想,有热血的一些人——中国最终统一于一种组织极端严密的党体系。这个体系以下级服从上级的所谓“民主集中制”为基础,央地关系,以此种形式获得了暂时的解决。
一片光华
2011-10-17 09:22 星期一
戴志勇
一片光华
从水中升起
死去的日子从远方升起
走在路上
遇到三个亡人
走在路上
每棵树都挂满果实
你们不信地狱
但末日就在明天
或者更远 甚至更近
总要到来 早已存在
走在路上
遇到三个活人
他们不叫尼采
他们有三次变形
年轻的佛教徒说不能杀生
年老的儒教徒说不穿耳环
坐我对面的回族小伙
额头闪闪发亮
一片光华
在尘土里升起
死去的日子在我心中升起
一片光华
从水中升起
死去的日子从远方升起
走在路上
遇到三个亡人
走在路上
每棵树都挂满果实
你们不信地狱
但末日就在明天
或者更远 甚至更近
总要到来 早已存在
走在路上
遇到三个活人
他们不叫尼采
他们有三次变形
年轻的佛教徒说不能杀生
年老的儒教徒说不穿耳环
坐我对面的回族小伙
额头闪闪发亮
一片光华
在尘土里升起
死去的日子在我心中升起
落实宪法就是当前最重大的改革
2011-08-04 11:05 星期四
戴志勇
改革要摸着石头过河,不惜先违法再守法?一场持续4个月的悬案,于7月29日尘埃落定。《广东省实施〈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保障条例(草案)》中,被称为“先改革再改法”的第22条,最终被删改。
依据原规定,石头可以先摸,摸的过程中违了法,倒过来再修法就是。循此思路,改革优先于法律,以改革的名义,法律可以被绕过。此时,纸上的法律归于消隐,行政权力则回归全能之身。
无疑,这里出现了法律空白。这个空白,大概只有由全知且绝无利己之心的改革者来填补,才会是改革之福。一旦落在凡人之手,被这种改革所指的平头百姓,失去了法律的挡箭牌与护身符,恐怕就只能自求菩萨保佑了。
与此类似,深圳市住房建设局于2011年4月颁发红头文件,大运会期间禁止农民工群体上访,明确警告上访者:“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追究其刑事责任”——连司法部门的活,该局也打算不辞辛劳地一肩挑。
幸好,前者被删改,后者被撤销,体制内外,对反法治行为的阻击机制,已在初步形成。但明显有悖法律的条文,屡屡堂皇摆出台面,法治艰难,在此也表露无遗。
官员法律意识普遍薄弱,此非一日之弊。首部宪法出台仅3年,毛泽东便在中共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上说:“法律这个东西,没有也不行,但我们有我们的一套,不能靠法治治多数人……”
饱受“文革”人治巨祸后,法治成为改革共识。但实际改革路径难免给人另一种思想冲击:小岗村村民按血手印单干,从“违法”开始;雇工超过八个的“傻子瓜子”触犯了姓资姓社的教条,要邓小平亲自过问才能继续做生意;民间资本的各种“原罪”,何为混水摸鱼,何为改革必经之路,至今仍没有明确定论。
恶法非法?法总在变动之中?继续先改革后立法?由人治趋向法治,从一切公有到确立私产不可侵犯,这是一场政治经济运行规则的大翻转。为了突破旧教条,的确需要大胆地闯,杀出血路。在新旧规则交替的过程中,无数悲欢离合甚至血泪故事上演。但现在这场史无前例的转轨已经到了另一个历史阶段:再大胆的改革,再勇猛的闯将,最终也是为了建立一个正义的新秩序,也必须止步于这个新秩序。
为了抵达这个新秩序,最冒险的不再是突破法律,而是将权贵势力规范于法律,智勇兼备的改革者未必要闯出一条新路,倒是亟需实践已摆在每个中国人眼前的“旧宪法”。
2004年增加了尊重和保障人权规定的现行宪法,是这个新秩序的根基。它是拢合左中右各派的底线共识。它确定了公民权利与政府权力的分野,规定了政府和执政党的基本权力架构。这个架构未必全然合理,还有很大改进余地,但首先得让它从纸上站立,成为活生生的现实。改革的终极目的,就是施行宪政,三十多年埋首摸石头,如今,河对岸早已清晰呈现。
不仅如此,抬起头来就会发现,过河的办法也已伸手可及。在基本成型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内,已有足够支点建起一座大桥,有足够材料做成一条大船。
比如,中国早已有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选举法,现在要做的主要是选出更多能为人民说话的代表;再如,宪法第十三条规定了“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宪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了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甚至在北京奥运期间,还破天荒地开辟了三个给公民抗议示威的空间;面对各种民事纠纷、官民矛盾,各种私法公法基本齐备,只需司法机构挺立权威,不屈从地方权力的支配——而这,在宪法中也有“公开审判”与“独立审判”的明确原则。
这一切,都只需要克服各种利益集团的阻力,回归法律,而非突破法律。是在大小不等的程度上填补司法的“空白”,而非制造法律空白。
已制定的法律不能适用于现实生活,法律权威就会被国民漠视,本应定争止纷的司法,就会成为纷争的源头。长官意志很少受到司法反制,法律倒常常成为地方政府遏制各种正当权利的利器,就会闹出红头文件要追究民众刑事责任的司法笑话。
有法不依是人治,治民不治官,治人不治己,也是人治。置宪法法律于不顾,来搞运动式治理,不可能是良治,抛开法律的发展,不可能是科学发展。治理国家有大道理和小道理之分,落实法律,规范权力就是大道理。
社会已然过河,真正的政治家应从摸石头的惯性中抬起头来,重新判断这个国家所处的历史方位。对当下中国而言,真正落实宪法,走法治大道,才是当前最重大的改革。
改革要摸着石头过河,不惜先违法再守法?一场持续4个月的悬案,于7月29日尘埃落定。《广东省实施〈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保障条例(草案)》中,被称为“先改革再改法”的第22条,最终被删改。
依据原规定,石头可以先摸,摸的过程中违了法,倒过来再修法就是。循此思路,改革优先于法律,以改革的名义,法律可以被绕过。此时,纸上的法律归于消隐,行政权力则回归全能之身。
无疑,这里出现了法律空白。这个空白,大概只有由全知且绝无利己之心的改革者来填补,才会是改革之福。一旦落在凡人之手,被这种改革所指的平头百姓,失去了法律的挡箭牌与护身符,恐怕就只能自求菩萨保佑了。
与此类似,深圳市住房建设局于2011年4月颁发红头文件,大运会期间禁止农民工群体上访,明确警告上访者:“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追究其刑事责任”——连司法部门的活,该局也打算不辞辛劳地一肩挑。
幸好,前者被删改,后者被撤销,体制内外,对反法治行为的阻击机制,已在初步形成。但明显有悖法律的条文,屡屡堂皇摆出台面,法治艰难,在此也表露无遗。
官员法律意识普遍薄弱,此非一日之弊。首部宪法出台仅3年,毛泽东便在中共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上说:“法律这个东西,没有也不行,但我们有我们的一套,不能靠法治治多数人……”
饱受“文革”人治巨祸后,法治成为改革共识。但实际改革路径难免给人另一种思想冲击:小岗村村民按血手印单干,从“违法”开始;雇工超过八个的“傻子瓜子”触犯了姓资姓社的教条,要邓小平亲自过问才能继续做生意;民间资本的各种“原罪”,何为混水摸鱼,何为改革必经之路,至今仍没有明确定论。
恶法非法?法总在变动之中?继续先改革后立法?由人治趋向法治,从一切公有到确立私产不可侵犯,这是一场政治经济运行规则的大翻转。为了突破旧教条,的确需要大胆地闯,杀出血路。在新旧规则交替的过程中,无数悲欢离合甚至血泪故事上演。但现在这场史无前例的转轨已经到了另一个历史阶段:再大胆的改革,再勇猛的闯将,最终也是为了建立一个正义的新秩序,也必须止步于这个新秩序。
为了抵达这个新秩序,最冒险的不再是突破法律,而是将权贵势力规范于法律,智勇兼备的改革者未必要闯出一条新路,倒是亟需实践已摆在每个中国人眼前的“旧宪法”。
2004年增加了尊重和保障人权规定的现行宪法,是这个新秩序的根基。它是拢合左中右各派的底线共识。它确定了公民权利与政府权力的分野,规定了政府和执政党的基本权力架构。这个架构未必全然合理,还有很大改进余地,但首先得让它从纸上站立,成为活生生的现实。改革的终极目的,就是施行宪政,三十多年埋首摸石头,如今,河对岸早已清晰呈现。
不仅如此,抬起头来就会发现,过河的办法也已伸手可及。在基本成型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内,已有足够支点建起一座大桥,有足够材料做成一条大船。
比如,中国早已有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选举法,现在要做的主要是选出更多能为人民说话的代表;再如,宪法第十三条规定了“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宪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了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甚至在北京奥运期间,还破天荒地开辟了三个给公民抗议示威的空间;面对各种民事纠纷、官民矛盾,各种私法公法基本齐备,只需司法机构挺立权威,不屈从地方权力的支配——而这,在宪法中也有“公开审判”与“独立审判”的明确原则。
这一切,都只需要克服各种利益集团的阻力,回归法律,而非突破法律。是在大小不等的程度上填补司法的“空白”,而非制造法律空白。
已制定的法律不能适用于现实生活,法律权威就会被国民漠视,本应定争止纷的司法,就会成为纷争的源头。长官意志很少受到司法反制,法律倒常常成为地方政府遏制各种正当权利的利器,就会闹出红头文件要追究民众刑事责任的司法笑话。
有法不依是人治,治民不治官,治人不治己,也是人治。置宪法法律于不顾,来搞运动式治理,不可能是良治,抛开法律的发展,不可能是科学发展。治理国家有大道理和小道理之分,落实法律,规范权力就是大道理。
社会已然过河,真正的政治家应从摸石头的惯性中抬起头来,重新判断这个国家所处的历史方位。对当下中国而言,真正落实宪法,走法治大道,才是当前最重大的改革。
追求共富要告别父爱幻想
2011-08-01 12:11 星期一
戴志勇
2011年7月23日,重庆发布“促进共同富裕”的十二个具体办法,将共同富裕提到空前高度。如扶持微企以创造就业、建4000万平米公租房,确保国有资本收益的30%用于民生,扩大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和农房“三权”抵押融资的规模和范围等,都有明确所指,如能一一落地,弱势群体短期获益当可预期。
社会财富在强弱阶层中急剧断裂已是既成事实。学者估算,中国当前基尼系数已超过0.5。瑞典等高税收高福利的北欧国家不用说,即便对二次分配非常警惕的美国,基尼系数也只在0.4左右。中国收入分配天悬地殊,堪称世界之最。早在1985年8月,邓小平就告诫,“如果导致两极分化,改革就算失败了。”今天听来,这声音振聋发聩。
把如此严重的两极分化归咎于市场经济,是一种常见的错误归因。按要素分配搞对了激励,自然也会带来贫富分化,问题在于,为什么在最奉行自由市场的美国,贫富差距也没有社会主义的中国这么大?追问两极分化的祸源,就不得不追溯到中国作为转型国家这一“特殊国情”。
学者对此有扎实研究。在《灰色收入与国民收入分配》的报告里,王小鲁推算出2008年全国城乡居民可支配收入总额为23.2万亿元,比国家统计局“资金流量表”的住户可支配收入高5.4万亿。这5.4万亿,约占当年国民总收入的15%,俗称灰色与黑色收入。工农大众没什么灰色收入,与黑色收入更不沾边。这笔藏在权贵阶层的壁橱里的巨款,主要围绕权力产生,极大地恶化了强弱群体之间的财富落差。
毋庸讳言,在三十多年改革过程中,始终有一条权力变现的潜流存在。通过对土地、资金等生产要素的强势支配,设置各种准入障碍来垄断重要行业,不受限的权力以此获得了巨额腐败租金,这才是中国贫富差距畸高的核心原因。权利缺失者,随之以物质贫乏,权力强大者,要积蓄财富则易如反掌,这已是社会共识,并成为很多人进退取舍的内在标准。
其实,不谈灰黑色收入,只看政府、企业与个人的收入比例,也能发现贫富日益悬殊的秘密所在。从1997年到2007年,劳动者报酬占GDP的比重从53.4%下降到46%,而且这几年继续下降,而政府与企业收入占比则一路上升。2011年上半年,全国税收总收入完成5万亿有余,继续保持近30%的增速。如此快速的财政增速,配之以极不相称的公共服务,使二次分配的矫正作用基本沦为空谈。
国强民弱,使追求共富不得不靠政府的自省与善心。但仅靠政府善心,显然并不足以实现共富。改革前,权力全面资源配置,无法形成灵敏的价格体系,中国人只好共同贫穷。现在虽然加入市场要素,权力改革却依然任重道远,国民财富分配还是得屈从于权力逻辑。主政者施仁政,则民众得小惠。运气不好时,遇上一个不靠谱的地方官,一方百姓就只能艰难度日。
政府也有利害计算,这本是常识。缺乏社会的异体监督,政府不可能做到利益完全中立。所谓“赵孟之所贵,赵孟能贱之”,一个不受限的权力,为了获取支持,今天可以打土豪分田地,使工农大众笑逐颜开,明天也可能将田地再无偿收回,重新分配。这样的历史经验告诉我们:要想走向共同富裕,初次分配要按市场规则,再分配则必须要由纳税人说了算。
所以对民众来说,追求自己的正当利益,一定要告别对父爱主义的幻想。惟有权利明确无误,并有法律保障,农民土地才会真正值钱,市民才不会被连房带地被“无偿收回”,国企分红是30%还是80%用于民生,才会受控于竞选出来的人民代表。
为达成可持续的良治,政府则要告别仁政思想。把自己手上几乎不受控的权力,真正交回国民手上,这的确需要几分胸襟气度。借民众不满,加强对土地、金融资源及各种无关国家安全的重大产业的控制,重新强化权力,践踏法治,只会使社会倒退。
财富贫困的背后是权利贫困,正因如此,共富绝不仅是财富分配向正义原则的回归,根底上,更是个人政治与社会经济权利的落地,是支配自己生活的自由之扩展,通过解决权利贫困而非加强政府权力来追求共同富裕,才能真正避免国民分裂为对立阶层的悲剧。
2011年7月23日,重庆发布“促进共同富裕”的十二个具体办法,将共同富裕提到空前高度。如扶持微企以创造就业、建4000万平米公租房,确保国有资本收益的30%用于民生,扩大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和农房“三权”抵押融资的规模和范围等,都有明确所指,如能一一落地,弱势群体短期获益当可预期。
社会财富在强弱阶层中急剧断裂已是既成事实。学者估算,中国当前基尼系数已超过0.5。瑞典等高税收高福利的北欧国家不用说,即便对二次分配非常警惕的美国,基尼系数也只在0.4左右。中国收入分配天悬地殊,堪称世界之最。早在1985年8月,邓小平就告诫,“如果导致两极分化,改革就算失败了。”今天听来,这声音振聋发聩。
把如此严重的两极分化归咎于市场经济,是一种常见的错误归因。按要素分配搞对了激励,自然也会带来贫富分化,问题在于,为什么在最奉行自由市场的美国,贫富差距也没有社会主义的中国这么大?追问两极分化的祸源,就不得不追溯到中国作为转型国家这一“特殊国情”。
学者对此有扎实研究。在《灰色收入与国民收入分配》的报告里,王小鲁推算出2008年全国城乡居民可支配收入总额为23.2万亿元,比国家统计局“资金流量表”的住户可支配收入高5.4万亿。这5.4万亿,约占当年国民总收入的15%,俗称灰色与黑色收入。工农大众没什么灰色收入,与黑色收入更不沾边。这笔藏在权贵阶层的壁橱里的巨款,主要围绕权力产生,极大地恶化了强弱群体之间的财富落差。
毋庸讳言,在三十多年改革过程中,始终有一条权力变现的潜流存在。通过对土地、资金等生产要素的强势支配,设置各种准入障碍来垄断重要行业,不受限的权力以此获得了巨额腐败租金,这才是中国贫富差距畸高的核心原因。权利缺失者,随之以物质贫乏,权力强大者,要积蓄财富则易如反掌,这已是社会共识,并成为很多人进退取舍的内在标准。
其实,不谈灰黑色收入,只看政府、企业与个人的收入比例,也能发现贫富日益悬殊的秘密所在。从1997年到2007年,劳动者报酬占GDP的比重从53.4%下降到46%,而且这几年继续下降,而政府与企业收入占比则一路上升。2011年上半年,全国税收总收入完成5万亿有余,继续保持近30%的增速。如此快速的财政增速,配之以极不相称的公共服务,使二次分配的矫正作用基本沦为空谈。
国强民弱,使追求共富不得不靠政府的自省与善心。但仅靠政府善心,显然并不足以实现共富。改革前,权力全面资源配置,无法形成灵敏的价格体系,中国人只好共同贫穷。现在虽然加入市场要素,权力改革却依然任重道远,国民财富分配还是得屈从于权力逻辑。主政者施仁政,则民众得小惠。运气不好时,遇上一个不靠谱的地方官,一方百姓就只能艰难度日。
政府也有利害计算,这本是常识。缺乏社会的异体监督,政府不可能做到利益完全中立。所谓“赵孟之所贵,赵孟能贱之”,一个不受限的权力,为了获取支持,今天可以打土豪分田地,使工农大众笑逐颜开,明天也可能将田地再无偿收回,重新分配。这样的历史经验告诉我们:要想走向共同富裕,初次分配要按市场规则,再分配则必须要由纳税人说了算。
所以对民众来说,追求自己的正当利益,一定要告别对父爱主义的幻想。惟有权利明确无误,并有法律保障,农民土地才会真正值钱,市民才不会被连房带地被“无偿收回”,国企分红是30%还是80%用于民生,才会受控于竞选出来的人民代表。
为达成可持续的良治,政府则要告别仁政思想。把自己手上几乎不受控的权力,真正交回国民手上,这的确需要几分胸襟气度。借民众不满,加强对土地、金融资源及各种无关国家安全的重大产业的控制,重新强化权力,践踏法治,只会使社会倒退。
财富贫困的背后是权利贫困,正因如此,共富绝不仅是财富分配向正义原则的回归,根底上,更是个人政治与社会经济权利的落地,是支配自己生活的自由之扩展,通过解决权利贫困而非加强政府权力来追求共同富裕,才能真正避免国民分裂为对立阶层的悲剧。
改革的前提是尊重民众意愿
2011-04-02 13:12 星期六
南方周末记者 戴志勇
要做到真正由农民决定
南方周末:成都做统筹城乡改革七年有余。你去成都调研过几次,最深刻的印象是什么?怎么综合来看这个改革?
俞可平(中共中央编译局副局长):我一直重点关注成都改革,很赞赏。曾带10个农村改革方面的著名学 者,跟李春城书记带队的成都市委市政府官员有一场面对面的对话。有个印象很深,碰到具体问题时,更有发言权的不是学者,是地方官员。
学者有时跟地方官员的观点不一致,甚至不切实可行。但哪怕是否定性的意见也有用,因为可以看到事情的另外一面,学者往往比较理想。因而,我在对话结束时说,官员和学者要相互尊重,相互学习。
当时李书记说:学者是为了农民好,我也是为农民好,这点不要怀疑。改革的出发点是让农民自己做主,给他有充分的选择权,这可说是成都改革的亮点。这是我第一点判断。
第二,成都的一套新制度,总体上对农民有利。改革不是让农民失去利益,而是增加其利益,这是增量改革。我反复说,我主张“增量改革”而不用“渐进改革”,特别反对将“增量改革”等同于“渐进改革”。因为增量改革的着眼点是增加利益总量并不失时机地进行突破,而渐进改革的着眼点是过程的渐进性、缓慢性。成都的改革是一种既有突破又增加了利益总量的增量改革。成都的改革充分借鉴了国内已有的改革经验,比如“工业向集中发展区集中、农民向城镇和新型社区集中、土地向适度规模经营集中”这三个集中,最初是江苏搞的。
第三,成都改革是一个配套改革、整体改革。包括户籍制度、土地确权与流转、党内民主、行政改革等。四川的政府改革走在前面,全省实施了一站式服务,全程代理服务,通到每一个村。成都在这方面也是走在前面的。要向政府申请什么项目,在村里就可以代办。
南方周末:成都搞新居工程,计划安置农民几十万人。让农民洗脚上田,集中居住,怎么避免强制执行的危险?
俞可平:尊重农民的意愿。政府可以引导,但不能替他决定,不要动不动就代表老百姓,要尊重农民的主体性。最大限度尊重群众的意愿,这是改革的前提,我最赞赏成都这点。幸福与否,是民众自己的感受。为老百姓做主,出发点好,但往往吃力不讨好。
改革要持续往前推,得变干部体制
南方周末:有人说,这是个“真正的一把手工程”。政府规划、强势主导的特点非常明显。操盘者在成都待的时间长,七年如一日把改革坚持下来。这既说明改革确需官员主动闯,同时也存在两个挑战。挑战一:怎么保证一把手的各种决策总是正确的?万一错了怎么纠正?挑战二:一把手升了、调了,怎么办?
俞可平:这跟干部体制和领导体制关系很大。政府的改革创新要有可持续性,但地方主要领导总是换得很快。2010年是我主持的“中国地方政府创新奖”10周年,广义地理解,大部分获奖项目都持续下来了。但从狭义理解,很不乐观,很多改革做得好,因为没有上升为党和国家的制度,领导一换,便人走政息了。例如,最早试行乡镇党委书记公推公选的是深圳龙岗的大鹏镇,后来乡镇党委领导的公推公选在全国范围内推广了,但在发源地反而没有了。这是干部体制和领导体制的问题。
选择干部上,虽然现在民意成分越来越多,但毕竟是上面决定。新领导到任,要出政绩让上面和下面都看到。如果前任已做得很好,他不改弦更张,做得再好,政绩也是前任的。除非这个干部完全是为当地老百姓考虑,不考虑自己的升迁,而这当然是不切实际的。
从中国目前的实际情况看,领导还是起决定作用。很多改革能坚持往前推,主要靠领导。这是中国的政治文化传统,也没有什么可以厚非的。关键是人民的意愿应当对主要官员的升迁有决定性的作用,主要官员的权力应当受到人民的有效制约。而这只能依靠民主的制度和机制来实现。
南方周末:不改现有体制机制,地方官员要持久地尊重农民意愿,难度很大。怎么让良好的初衷真正落地?
俞可平:确实必须有一套新的机制,否则,最后还是会流于形式,或政府变相地代表农民选择。
为了充分地尊重农民的民主权利,成都在原来的村民委员会的基础上搞了村民议事会。从全国范围看,现在的农民基层治理的机制不太完善,如果没有精心设计、完善,很难让农民充分地自主选择。
从更广泛的角度看,这实际上涉及到了我国的民主体制和民主改革问题。我完全支持并一直倡导,中国要走一条以党内民主带动社会民主的现实道路,党内民主和基层民主是中国目前民主改革的两大重点。这其实是一条核心与外围、由上到下与由下到上相结合的道路。党内民主的重心应当在核心权力层和高层,社会民主的重心则应当在基层。这样做既可以保证社会政治的有序稳定,又能突破性地推进民主政治,最大限度地增进广大人民群众的政治权益。
南方周末:你说到了党内民主和基层民主,能谈谈成都在党内民主、基层民主方面,具体有一些什么样的创新?
俞可平:它们搞了基层党组织书记公推直选。2006年底乡镇换届前,全市74个乡镇党委书记实行公推直选、90%的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就实行了差额直选。在2007年村(社区)党组织换届中,全市三千多个村(社区)的党组织班子成员全部实行公推直选。从此,公推直选成为成都市基层党组织书记产生的主要方式。
此外,开放基层“三会”。将基层党委常委会(全委会)、人大常委会、政府常务会开放。
还有一个是每年干部考核时,改变过去“官评官”的做法,区(市)县、乡镇、行政村党政领导干部交由民众公开民主测评。
说到底,民生和民主不可分。有些人一提民生就不提民主了,不提民主,民生很难促进。尤其户籍改革、土地制度的改革、城镇化改革是难点,这些改革不突破,现代化很难实质推进。
土地确权与流转
南方周末:有人说,成都土地确权,会不会最终走向一个类似私有的产权制度?
俞可平:在中国,土地都不是个人所有。所有权、使用权、承包权或是经营权,三个权剥离开,你不经营可以让人家去使用。
确权确的是使用权、经营权,没有涉及到所有权,还没到非解决不可的程度。目前,从法律、现实的发展看,确权不可能导致土地私有化,关键是没必要。但权限必须要明确,比如现在最头疼的小产权问题,商品房70年的土地使用权限到期了怎么办,法律上没有解决。
成都的土地确权,如果能探索出比较好的道路来,在全国的范围内推广,然后再上升到国家制度层面,就具有法律意义。
南方周末:成都2010年底已基本完成确权颁证。确权以后进行交易,利益如何分配?全归农民?这是否实现了“经济市场化”?
俞可平:总的说来,这对农民和政府都好。农民的权利确定了,法律会明确权责。要弄清政府的权力边界在哪里,这是法治的前提,也就是严复说的群己权界。
马克思讲,政治制度是近代以后的事,这好像费解,因为一般意义上的政治制度古代就有。但马克思这里所说的政治制度,指的是公民跟政府的契约,这是近代西方民主政治的产物。确权非常重要,因为它相当于政府与农民之间签订了正式契约。成都的土地确权只是地方政策,以后应该上升为国家的制度,使之具有法律意义,才能真正保护农民权利。
原来是承包30年不变,现在很多地方长久不变。两种方案各有利弊。土地应随人增减,但实践中有很多问题。把它固定下来,确权,以后一直不变,从政府管理的角度来讲,更容易操作。
目前,成都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还存在流转市场需进一步规范、发育需进一步健全等问题。目前国家对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流转仍然没有放开,管理较严,宅基地和房屋抵押有法律风险,地方性金融机构的贷款压力较大,限制了交易流转,加大了成都农村产权流转市场的培育难度。
农民长期依赖土地,并不是土地带给他多少利益。比如江浙一带,像我老家,土地很多都荒在那里。农民的预期是,如果在城里待不下去了再回去。
李书记说,着眼点不是你回去,是进城留下来,提供就业机会,提供城里发展和生产所需要的一切,这样就不会有土地依赖心理。
南方周末:目前有些城市人心态可能不太平衡。大量农村人口进来后,城市人的一种感觉是利益被侵害,农民原来没有社保,有地,地在成都的城乡统筹改革中已经可以流转了,成了农民的资产,现在又获得了城市的保障。城市人只有社会保险。你怎么看?
俞可平:城市居民跟新居民肯定会有些冲突,外来民心态也会有问题。很多城市对移民采取限制门槛,比如说达到什么条件给多少分,多少分以后拿一个户口,然后再转正式的户口。
这种办法的好处,一是解决城市规模过分扩展,财政和城市的管理承担不了这么多。第二解决新老城市居民融合的问题。成都走的是新型城镇化道路。很多郊区土地城市要用,必须流转,否则城市无法扩张。
我认为,中国的城镇化也应当走增量发展的道路。一方面,如果不尽快推进城镇化,国家的现代化就会受影响;另一方面,城镇化必须走出一条新路,应当把城镇化的重点放在中小城市(镇)。户籍制度改革做得比较早、比较彻底并且比较成功的地方,是浙江的湖州,但湖州不是一个大城市。
公正之问:土地的钱怎么分
南方周末:政府的着眼点还是在土地上?这个收益到底怎么分配,规则是什么?谁来定这个规则?
俞可平:那是肯定的。政府现在要城市化,一是发展需要土地,土地在农民手中,得想办法让它出来。第二是土地财政。在这个大背景下,政府要让农民比原来好,要考虑怎么给农民更多的利益。
从现实讲,只能这样。真要让政府放弃利益,把补偿统统给农民,很难。成都在给农民利益方面,确实给了老百姓好处。
不能忘记大背景,现在的预算体制,财政体制、分配体制、决策体制还比较落后。财政预算要民主、透明、公开,要认真审议,不能几个领导拍拍脑袋就决定了。令人高兴的是,预算和财政体制的改革已经受到广泛的关注,许多地方都在推行这样那样的改革。四川在这方面曾想改革人大审议预算,但没有推广。
在评价地方改革时不能仅找学者。学者容易追求完美和理想。只能两者相权取其公共利益大者。改革不能离开现实条件,否则,再好也有问题。成都在一些重要的方面做得不错,我比较肯定。开始讲的三点是大格局,如果沿着这个方向往下走,就非常好。但真正往前走要靠制度来保证目标的实现。比如说保证增加农民的利益,地方政府有利益冲动,财政很大的一块来自城镇化土地的流转,稍有不慎农民的收益很可能受到伤害。
现在拆迁补偿大都集中在城郊地区,城郊的农民比边远地区的农民更富些。后者对政府不满,不一定是生活贫困,是寻求公正。
公正的标准呢?比如,不久前苏州很多农民在闹新开发区征地的问题。先搬走的人,看到后面搬走的人得到的钱多一些,就会反悔,开始闹。
北京郊区有的农民,一看要搬,便使劲盖房子。一位北京的司机前两天告诉我,他家不光盖房子,还在贴大理石。图的是拆迁时可按照面积和装修材料补更多的钱。盖房子是为了拆房子,这样博弈,损失极大。种树也是这样,像种水稻一样密。盖房子是为了拆房子,种树是为了毁树,这样的“中国特色”不仅浪费国民财富,更损害国民精神。
南方周末:官民互相不能守信,根本原因是什么?
俞可平:有些基层官员说:农民素质太差了,就是为了多得点钱。不提高素质,民主、法治怎么搞?
如果看单面,他有道理。但造成这样的局面,主因在哪里?责任首先在政府。政府没诚意,农民就没诚意。政府首先就要有公信力,如果官员真清廉,真为百姓考虑,百姓是很好的,吃亏就吃点。我自己也是从农村出来的,农民素质为什么上不去?政府要负基本的责任。
有的地方一旦闹事,如果公信力很强的官员出面解决,能够很快把事态平息。我接触过这样的地方官员,但太少了。现在国家的决策者确实需要极大的智慧,有些问题积累得太重了。古人讲,人无信不立。社会的公信力在下降,长此下去,我们的国民性也会因之而改变。这次日本大地震,国内让人哭笑不得的“无盐以对”,已经多多少少说明了这一点。
成都试验是否适合全国推广
南方周末:不久前,发改委组织调研组调研成都的改革经验是否适合在中国广大农村推广,你怎么判断?成都城乡居民享有公平的基本医疗、教育、社会保障等,这是否意味着,成都迈向了“社会公平化”之路?
俞可平:从总体上说,中国的城镇化既要积极推进,又要非常谨慎。各地的情况相差太大,要允许地方大胆试验,不要轻易搞一刀切。不要简单地说“NO”或“YES”。成都的改革试验也一样。有很多做法,我认为可以在全国推广;但也有一些做法或者只适宜类似成都的地区推行,或者需要进一步调整完善。
从总体上说,成都的改革是顺应现代化规律,完善城乡经济和社会结构的历史性变革。在经济上,它有利于完善市场经济体制,推动新一轮生产力解放和发展。在政治上,有利于从基层基础层面实现管理民主和社会和谐。
政治发展与经济发展从来都不是简单而直接的对应关系。四川和成都的一些政治改革和治理改革,走在全国的前面。例如,四川的行政“一站式服务”已经覆盖全省范围,大大方便了居民。我曾跟中央有关部门建议过,四川并不是经济最发达的地区,它都可以做,为什么其他地方不可以做?
杭州、昆明、贵阳、重庆、深圳、南通、江阴、顺德等地,都有一些重要的改革举措引起各界关注。
有个市委书记讲过这样一句话,给我印象深刻:现在做领导,做事要被人骂,不做事也要被人骂;与其不做事被人骂,还不如做事被人骂。做事被人骂,骂一阵子,不做事被人骂,骂一辈子。
要善待改革者。有些改革做得很好的官员一样受争议,改革创新往往有争议。政府的改革创新尤其需要宽容和鼓励。不过,最公正的和最终的裁判不会是上级领导,也不会是专家学者,而必定是历史和人民。
【南方周末】本文网址:http://www.infzm.com/content/57079
要做到真正由农民决定
南方周末:成都做统筹城乡改革七年有余。你去成都调研过几次,最深刻的印象是什么?怎么综合来看这个改革?
俞可平(中共中央编译局副局长):我一直重点关注成都改革,很赞赏。曾带10个农村改革方面的著名学 者,跟李春城书记带队的成都市委市政府官员有一场面对面的对话。有个印象很深,碰到具体问题时,更有发言权的不是学者,是地方官员。
学者有时跟地方官员的观点不一致,甚至不切实可行。但哪怕是否定性的意见也有用,因为可以看到事情的另外一面,学者往往比较理想。因而,我在对话结束时说,官员和学者要相互尊重,相互学习。
当时李书记说:学者是为了农民好,我也是为农民好,这点不要怀疑。改革的出发点是让农民自己做主,给他有充分的选择权,这可说是成都改革的亮点。这是我第一点判断。
第二,成都的一套新制度,总体上对农民有利。改革不是让农民失去利益,而是增加其利益,这是增量改革。我反复说,我主张“增量改革”而不用“渐进改革”,特别反对将“增量改革”等同于“渐进改革”。因为增量改革的着眼点是增加利益总量并不失时机地进行突破,而渐进改革的着眼点是过程的渐进性、缓慢性。成都的改革是一种既有突破又增加了利益总量的增量改革。成都的改革充分借鉴了国内已有的改革经验,比如“工业向集中发展区集中、农民向城镇和新型社区集中、土地向适度规模经营集中”这三个集中,最初是江苏搞的。
第三,成都改革是一个配套改革、整体改革。包括户籍制度、土地确权与流转、党内民主、行政改革等。四川的政府改革走在前面,全省实施了一站式服务,全程代理服务,通到每一个村。成都在这方面也是走在前面的。要向政府申请什么项目,在村里就可以代办。
南方周末:成都搞新居工程,计划安置农民几十万人。让农民洗脚上田,集中居住,怎么避免强制执行的危险?
俞可平:尊重农民的意愿。政府可以引导,但不能替他决定,不要动不动就代表老百姓,要尊重农民的主体性。最大限度尊重群众的意愿,这是改革的前提,我最赞赏成都这点。幸福与否,是民众自己的感受。为老百姓做主,出发点好,但往往吃力不讨好。
改革要持续往前推,得变干部体制
南方周末:有人说,这是个“真正的一把手工程”。政府规划、强势主导的特点非常明显。操盘者在成都待的时间长,七年如一日把改革坚持下来。这既说明改革确需官员主动闯,同时也存在两个挑战。挑战一:怎么保证一把手的各种决策总是正确的?万一错了怎么纠正?挑战二:一把手升了、调了,怎么办?
俞可平:这跟干部体制和领导体制关系很大。政府的改革创新要有可持续性,但地方主要领导总是换得很快。2010年是我主持的“中国地方政府创新奖”10周年,广义地理解,大部分获奖项目都持续下来了。但从狭义理解,很不乐观,很多改革做得好,因为没有上升为党和国家的制度,领导一换,便人走政息了。例如,最早试行乡镇党委书记公推公选的是深圳龙岗的大鹏镇,后来乡镇党委领导的公推公选在全国范围内推广了,但在发源地反而没有了。这是干部体制和领导体制的问题。
选择干部上,虽然现在民意成分越来越多,但毕竟是上面决定。新领导到任,要出政绩让上面和下面都看到。如果前任已做得很好,他不改弦更张,做得再好,政绩也是前任的。除非这个干部完全是为当地老百姓考虑,不考虑自己的升迁,而这当然是不切实际的。
从中国目前的实际情况看,领导还是起决定作用。很多改革能坚持往前推,主要靠领导。这是中国的政治文化传统,也没有什么可以厚非的。关键是人民的意愿应当对主要官员的升迁有决定性的作用,主要官员的权力应当受到人民的有效制约。而这只能依靠民主的制度和机制来实现。
南方周末:不改现有体制机制,地方官员要持久地尊重农民意愿,难度很大。怎么让良好的初衷真正落地?
俞可平:确实必须有一套新的机制,否则,最后还是会流于形式,或政府变相地代表农民选择。
为了充分地尊重农民的民主权利,成都在原来的村民委员会的基础上搞了村民议事会。从全国范围看,现在的农民基层治理的机制不太完善,如果没有精心设计、完善,很难让农民充分地自主选择。
从更广泛的角度看,这实际上涉及到了我国的民主体制和民主改革问题。我完全支持并一直倡导,中国要走一条以党内民主带动社会民主的现实道路,党内民主和基层民主是中国目前民主改革的两大重点。这其实是一条核心与外围、由上到下与由下到上相结合的道路。党内民主的重心应当在核心权力层和高层,社会民主的重心则应当在基层。这样做既可以保证社会政治的有序稳定,又能突破性地推进民主政治,最大限度地增进广大人民群众的政治权益。
南方周末:你说到了党内民主和基层民主,能谈谈成都在党内民主、基层民主方面,具体有一些什么样的创新?
俞可平:它们搞了基层党组织书记公推直选。2006年底乡镇换届前,全市74个乡镇党委书记实行公推直选、90%的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就实行了差额直选。在2007年村(社区)党组织换届中,全市三千多个村(社区)的党组织班子成员全部实行公推直选。从此,公推直选成为成都市基层党组织书记产生的主要方式。
此外,开放基层“三会”。将基层党委常委会(全委会)、人大常委会、政府常务会开放。
还有一个是每年干部考核时,改变过去“官评官”的做法,区(市)县、乡镇、行政村党政领导干部交由民众公开民主测评。
说到底,民生和民主不可分。有些人一提民生就不提民主了,不提民主,民生很难促进。尤其户籍改革、土地制度的改革、城镇化改革是难点,这些改革不突破,现代化很难实质推进。
土地确权与流转
南方周末:有人说,成都土地确权,会不会最终走向一个类似私有的产权制度?
俞可平:在中国,土地都不是个人所有。所有权、使用权、承包权或是经营权,三个权剥离开,你不经营可以让人家去使用。
确权确的是使用权、经营权,没有涉及到所有权,还没到非解决不可的程度。目前,从法律、现实的发展看,确权不可能导致土地私有化,关键是没必要。但权限必须要明确,比如现在最头疼的小产权问题,商品房70年的土地使用权限到期了怎么办,法律上没有解决。
成都的土地确权,如果能探索出比较好的道路来,在全国的范围内推广,然后再上升到国家制度层面,就具有法律意义。
南方周末:成都2010年底已基本完成确权颁证。确权以后进行交易,利益如何分配?全归农民?这是否实现了“经济市场化”?
俞可平:总的说来,这对农民和政府都好。农民的权利确定了,法律会明确权责。要弄清政府的权力边界在哪里,这是法治的前提,也就是严复说的群己权界。
马克思讲,政治制度是近代以后的事,这好像费解,因为一般意义上的政治制度古代就有。但马克思这里所说的政治制度,指的是公民跟政府的契约,这是近代西方民主政治的产物。确权非常重要,因为它相当于政府与农民之间签订了正式契约。成都的土地确权只是地方政策,以后应该上升为国家的制度,使之具有法律意义,才能真正保护农民权利。
原来是承包30年不变,现在很多地方长久不变。两种方案各有利弊。土地应随人增减,但实践中有很多问题。把它固定下来,确权,以后一直不变,从政府管理的角度来讲,更容易操作。
目前,成都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还存在流转市场需进一步规范、发育需进一步健全等问题。目前国家对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流转仍然没有放开,管理较严,宅基地和房屋抵押有法律风险,地方性金融机构的贷款压力较大,限制了交易流转,加大了成都农村产权流转市场的培育难度。
农民长期依赖土地,并不是土地带给他多少利益。比如江浙一带,像我老家,土地很多都荒在那里。农民的预期是,如果在城里待不下去了再回去。
李书记说,着眼点不是你回去,是进城留下来,提供就业机会,提供城里发展和生产所需要的一切,这样就不会有土地依赖心理。
南方周末:目前有些城市人心态可能不太平衡。大量农村人口进来后,城市人的一种感觉是利益被侵害,农民原来没有社保,有地,地在成都的城乡统筹改革中已经可以流转了,成了农民的资产,现在又获得了城市的保障。城市人只有社会保险。你怎么看?
俞可平:城市居民跟新居民肯定会有些冲突,外来民心态也会有问题。很多城市对移民采取限制门槛,比如说达到什么条件给多少分,多少分以后拿一个户口,然后再转正式的户口。
这种办法的好处,一是解决城市规模过分扩展,财政和城市的管理承担不了这么多。第二解决新老城市居民融合的问题。成都走的是新型城镇化道路。很多郊区土地城市要用,必须流转,否则城市无法扩张。
我认为,中国的城镇化也应当走增量发展的道路。一方面,如果不尽快推进城镇化,国家的现代化就会受影响;另一方面,城镇化必须走出一条新路,应当把城镇化的重点放在中小城市(镇)。户籍制度改革做得比较早、比较彻底并且比较成功的地方,是浙江的湖州,但湖州不是一个大城市。
公正之问:土地的钱怎么分
南方周末:政府的着眼点还是在土地上?这个收益到底怎么分配,规则是什么?谁来定这个规则?
俞可平:那是肯定的。政府现在要城市化,一是发展需要土地,土地在农民手中,得想办法让它出来。第二是土地财政。在这个大背景下,政府要让农民比原来好,要考虑怎么给农民更多的利益。
从现实讲,只能这样。真要让政府放弃利益,把补偿统统给农民,很难。成都在给农民利益方面,确实给了老百姓好处。
不能忘记大背景,现在的预算体制,财政体制、分配体制、决策体制还比较落后。财政预算要民主、透明、公开,要认真审议,不能几个领导拍拍脑袋就决定了。令人高兴的是,预算和财政体制的改革已经受到广泛的关注,许多地方都在推行这样那样的改革。四川在这方面曾想改革人大审议预算,但没有推广。
在评价地方改革时不能仅找学者。学者容易追求完美和理想。只能两者相权取其公共利益大者。改革不能离开现实条件,否则,再好也有问题。成都在一些重要的方面做得不错,我比较肯定。开始讲的三点是大格局,如果沿着这个方向往下走,就非常好。但真正往前走要靠制度来保证目标的实现。比如说保证增加农民的利益,地方政府有利益冲动,财政很大的一块来自城镇化土地的流转,稍有不慎农民的收益很可能受到伤害。
现在拆迁补偿大都集中在城郊地区,城郊的农民比边远地区的农民更富些。后者对政府不满,不一定是生活贫困,是寻求公正。
公正的标准呢?比如,不久前苏州很多农民在闹新开发区征地的问题。先搬走的人,看到后面搬走的人得到的钱多一些,就会反悔,开始闹。
北京郊区有的农民,一看要搬,便使劲盖房子。一位北京的司机前两天告诉我,他家不光盖房子,还在贴大理石。图的是拆迁时可按照面积和装修材料补更多的钱。盖房子是为了拆房子,这样博弈,损失极大。种树也是这样,像种水稻一样密。盖房子是为了拆房子,种树是为了毁树,这样的“中国特色”不仅浪费国民财富,更损害国民精神。
南方周末:官民互相不能守信,根本原因是什么?
俞可平:有些基层官员说:农民素质太差了,就是为了多得点钱。不提高素质,民主、法治怎么搞?
如果看单面,他有道理。但造成这样的局面,主因在哪里?责任首先在政府。政府没诚意,农民就没诚意。政府首先就要有公信力,如果官员真清廉,真为百姓考虑,百姓是很好的,吃亏就吃点。我自己也是从农村出来的,农民素质为什么上不去?政府要负基本的责任。
有的地方一旦闹事,如果公信力很强的官员出面解决,能够很快把事态平息。我接触过这样的地方官员,但太少了。现在国家的决策者确实需要极大的智慧,有些问题积累得太重了。古人讲,人无信不立。社会的公信力在下降,长此下去,我们的国民性也会因之而改变。这次日本大地震,国内让人哭笑不得的“无盐以对”,已经多多少少说明了这一点。
成都试验是否适合全国推广
南方周末:不久前,发改委组织调研组调研成都的改革经验是否适合在中国广大农村推广,你怎么判断?成都城乡居民享有公平的基本医疗、教育、社会保障等,这是否意味着,成都迈向了“社会公平化”之路?
俞可平:从总体上说,中国的城镇化既要积极推进,又要非常谨慎。各地的情况相差太大,要允许地方大胆试验,不要轻易搞一刀切。不要简单地说“NO”或“YES”。成都的改革试验也一样。有很多做法,我认为可以在全国推广;但也有一些做法或者只适宜类似成都的地区推行,或者需要进一步调整完善。
从总体上说,成都的改革是顺应现代化规律,完善城乡经济和社会结构的历史性变革。在经济上,它有利于完善市场经济体制,推动新一轮生产力解放和发展。在政治上,有利于从基层基础层面实现管理民主和社会和谐。
政治发展与经济发展从来都不是简单而直接的对应关系。四川和成都的一些政治改革和治理改革,走在全国的前面。例如,四川的行政“一站式服务”已经覆盖全省范围,大大方便了居民。我曾跟中央有关部门建议过,四川并不是经济最发达的地区,它都可以做,为什么其他地方不可以做?
杭州、昆明、贵阳、重庆、深圳、南通、江阴、顺德等地,都有一些重要的改革举措引起各界关注。
有个市委书记讲过这样一句话,给我印象深刻:现在做领导,做事要被人骂,不做事也要被人骂;与其不做事被人骂,还不如做事被人骂。做事被人骂,骂一阵子,不做事被人骂,骂一辈子。
要善待改革者。有些改革做得很好的官员一样受争议,改革创新往往有争议。政府的改革创新尤其需要宽容和鼓励。不过,最公正的和最终的裁判不会是上级领导,也不会是专家学者,而必定是历史和人民。
【南方周末】本文网址:http://www.infzm.com/content/57079
马可-奥勒留、康德与自由主义
2011-03-01 15:35 星期二
马可-奥勒留叙述德性,理性,保持内心的永久和平。遵从法治。康德通过对理性的批判,建立起个人的意志自由与自律,遵从理性乃是真正的自由,达成法治,以给个体以足够的自由空间,来完成自我的德性。而古典的自由主义者,则通过契约论,奠基于个人的权利,要求给予个体外在的自由,把德性问题排除在外。
康德的自由主义与古典的自由主义看起来相似,都要求给予个体以外在自由,建立法治,但康德的最终根基,乃是内在自由地达成德性,外在自由是必要的条件。但是,康德对德性的追求,与柏拉图又不同。从逻辑的一致性来说,自由意志之下,才有德性,外在强迫的德性,不是德性。通过这点阐述,将威权统治拒之门外。说康德是一个综合性的哲学大家,这也可以看成一个例证。
康德的自由主义与古典的自由主义看起来相似,都要求给予个体以外在自由,建立法治,但康德的最终根基,乃是内在自由地达成德性,外在自由是必要的条件。但是,康德对德性的追求,与柏拉图又不同。从逻辑的一致性来说,自由意志之下,才有德性,外在强迫的德性,不是德性。通过这点阐述,将威权统治拒之门外。说康德是一个综合性的哲学大家,这也可以看成一个例证。
若不能成为改革契机,房产税不应开征
财经2011-01-14 13:34 星期五
本文南方周末版本:http://www.infzm.com/content/54616
放眼望去,神州大地上只有三种人:一种人有房,一种人无房。还有一种,是名义上有房却面临拆迁,处于有无之间。
1月9日,重庆确定开征房产税。试点落地后,无房的,自然期待房价下降;由于对征税规则缺乏话语权,有房的,即便仅一套,也在担心赖以安身的房子终要交税;处于有无之间的,则急切想知道这件“终极武器”,能否真打掉地方政府深深上瘾的土地财政,对血拆釜底抽薪。
试点毕竟只是试点,何况具体方案未定。在木已成舟之前,作为纳税人,尚有五点诉求或值得一说。
首先是征税的正当性。新税种也好,从1986年的房产税暂行条例扩展而来也罢,若想从公众口袋直接掏钱,理应由人大立法,而非政府发个条例就把这事儿给办了。征不征,征多少,怎么征,至今没看到哪级人大挺直腰板喊一嗓子。
支持派说,房产税是改革的契机。首当其冲的,便应是把税收法定原则望前推一把。政府可以先提方案,但方案须拿到人大走严格的法律程序。到底按面积还是按价格征?如果按面积,是150平还是300平起征?为何税率是0.5%或3%?已购房暂时不征?第一套房是否永久不征?这些疑惑,得一一通过公开立法辩论来澄清和界定。征税等于拿走民众私有财产,不给政府近乎无限的征税权套上民众正式同意的笼头,怎么也说不过去。
房产税是地方税,正本清源,其根本用途,不是调控房价的“利器”,而是为了保障政府有财力为本地居民提供各种公共服务。为“专税专用”,地方财政必须向公众公开,由人大最终决定。换言之,房产税如要正式开征,除了税收法定,进而还要公共财政。
其三,此税开征,政府对土地财政的依赖就要彻底割断,不能两头都得。问题在于,开征之后,靠什么保障地方政府不再垄断土地继续“招拍挂“?美国政府靠着“美元霸权”可以对外“债多不愁”,中国政府却断不能靠着自己的绝对强势,对内“税多不拒”。
2010年的卖地收入高达2.7万亿,土地财政已到疯狂边缘,非改不可。而要改变这种局面,得从根子上削弱地方政府对土地的绝对控制力。土地供应的多元化是土地市场正常化的基本前提,而这又有赖于“同地同权”,包括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直接入市,小产权房的合法化等。这些改革徘徊争议多年,此时不推,更难有来时。
除了权力与权利之间质的调整,也别忘了权力与权力之间量的优化。通过调整税制,中央与地方当形成更合理的分权治理结构。
分税制改革以来,中央财政占比由1993年的22%上升至平均占比52%,2009年中央给地方的转移支付近3万亿,接近中央本级支出的两倍。通过捏住地方的钱袋,保证对地方的财政控制力,“跑部钱进”成为治理常态。
在一个巨型国家,这会遭遇难以克服的信息不对称。当地最需要什么公共服务,绝非几个部委遥控可知。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不说,还进一步削弱了地方政府对本地纳税人的敏感度,使权力之眼向上仰望,丧失对权利的起码尊重。
唯有将财政权力下放地方,再由本地民众通过做实人大、公众参与等方式,将分散的需求凝聚于预算编制,将这份财力用足用好。权力下放到哪里,权利的监督就要跟进到哪里。如此,才能形成一个健康的多中心的分权治理机制。房产税的使命之一,便是力促“强中央,弱地方”这种与现代治理相抵牾的财政格局尽早改变。
公众最担心的,是政府以调控房价之名,行增税之实。自2005年5月恢复二手房交易营业税以来,通过加税调控房价,几成笑谈。由于供求格局不变,市场结构照旧,市场在观望半年后,房价每每加速上涨。结果是,政府钱包更加鼓胀,买不起房的人则陷入更深的绝望。
既然2011年税收收入高达7.7万亿,增幅22.64%,在开征房产税的同时,何不满足公众最迫切的需求,大手笔减税?税收增速连续十多年高于GDP增速两倍以上,政府理应怀有惭愧之心,以避“敛财”之讥。
上述五点诉求,无非是要政府权力归位,纳税人权利伸张,还社会一个朗朗晴空。但契机毕竟只是契机,这些改革要一一落地,既要靠纳税人权利的觉醒,也需要政府主动的制度设计。如果房产税在几处试点之后便全国推开,再无上述更重要的配套改革,不如不推。这些年,已有很多改革机会被错过。这一次,还望别再止步于公众的口水成灾,栏杆拍断。
放眼望去,神州大地上只有三种人:一种人有房,一种人无房。还有一种,是名义上有房却面临拆迁,处于有无之间。
1月9日,重庆确定开征房产税。试点落地后,无房的,自然期待房价下降;由于对征税规则缺乏话语权,有房的,即便仅一套,也在担心赖以安身的房子终要交税;处于有无之间的,则急切想知道这件“终极武器”,能否真打掉地方政府深深上瘾的土地财政,对血拆釜底抽薪。
试点毕竟只是试点,何况具体方案未定。在木已成舟之前,作为纳税人,尚有五点诉求或值得一说。
首先是征税的正当性。新税种也好,从1986年的房产税暂行条例扩展而来也罢,若想从公众口袋直接掏钱,理应由人大立法,而非政府发个条例就把这事儿给办了。征不征,征多少,怎么征,至今没看到哪级人大挺直腰板喊一嗓子。
支持派说,房产税是改革的契机。首当其冲的,便应是把税收法定原则望前推一把。政府可以先提方案,但方案须拿到人大走严格的法律程序。到底按面积还是按价格征?如果按面积,是150平还是300平起征?为何税率是0.5%或3%?已购房暂时不征?第一套房是否永久不征?这些疑惑,得一一通过公开立法辩论来澄清和界定。征税等于拿走民众私有财产,不给政府近乎无限的征税权套上民众正式同意的笼头,怎么也说不过去。
房产税是地方税,正本清源,其根本用途,不是调控房价的“利器”,而是为了保障政府有财力为本地居民提供各种公共服务。为“专税专用”,地方财政必须向公众公开,由人大最终决定。换言之,房产税如要正式开征,除了税收法定,进而还要公共财政。
其三,此税开征,政府对土地财政的依赖就要彻底割断,不能两头都得。问题在于,开征之后,靠什么保障地方政府不再垄断土地继续“招拍挂“?美国政府靠着“美元霸权”可以对外“债多不愁”,中国政府却断不能靠着自己的绝对强势,对内“税多不拒”。
2010年的卖地收入高达2.7万亿,土地财政已到疯狂边缘,非改不可。而要改变这种局面,得从根子上削弱地方政府对土地的绝对控制力。土地供应的多元化是土地市场正常化的基本前提,而这又有赖于“同地同权”,包括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直接入市,小产权房的合法化等。这些改革徘徊争议多年,此时不推,更难有来时。
除了权力与权利之间质的调整,也别忘了权力与权力之间量的优化。通过调整税制,中央与地方当形成更合理的分权治理结构。
分税制改革以来,中央财政占比由1993年的22%上升至平均占比52%,2009年中央给地方的转移支付近3万亿,接近中央本级支出的两倍。通过捏住地方的钱袋,保证对地方的财政控制力,“跑部钱进”成为治理常态。
在一个巨型国家,这会遭遇难以克服的信息不对称。当地最需要什么公共服务,绝非几个部委遥控可知。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不说,还进一步削弱了地方政府对本地纳税人的敏感度,使权力之眼向上仰望,丧失对权利的起码尊重。
唯有将财政权力下放地方,再由本地民众通过做实人大、公众参与等方式,将分散的需求凝聚于预算编制,将这份财力用足用好。权力下放到哪里,权利的监督就要跟进到哪里。如此,才能形成一个健康的多中心的分权治理机制。房产税的使命之一,便是力促“强中央,弱地方”这种与现代治理相抵牾的财政格局尽早改变。
公众最担心的,是政府以调控房价之名,行增税之实。自2005年5月恢复二手房交易营业税以来,通过加税调控房价,几成笑谈。由于供求格局不变,市场结构照旧,市场在观望半年后,房价每每加速上涨。结果是,政府钱包更加鼓胀,买不起房的人则陷入更深的绝望。
既然2011年税收收入高达7.7万亿,增幅22.64%,在开征房产税的同时,何不满足公众最迫切的需求,大手笔减税?税收增速连续十多年高于GDP增速两倍以上,政府理应怀有惭愧之心,以避“敛财”之讥。
上述五点诉求,无非是要政府权力归位,纳税人权利伸张,还社会一个朗朗晴空。但契机毕竟只是契机,这些改革要一一落地,既要靠纳税人权利的觉醒,也需要政府主动的制度设计。如果房产税在几处试点之后便全国推开,再无上述更重要的配套改革,不如不推。这些年,已有很多改革机会被错过。这一次,还望别再止步于公众的口水成灾,栏杆拍断。
为民主辩护:介绍定剑先生的《民主是一种现代生活》
2010-12-18 11:18 星期六
本书系统分析了当前中国各种反民主理论的盲点与缺陷,雄辩地证明,无论从哪个角度来说,中国当下都必须推进民主。
“民主危险论”认为,民主就是多数决,会导致“多数人的暴政”。
——辩护:遵循多数人的决定和保护少数人的权利是现代民主政体的支柱。二战后对民主制度的最大完善,是创造出了一套有效的制度防止多数人暴政。一是违宪审查,二是保障人权的司法体制,三是媒体作为第四种力量的保护作用,四是非政府组织、法团主义等对人权的保护。
“民主有害论”认为,当前中国主要是发展经济,稳定压倒一切,效率优先,中国应奉行权威主义,而非发展民主。
——辩护:民主社会之所以稳定,是因为政府的权力转移在有序的程序中进行。与其它政体相比,民主更可能消除以暴力手段解决社会内部争端的必要性。印度社会的稳定发展是民主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的最有力例证,导致“拉美化”的并不是民主政治,而是军人独裁统治或威权统治。威权统治可能把经济推向告诉发展,也可能把经济推向崩溃。它的政治体制不具有可持续性。从效率来说,民主制度下的决策较少失误,失误了能较快纠正,更易执行,社会会保持长期持续的发展效率,而专制政府的决策往往在错误与纠正错误、前进与倒退的循环中来回折腾和打转。民主国家的腐败限于有限领域,易被揭露,可以医治;非民主国家的腐败则无所不在,不易揭露,难以救药。
“公民素质论”或“国情论”认为,中国人口众多,经济不发达,有9亿农民等,现在还不能搞民主。
——辩护:公民的民主参与要求,如是否参加选举投票,与经济发展水平,公民受教育程度、生活水平、政治身份没有直接关系,而与个人利益和个人是否有效参与有关。中国民主选举的发端地不是在北京上海等发达地区,乡镇长和党委书记的直选是在四川的遂宁市、雅安市等偏远落后的地方探索出来的。在这些地方制定的选举规则是在没有国家法律可依的情况下由自己设计的,却相当公平、合理和民主,比起大会堂里制定的法律毫不逊色。没有低素质的公民,只有落后的制度。
除了批评与辩护之外,著作还正面阐述了究竟何为民主。
民主是全体公民支配的政府,政府对公民负责的政治体制,它有八项原则:
1.民主国家必须是由全体公民定期选举产生政府进行统治,选举需平等、自由、公正、差额竞争。其中由公民选出的代议机关行驶国家的立法权和监督政府。
2.民主不仅是选举,公民还可以广泛参与政府决策及与自己利益相关的事。
3.应避免中央政府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力,地方应有广泛的自治和自主权利。
4.民主政府的首要职能是保护公民的表达自由、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平等权,即以法律保护公民的基本人权。
5.民主政府遵循法制,确保权力依法行使和公民获得平等的法律保护。因此,通常实行司法独立原则。
6.民主制度遵循多元化原则,对各种不同的政治、社会观点和人民的文化生活特点予以充分尊重。奉行容忍、合作和妥协的价值观。
7.民主社会的新闻媒体不受政府控制,不实行实现的新闻检查,新闻自由受到法律保护。
8.民主制度实行多数决定,同时以尊重个人与少数人的权利为原则。
蔡定剑教授著作中的基本思想,在《南方周末》、《中外法学》、《岭南大讲堂》、《领导者》、《人民网》、《中国新闻周刊》、《北京日报》、《战略与管理》、《中国青年报》等媒体上广泛传播,在民主理论的源流、民主的基本原则、功能与具体技艺、民主转型的案例等方面,对中国社会起到了民主再启蒙的巨大作用。
推荐理由:
最难能可贵之处:著作一字一句,皆针对中国民主进程中的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释疑解惑,语言明白晓畅,说理清晰严密,案例恰到好处,易读好懂,具有极强大的说服力。
为了正本清源,消除各种反民主思想给中国社会带来的消极作用,作者仔细梳理了自古及今的民主发展,从古希腊的直接民主制,到现代代议制民主、马克思的民主观,以至二战后欧美学者对民主的诸多反思、批判,以及参与式民主、协商民主等民主理论与民主制度的最新发展,用通俗的语言,呈现出了民主的真义。
除了理论阐述,著作具体分析了新加坡的威权民本主义制度,较全面地澄清了国内学界与普通读者对新加坡的诸多误解;对英国、意大利等欧洲国家爱公众参与式民主的理论和实践,从原则、组织形式到操作步骤,做了非常详细的介绍,对中国目前方兴未艾的城市规划、社区治理等领域的公众参与,有直接的借鉴、指导作用;对“拉美病”的分析,对印度民主的肯定,以及对全球民主与非民主国家腐败状况的对比,可以破除时下流行的种种“民主疑虑”;著作中,作者通过在全国约20个地区的问卷调查,证伪了“公民素质太低,搞不了民主选举”的命题。
这本书异常鲜明地体现出蔡定剑教授治学与研究的一个最大特点,借用郭光东博士的话来说:实务工作背景让他的学术气质迥异于他人,期盼社会点滴前行的热忱使他热衷于通过大众媒体传播理念,学理与实操、学界与大众之间,他频繁切换,游刃有余。
民主理论与实践案例,最终都是为了促进当下中国的民主进程,恰如江平先生在序言中所言:本书作者是我国著名的宪法学者,著作等身,他在国外和国内有很多的研究和考察,对民主法治有很多实践的经验、深刻的研究和见解。由他来诠释民主的真义和功能其权威性是不容置疑的。一流的理论水准与一流的现实感,二者得兼,本书足可当之。
“民主危险论”认为,民主就是多数决,会导致“多数人的暴政”。
——辩护:遵循多数人的决定和保护少数人的权利是现代民主政体的支柱。二战后对民主制度的最大完善,是创造出了一套有效的制度防止多数人暴政。一是违宪审查,二是保障人权的司法体制,三是媒体作为第四种力量的保护作用,四是非政府组织、法团主义等对人权的保护。
“民主有害论”认为,当前中国主要是发展经济,稳定压倒一切,效率优先,中国应奉行权威主义,而非发展民主。
——辩护:民主社会之所以稳定,是因为政府的权力转移在有序的程序中进行。与其它政体相比,民主更可能消除以暴力手段解决社会内部争端的必要性。印度社会的稳定发展是民主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的最有力例证,导致“拉美化”的并不是民主政治,而是军人独裁统治或威权统治。威权统治可能把经济推向告诉发展,也可能把经济推向崩溃。它的政治体制不具有可持续性。从效率来说,民主制度下的决策较少失误,失误了能较快纠正,更易执行,社会会保持长期持续的发展效率,而专制政府的决策往往在错误与纠正错误、前进与倒退的循环中来回折腾和打转。民主国家的腐败限于有限领域,易被揭露,可以医治;非民主国家的腐败则无所不在,不易揭露,难以救药。
“公民素质论”或“国情论”认为,中国人口众多,经济不发达,有9亿农民等,现在还不能搞民主。
——辩护:公民的民主参与要求,如是否参加选举投票,与经济发展水平,公民受教育程度、生活水平、政治身份没有直接关系,而与个人利益和个人是否有效参与有关。中国民主选举的发端地不是在北京上海等发达地区,乡镇长和党委书记的直选是在四川的遂宁市、雅安市等偏远落后的地方探索出来的。在这些地方制定的选举规则是在没有国家法律可依的情况下由自己设计的,却相当公平、合理和民主,比起大会堂里制定的法律毫不逊色。没有低素质的公民,只有落后的制度。
除了批评与辩护之外,著作还正面阐述了究竟何为民主。
民主是全体公民支配的政府,政府对公民负责的政治体制,它有八项原则:
1.民主国家必须是由全体公民定期选举产生政府进行统治,选举需平等、自由、公正、差额竞争。其中由公民选出的代议机关行驶国家的立法权和监督政府。
2.民主不仅是选举,公民还可以广泛参与政府决策及与自己利益相关的事。
3.应避免中央政府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力,地方应有广泛的自治和自主权利。
4.民主政府的首要职能是保护公民的表达自由、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平等权,即以法律保护公民的基本人权。
5.民主政府遵循法制,确保权力依法行使和公民获得平等的法律保护。因此,通常实行司法独立原则。
6.民主制度遵循多元化原则,对各种不同的政治、社会观点和人民的文化生活特点予以充分尊重。奉行容忍、合作和妥协的价值观。
7.民主社会的新闻媒体不受政府控制,不实行实现的新闻检查,新闻自由受到法律保护。
8.民主制度实行多数决定,同时以尊重个人与少数人的权利为原则。
蔡定剑教授著作中的基本思想,在《南方周末》、《中外法学》、《岭南大讲堂》、《领导者》、《人民网》、《中国新闻周刊》、《北京日报》、《战略与管理》、《中国青年报》等媒体上广泛传播,在民主理论的源流、民主的基本原则、功能与具体技艺、民主转型的案例等方面,对中国社会起到了民主再启蒙的巨大作用。
推荐理由:
最难能可贵之处:著作一字一句,皆针对中国民主进程中的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释疑解惑,语言明白晓畅,说理清晰严密,案例恰到好处,易读好懂,具有极强大的说服力。
为了正本清源,消除各种反民主思想给中国社会带来的消极作用,作者仔细梳理了自古及今的民主发展,从古希腊的直接民主制,到现代代议制民主、马克思的民主观,以至二战后欧美学者对民主的诸多反思、批判,以及参与式民主、协商民主等民主理论与民主制度的最新发展,用通俗的语言,呈现出了民主的真义。
除了理论阐述,著作具体分析了新加坡的威权民本主义制度,较全面地澄清了国内学界与普通读者对新加坡的诸多误解;对英国、意大利等欧洲国家爱公众参与式民主的理论和实践,从原则、组织形式到操作步骤,做了非常详细的介绍,对中国目前方兴未艾的城市规划、社区治理等领域的公众参与,有直接的借鉴、指导作用;对“拉美病”的分析,对印度民主的肯定,以及对全球民主与非民主国家腐败状况的对比,可以破除时下流行的种种“民主疑虑”;著作中,作者通过在全国约20个地区的问卷调查,证伪了“公民素质太低,搞不了民主选举”的命题。
这本书异常鲜明地体现出蔡定剑教授治学与研究的一个最大特点,借用郭光东博士的话来说:实务工作背景让他的学术气质迥异于他人,期盼社会点滴前行的热忱使他热衷于通过大众媒体传播理念,学理与实操、学界与大众之间,他频繁切换,游刃有余。
民主理论与实践案例,最终都是为了促进当下中国的民主进程,恰如江平先生在序言中所言:本书作者是我国著名的宪法学者,著作等身,他在国外和国内有很多的研究和考察,对民主法治有很多实践的经验、深刻的研究和见解。由他来诠释民主的真义和功能其权威性是不容置疑的。一流的理论水准与一流的现实感,二者得兼,本书足可当之。
死于良知的迷失,死于自然正义——看《守法公民》
2010-12-10 09:09 星期五
一个复仇型的连环杀手,被自己所制的炸药炸死,这自然不能算伏法于“正义的司法体系”。
十年前,这个男人的老婆与女儿,皆死于一场入室抢劫。可惜,由于他的黑人律师与罪犯之一“make a deal”,致使其中一位自愿作证的罪犯被无罪释放。律师为什么要与杀人犯做这个肮脏的交易?他告诉幸存下来的男人说:因为如果按严格的司法程序走,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那两个罪犯真的是杀人犯。
即便,幸存下来的男人说,自己亲眼所见。——但你后来晕过去了,而一个晕过去的人说的证据,证明不了什么。律师这样说服他。更深层的原因,是律师不想冒破不了案的风险。对他来说,保持96%的胜诉率是最重要的,而加害人是否得到应有的惩罚,那不是他的事。
司法途径走不通。于是,这个男人用十年的时间,准备复仇。
他动了手脚,让罪犯之一比正常的死刑注射死得惨上百倍,又将罪犯之二分尸为25块。分尸时,他将老婆与女儿的相片贴在屠宰台的正上方,以暴虐对待暴虐,似乎这样就可以安抚死去的至爱。
杀人者必须痛苦地死去,没有法律的正义,还有自然的正义。这是他想给罪犯、律师与法官们上的第一课。
被抓后,尽管他当面告诉那个黑人律师,说他的确想杀死他们,也为此想了很久。而且,尸体是在他的工厂里发现。但这皆非他杀人的直接证据。假使,有人就看准了他与那俩人的仇恨,栽赃他呢?
这个理由有说服力。
于是,律师明明知道他就是杀人凶手,法官,就是那个轻判其杀妻杀女仇人的法官,还是依据逻辑,而非情理,裁定他可以获得假释。
接下来的环节很精巧。他当庭辱骂法官,指责其十年前犯了同样的错误,错放了杀人犯。而现在,她又要错放自己这个杀人犯了。——他对司法程序正义提出了根本质疑,这也是对现代司法理念的根本质疑。通过以身试法,“咆哮公堂”,他给法官上了第二课。
法官勃然大怒,裁定其不许假释。而这恰好是他策划中的一个环节。他的目的,就是以监狱为根据地,发动一场针对现存司法体系的不对称战争。为此,他冷血地杀死了与自己同监的犯人,以求被单独关押。
他继续他的教程,与黑人律师做了一个交易:中午一点给他指定的美味饭菜,而他则说出那个已经失踪了三天,曾为那两个杀人犯辩护的白人律师的具体位置。可惜,跟十年前一样,黑人律师依然未能遵守规则。延迟的时间,正是那个失踪律师的死亡时间——他被埋在地下,氧气就缺那延迟的几分钟。遵守规则,律师就活,不遵守规则,律师就死。复仇者给律师与法官们上了第三课。
可惜,黑人律师尚未理解这一课,他依然想制服对手,保持胜诉率,而非反省自己十年前的错误。于是,法官死于手机爆炸。紧接着,黑人律师的助手等六个人死于汽车爆炸。接下来,他还要杀谁?是自己的女儿与妻子吗?
律师开始反省自己十年前的那场与杀人犯之间的交易。或许,真的做错了?——人只有在鲜血淋漓的现实面前,才肯真正反思自己的错误。复仇者给黑人律师上了第四课。
黑人律师希望赶在他发动下一场战争前,找出他杀人的秘密所在。终于,他的另一处工厂被发现了,工厂下面,有地道通往所有的监狱牢房。与此同时,复仇者已经将炸药放在了市政大厅。他想给“一意孤行”,任命黑人律师为检察官的市长,也上一堂课。
炸药被发现,并从市政大厅运回来,放在了复仇者在监狱的床底下。
律师将选择权交给复仇者。说:这一次,他不会再与杀人犯做交易。他已经知道自己十年前做错了什么。
至此,法官被胜诉率蒙蔽的正义感已经恢复,司法的局限已被揭示。故事转入另一条线索,即复仇者自身的人性。律师告诉复仇者:你还有最后一次机会,如果你启动炸药,将后悔莫及。
皮球踢到了复仇者这边:如果他真的只是为了让律师、法官与官员的良知觉醒,告诉他们不要仅仅臣服于有漏洞的程序正义,也要在遵循程序的同时,追求实质正义,那么,目的已经达到,他不应该再按下电话号码,启动炸药,炸死市长及诸多无辜。如果他已在复仇中迷失了自己,以无辜者的生命,来洗刷自己的仇恨,炸死的将是他自己。
导演让复仇者按下了电话号码。
有几个人能在不共戴天的仇恨中,始终保持彻底的理性与良知呢?人有其限度,复仇计划可以设计得很精密,但他毕竟不是上帝,很难完全控制自己的仇恨感。与他在复仇中杀掉的那些人一样,他也并非死于“正义的法律”,而是死于良知的迷失。对现代人来说,“自然正义”才是人间的“根本大法”,他果然是一个“守法公民”。
他肯定不是想用自己的死给谁上第五课,但从质疑司法体系到反思人性局限,这或许是导演最想表达的一课。
—— 探讨基本的司法原则与人性的边界,蛮精彩的一部片子。
程序正义是中国司法的基本目标,恰如民主是中国政治的基本目标一样。但这些目标,都远非完美,而是需要反思、批判与警醒的。前些天,刊发杜维明与袁伟时两位的对谈,袁伟时先生谈到的,就是从当下中国的处境出发,必须要实现的现代化。而杜维明先生因为常年生活在美国,而意识到了对这个中国正在追求的现代化,也必须要保持足够的思考能力。他们两个也并非完全不是在一个层面讨论问题,更多的是处境的不同。传统文化放在国内,容易被权力利用,自身如果站立不稳,也容易阻碍民主的落地。但是,如果站在民主已经实现的基础上,则儒家文明,又可以带来助益,平衡民主政治的某些缺陷。所处的位置不同,对这些本来就极其复杂的问题,有一些区别,非常正常。阅读者亦当对两个人都有同情的理解。(两人的对话实录如下:http://www.infzm.com/content/53024)
附带说一句,和几乎所有的美国片一样,黑人与白人的同时出现,是美国人的政治正确。主角是一黑一白,连律师,都是一黑一白。反观中国在民族问题上的表现,差距还很远。
十年前,这个男人的老婆与女儿,皆死于一场入室抢劫。可惜,由于他的黑人律师与罪犯之一“make a deal”,致使其中一位自愿作证的罪犯被无罪释放。律师为什么要与杀人犯做这个肮脏的交易?他告诉幸存下来的男人说:因为如果按严格的司法程序走,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那两个罪犯真的是杀人犯。
即便,幸存下来的男人说,自己亲眼所见。——但你后来晕过去了,而一个晕过去的人说的证据,证明不了什么。律师这样说服他。更深层的原因,是律师不想冒破不了案的风险。对他来说,保持96%的胜诉率是最重要的,而加害人是否得到应有的惩罚,那不是他的事。
司法途径走不通。于是,这个男人用十年的时间,准备复仇。
他动了手脚,让罪犯之一比正常的死刑注射死得惨上百倍,又将罪犯之二分尸为25块。分尸时,他将老婆与女儿的相片贴在屠宰台的正上方,以暴虐对待暴虐,似乎这样就可以安抚死去的至爱。
杀人者必须痛苦地死去,没有法律的正义,还有自然的正义。这是他想给罪犯、律师与法官们上的第一课。
被抓后,尽管他当面告诉那个黑人律师,说他的确想杀死他们,也为此想了很久。而且,尸体是在他的工厂里发现。但这皆非他杀人的直接证据。假使,有人就看准了他与那俩人的仇恨,栽赃他呢?
这个理由有说服力。
于是,律师明明知道他就是杀人凶手,法官,就是那个轻判其杀妻杀女仇人的法官,还是依据逻辑,而非情理,裁定他可以获得假释。
接下来的环节很精巧。他当庭辱骂法官,指责其十年前犯了同样的错误,错放了杀人犯。而现在,她又要错放自己这个杀人犯了。——他对司法程序正义提出了根本质疑,这也是对现代司法理念的根本质疑。通过以身试法,“咆哮公堂”,他给法官上了第二课。
法官勃然大怒,裁定其不许假释。而这恰好是他策划中的一个环节。他的目的,就是以监狱为根据地,发动一场针对现存司法体系的不对称战争。为此,他冷血地杀死了与自己同监的犯人,以求被单独关押。
他继续他的教程,与黑人律师做了一个交易:中午一点给他指定的美味饭菜,而他则说出那个已经失踪了三天,曾为那两个杀人犯辩护的白人律师的具体位置。可惜,跟十年前一样,黑人律师依然未能遵守规则。延迟的时间,正是那个失踪律师的死亡时间——他被埋在地下,氧气就缺那延迟的几分钟。遵守规则,律师就活,不遵守规则,律师就死。复仇者给律师与法官们上了第三课。
可惜,黑人律师尚未理解这一课,他依然想制服对手,保持胜诉率,而非反省自己十年前的错误。于是,法官死于手机爆炸。紧接着,黑人律师的助手等六个人死于汽车爆炸。接下来,他还要杀谁?是自己的女儿与妻子吗?
律师开始反省自己十年前的那场与杀人犯之间的交易。或许,真的做错了?——人只有在鲜血淋漓的现实面前,才肯真正反思自己的错误。复仇者给黑人律师上了第四课。
黑人律师希望赶在他发动下一场战争前,找出他杀人的秘密所在。终于,他的另一处工厂被发现了,工厂下面,有地道通往所有的监狱牢房。与此同时,复仇者已经将炸药放在了市政大厅。他想给“一意孤行”,任命黑人律师为检察官的市长,也上一堂课。
炸药被发现,并从市政大厅运回来,放在了复仇者在监狱的床底下。
律师将选择权交给复仇者。说:这一次,他不会再与杀人犯做交易。他已经知道自己十年前做错了什么。
至此,法官被胜诉率蒙蔽的正义感已经恢复,司法的局限已被揭示。故事转入另一条线索,即复仇者自身的人性。律师告诉复仇者:你还有最后一次机会,如果你启动炸药,将后悔莫及。
皮球踢到了复仇者这边:如果他真的只是为了让律师、法官与官员的良知觉醒,告诉他们不要仅仅臣服于有漏洞的程序正义,也要在遵循程序的同时,追求实质正义,那么,目的已经达到,他不应该再按下电话号码,启动炸药,炸死市长及诸多无辜。如果他已在复仇中迷失了自己,以无辜者的生命,来洗刷自己的仇恨,炸死的将是他自己。
导演让复仇者按下了电话号码。
有几个人能在不共戴天的仇恨中,始终保持彻底的理性与良知呢?人有其限度,复仇计划可以设计得很精密,但他毕竟不是上帝,很难完全控制自己的仇恨感。与他在复仇中杀掉的那些人一样,他也并非死于“正义的法律”,而是死于良知的迷失。对现代人来说,“自然正义”才是人间的“根本大法”,他果然是一个“守法公民”。
他肯定不是想用自己的死给谁上第五课,但从质疑司法体系到反思人性局限,这或许是导演最想表达的一课。
—— 探讨基本的司法原则与人性的边界,蛮精彩的一部片子。
程序正义是中国司法的基本目标,恰如民主是中国政治的基本目标一样。但这些目标,都远非完美,而是需要反思、批判与警醒的。前些天,刊发杜维明与袁伟时两位的对谈,袁伟时先生谈到的,就是从当下中国的处境出发,必须要实现的现代化。而杜维明先生因为常年生活在美国,而意识到了对这个中国正在追求的现代化,也必须要保持足够的思考能力。他们两个也并非完全不是在一个层面讨论问题,更多的是处境的不同。传统文化放在国内,容易被权力利用,自身如果站立不稳,也容易阻碍民主的落地。但是,如果站在民主已经实现的基础上,则儒家文明,又可以带来助益,平衡民主政治的某些缺陷。所处的位置不同,对这些本来就极其复杂的问题,有一些区别,非常正常。阅读者亦当对两个人都有同情的理解。(两人的对话实录如下:http://www.infzm.com/content/53024)
附带说一句,和几乎所有的美国片一样,黑人与白人的同时出现,是美国人的政治正确。主角是一黑一白,连律师,都是一黑一白。反观中国在民族问题上的表现,差距还很远。
经济增长与文化差异有关系吗?
2010-12-08 19:27 星期三
2007年10月29日,哈佛大学燕京学社在北大主办了一个新儒家30年的会。李泽厚、赵汀阳、陈来、黄万盛等很多人参加讨论。黄万盛提出一个老问题,中国的经济增长里面,有没有文化的因素在起作用,儒家起了什么作用?他觉得,民主改革并不明显,市场经济也没有完成,政府还是起很大作用,为什么经济会有那么大的成长?
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一书的研究主题对学人的影响蛮大。但这是不是个伪问题呢?
一般来说,经济增长没有很特别的地方,第一,无非是自由的增加,这样个人就可以选择自己相对最有才能的领域工作;第二,产权的确定,主要包括土地、资本与人力三个方面。土地不用说了,如果是没主的,你干了,别人可以抢走;资本呢,没有主,就会被浪费掉,贪污掉,不会用来投资,即便投资了,也没有人会真正在意投资的效果;人力呢?如果不允许一个人干这,不允许干那,这即是对人的限制。最简单的,英国如果不允许亚当斯密写东西,经济学的诞生很可能会迟很多年,现代经济体系的建立,也可能会走很多弯路,财富的增长,就会慢很多。自然,也有反面的例子,如马克思的公有制经济与剩余价值理论,沦落为国有制乃至官有制,就阻碍了经济增长。
有了思想与生产的自由,也有了明晰的产权,意味着,人可以靠自己的努力,获得相应的报答。这是人的自立与自利心使然。亚当斯密分析的基础就有了,交易会诞生,分工会出现,随之,技术也就会改良,市场扩大了,交通便利与否就变得重要起来,交易的媒介,货币,就成了重中之重。
问题在于,在这个过程中,文化到底起到什么样的作用呢?
比如,在儒家文化中,普通人喻于利,难道在基督教文化中不是这样?儒家文化中,君子要喻于义,基督教的神父们不是这样?只不过,那个义未必与儒家的相同。儒家之义,在人与人之间的正当规范,基督教的神父之“义”,在信众与上帝的绝对关系。但基督徒也要生产,给他一亩地,他总不会无缘无故把半亩的产量送给他人,或任其荒废。
当然,如果说有这么一种文化,就认为财富是罪恶,只允许成员整日念经,祈祷,忏悔,而不从事任何生产,或将生产限制在仅仅维持温饱的水平上,再多努力一分都是罪恶,那这应该是不利于经济增长的。比如,宁要社会主义的草,不要资本主义的苗,就与此近似。一种意识形态覆盖了人最基本的自立与自利。
如果说,不同的文化中,承认人最基本的自立与自利,那在经济的原始发动力,即,个人靠努力满足自己的世俗需求方面,当不致有什么不同。
再来看经济增长的其它要素。比如,富人进天堂比骆驼穿过针眼还难。要是基督教的这个教义,真的得到普遍的尊崇,则致富无疑是罪恶的。但是,即便是这种教义,也还有化解之道。拼命赚钱,拼命捐钱,就属于一种。比尔盖茨赚了500亿,全捐了。那他这个瘦死的骆驼要穿过针眼,估计也不会那么难。儒家呢?更谈不上了,只说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虽然,法律比"义"在某些地方的要求要低一些,但儒家文化之下,绝对是不会反对人正当致富的。孔子的弟子就有做生意很成功的。
也就是说,大家都不反对资本的积累。高利贷呢?基督教文化也是反对高利贷。在这一点上,犹太人深受其苦,也深获其利。中国当下也反对高利贷,打击地下钱庄,那这是为了维护所谓的金融秩序,以及背后的金融垄断。属于制度问题,跟儒家文化没什么关系。
我们小区的黑车司机,都是湖北河南等地,一村一村地来,一家一家的来。这跟家族文化有没有关系?家族内部,要说,有可能会降低信息成本,监督成本,但也有可能相反,矛盾更大。富士康的都是陌生人,互相以吊毛相称,那跳楼的就多一些。熟人在一起干活,总可以交往,有感情交流,心理会更健康一点。一家人一起上班,出事的可能性更小,这有可能。但是否又会以人尽其关系替代人尽其才,而导致人才的错配,效率的降低呢?在一个高科技行业,是很难想象有一家人或一个教友团体一起在一个办公室或研究室工作的。因为那需要更高的才能,而非熟人或宗教关系。
也就是说,从人才的配置角度来说,跟文化的差异也没有什么关系。
土地制度呢?基督教的教会占有很多土地,佛教曾经也占有很多土地,儒家就没有,只有族里的公田这种形态。但是教会的田地与寺庙的田地,最终都是会租出来的。似乎不怎么影响其使用。而是会影响其收益的流向。当然,这种流向,最终也会影响到经济的增长。拿去祭献给上帝或玉皇大帝,或被神父与道士挥霍了,总比不上有效的投资那样能产生经济效益。但是,这无论在基督教还是道教里面,都属于一种堕落,而非其本义。
道家反对技艺,喜欢小国寡民,估计也不会赞同市场的扩大。但是,汉初的执政者无为而治,崇尚黄老,不正是汉朝兴起的最大奥秘吗?
黄万盛要把这三十年的经济增长跟文化扯上关系,就更不靠谱了。这三十年之前,打到孔老二,破四旧,爹亲娘亲不如党亲,早就把传统文化破坏殆尽,谈何文化影响?黄的本义,从其上下文语境来看,把政治文化,至少是政治架构排除在外了,似乎是局限在儒家文化对人的精神性,和儒家文化传统对社会状态等方面的影响,像牟宗三在讨论中国文化的时候将纳兰性德的词这些自然都应排除在这里的“文化”概念之外,这样粗略的限定之后,他认为这三十年,儒家传统文化对经济增长是有正面的作用。他说,民主政治只有一点进步,市场经济也不很完全,但是经济为什么取得了这么大的增长?他想拉进文化作为解释因素。这个会是针对杜维明的儒学第三期的主题来展开的,主要谈的应该是传统儒家文化。我想应该从两个层面来分析,第一个层面,是应然的层面,儒家文化按其本身的道理讲,确实有助于“信”,人无信不立,这是有利于契约精神的;无恒产者无恒心,这也有助于解决产权的问题;“孝”,父母在,不远游,游必有方,这又是安土重迁,于经济增长不利的等等。政治上呢?则仁,十一而税,10%的税负,这远远低于当前的宏观税负水平——按照中央党校教授周天勇的计算,当前的总体税负达到GDP的34%——这针对的是最重要的国太富,民太穷的问题,政者,正也,公正,又恰好是在这个国有、民营与外资三分天下的格局里,经济增长最需要的。那么,从第二个层面,实际层面来分析呢?这些经济增长所需要的,儒家文化究竟起了什么作用呢?我没有看到。“信”对契约精神的正面作用没有看到,产权改革是最重要的改革,但这种改革跟儒家文化有关系吗?应该只是对公社体制,集体所有制与国有制的一种反动,因为前面的搞不下去了,必然要明晰产权,跟儒家相吻合,但却很难说是儒家的正面影响;从纯粹经济增长的角度来讲的“父母在不远游”的负面作用,也没有看到。税负与所有制公正的问题,同样没有看到儒家文化的影响。如果说从政治的宏观框架来看,现在的政治结构,党主与君主,倒有点像,但似乎缺乏君主那样的最终责任人的机制。而儒家文化对官僚系统的基本约束,完全失之于无。党的伦理代替了儒家伦理,而前者恰好是破坏儒家伦理的,而且,因为它没有奠基于最基本的人性之上,而是通过一系列的政治技术来试图保持这种伦理,也必然导致自身的败坏,走向虚假的形式主义,这对经济增长,更大的是负面的作用。但这既不能归咎于儒家伦理,更不能归功于儒家伦理。那还不如张五常搞一个什么县域竞争的模型来得有解释力——虽然这个县域竞争跟他提倡的自由经济体制完全不是一码事,甚至在政府、市场与法治等方面都与自由市场经济针锋相对,贻笑众人。
想来想去,文化差异与经济增长的关系,如果不是完全没有,那也是小得狠。小到可以忽略不计。
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一书的研究主题对学人的影响蛮大。但这是不是个伪问题呢?
一般来说,经济增长没有很特别的地方,第一,无非是自由的增加,这样个人就可以选择自己相对最有才能的领域工作;第二,产权的确定,主要包括土地、资本与人力三个方面。土地不用说了,如果是没主的,你干了,别人可以抢走;资本呢,没有主,就会被浪费掉,贪污掉,不会用来投资,即便投资了,也没有人会真正在意投资的效果;人力呢?如果不允许一个人干这,不允许干那,这即是对人的限制。最简单的,英国如果不允许亚当斯密写东西,经济学的诞生很可能会迟很多年,现代经济体系的建立,也可能会走很多弯路,财富的增长,就会慢很多。自然,也有反面的例子,如马克思的公有制经济与剩余价值理论,沦落为国有制乃至官有制,就阻碍了经济增长。
有了思想与生产的自由,也有了明晰的产权,意味着,人可以靠自己的努力,获得相应的报答。这是人的自立与自利心使然。亚当斯密分析的基础就有了,交易会诞生,分工会出现,随之,技术也就会改良,市场扩大了,交通便利与否就变得重要起来,交易的媒介,货币,就成了重中之重。
问题在于,在这个过程中,文化到底起到什么样的作用呢?
比如,在儒家文化中,普通人喻于利,难道在基督教文化中不是这样?儒家文化中,君子要喻于义,基督教的神父们不是这样?只不过,那个义未必与儒家的相同。儒家之义,在人与人之间的正当规范,基督教的神父之“义”,在信众与上帝的绝对关系。但基督徒也要生产,给他一亩地,他总不会无缘无故把半亩的产量送给他人,或任其荒废。
当然,如果说有这么一种文化,就认为财富是罪恶,只允许成员整日念经,祈祷,忏悔,而不从事任何生产,或将生产限制在仅仅维持温饱的水平上,再多努力一分都是罪恶,那这应该是不利于经济增长的。比如,宁要社会主义的草,不要资本主义的苗,就与此近似。一种意识形态覆盖了人最基本的自立与自利。
如果说,不同的文化中,承认人最基本的自立与自利,那在经济的原始发动力,即,个人靠努力满足自己的世俗需求方面,当不致有什么不同。
再来看经济增长的其它要素。比如,富人进天堂比骆驼穿过针眼还难。要是基督教的这个教义,真的得到普遍的尊崇,则致富无疑是罪恶的。但是,即便是这种教义,也还有化解之道。拼命赚钱,拼命捐钱,就属于一种。比尔盖茨赚了500亿,全捐了。那他这个瘦死的骆驼要穿过针眼,估计也不会那么难。儒家呢?更谈不上了,只说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虽然,法律比"义"在某些地方的要求要低一些,但儒家文化之下,绝对是不会反对人正当致富的。孔子的弟子就有做生意很成功的。
也就是说,大家都不反对资本的积累。高利贷呢?基督教文化也是反对高利贷。在这一点上,犹太人深受其苦,也深获其利。中国当下也反对高利贷,打击地下钱庄,那这是为了维护所谓的金融秩序,以及背后的金融垄断。属于制度问题,跟儒家文化没什么关系。
我们小区的黑车司机,都是湖北河南等地,一村一村地来,一家一家的来。这跟家族文化有没有关系?家族内部,要说,有可能会降低信息成本,监督成本,但也有可能相反,矛盾更大。富士康的都是陌生人,互相以吊毛相称,那跳楼的就多一些。熟人在一起干活,总可以交往,有感情交流,心理会更健康一点。一家人一起上班,出事的可能性更小,这有可能。但是否又会以人尽其关系替代人尽其才,而导致人才的错配,效率的降低呢?在一个高科技行业,是很难想象有一家人或一个教友团体一起在一个办公室或研究室工作的。因为那需要更高的才能,而非熟人或宗教关系。
也就是说,从人才的配置角度来说,跟文化的差异也没有什么关系。
土地制度呢?基督教的教会占有很多土地,佛教曾经也占有很多土地,儒家就没有,只有族里的公田这种形态。但是教会的田地与寺庙的田地,最终都是会租出来的。似乎不怎么影响其使用。而是会影响其收益的流向。当然,这种流向,最终也会影响到经济的增长。拿去祭献给上帝或玉皇大帝,或被神父与道士挥霍了,总比不上有效的投资那样能产生经济效益。但是,这无论在基督教还是道教里面,都属于一种堕落,而非其本义。
道家反对技艺,喜欢小国寡民,估计也不会赞同市场的扩大。但是,汉初的执政者无为而治,崇尚黄老,不正是汉朝兴起的最大奥秘吗?
黄万盛要把这三十年的经济增长跟文化扯上关系,就更不靠谱了。这三十年之前,打到孔老二,破四旧,爹亲娘亲不如党亲,早就把传统文化破坏殆尽,谈何文化影响?黄的本义,从其上下文语境来看,把政治文化,至少是政治架构排除在外了,似乎是局限在儒家文化对人的精神性,和儒家文化传统对社会状态等方面的影响,像牟宗三在讨论中国文化的时候将纳兰性德的词这些自然都应排除在这里的“文化”概念之外,这样粗略的限定之后,他认为这三十年,儒家传统文化对经济增长是有正面的作用。他说,民主政治只有一点进步,市场经济也不很完全,但是经济为什么取得了这么大的增长?他想拉进文化作为解释因素。这个会是针对杜维明的儒学第三期的主题来展开的,主要谈的应该是传统儒家文化。我想应该从两个层面来分析,第一个层面,是应然的层面,儒家文化按其本身的道理讲,确实有助于“信”,人无信不立,这是有利于契约精神的;无恒产者无恒心,这也有助于解决产权的问题;“孝”,父母在,不远游,游必有方,这又是安土重迁,于经济增长不利的等等。政治上呢?则仁,十一而税,10%的税负,这远远低于当前的宏观税负水平——按照中央党校教授周天勇的计算,当前的总体税负达到GDP的34%——这针对的是最重要的国太富,民太穷的问题,政者,正也,公正,又恰好是在这个国有、民营与外资三分天下的格局里,经济增长最需要的。那么,从第二个层面,实际层面来分析呢?这些经济增长所需要的,儒家文化究竟起了什么作用呢?我没有看到。“信”对契约精神的正面作用没有看到,产权改革是最重要的改革,但这种改革跟儒家文化有关系吗?应该只是对公社体制,集体所有制与国有制的一种反动,因为前面的搞不下去了,必然要明晰产权,跟儒家相吻合,但却很难说是儒家的正面影响;从纯粹经济增长的角度来讲的“父母在不远游”的负面作用,也没有看到。税负与所有制公正的问题,同样没有看到儒家文化的影响。如果说从政治的宏观框架来看,现在的政治结构,党主与君主,倒有点像,但似乎缺乏君主那样的最终责任人的机制。而儒家文化对官僚系统的基本约束,完全失之于无。党的伦理代替了儒家伦理,而前者恰好是破坏儒家伦理的,而且,因为它没有奠基于最基本的人性之上,而是通过一系列的政治技术来试图保持这种伦理,也必然导致自身的败坏,走向虚假的形式主义,这对经济增长,更大的是负面的作用。但这既不能归咎于儒家伦理,更不能归功于儒家伦理。那还不如张五常搞一个什么县域竞争的模型来得有解释力——虽然这个县域竞争跟他提倡的自由经济体制完全不是一码事,甚至在政府、市场与法治等方面都与自由市场经济针锋相对,贻笑众人。
想来想去,文化差异与经济增长的关系,如果不是完全没有,那也是小得狠。小到可以忽略不计。
梵高、女排夺冠与日常生活
2010-11-27 18:31 星期六
梵高的画作好在哪里?我描述不出。只是觉得看某些画的时候,内心像被犁过很深,隐藏在冬天的泥土,被翻出了表面,与这个清冷而直白的世界相遇。
我们生活在世界中。梵高要卖他的画,与商人打交道,靠什么也不懂的“画评家”,写出不着边际的吹捧文章,才有希望卖出一幅。他的画作与他的时代,隔了一层帷幕,缺少一个机缘,无法触动时人的内心。于是,他的画与他所在的世界,是一种悲惨的相遇。
印象派的画作也许更能打动人。阳光点点,暗影处处,像流动的爱情。肤浅,却美丽。肤浅,却永远打动人心。人们喜欢这个。人们的感官,容易与这样的画作相遇。
就像刚刚结束的亚运女排决赛。最后中国女排连赢四分,获得金牌。郎平的声音哽咽,我相信她也流下了眼泪。为什么一场胜利如此打动人心?因为大家都觉得她们要输了,但结果不是这样?不是输于不公平的规则,不是黑裁判,而是输于自己的无能。但,一个扣球,一次救球,甚至对方的一个失误,又都增加了赢的可能。每一个错误都将导致死亡,此刻,人的存在,因此极富创造性,生机盎然,没有一点冗余。就像怀孕的母亲,感受到腹中生命的每一点成长,不能容许任何差错。就像在刑场上,子弹已经朝你射过来,但你依然没有放弃,要躲开那致命一击。不是因为你不想死、害怕死,而是因为生是你的权利。
在赛场上,赢得金牌,就是你的权利。你必须全力以赴,不顾一切,战斗到死。而这一点,连傻子也能理解。观众们因此容易与“老女排精神”相遇。
在画作上,画出最伟大的作品,也是你的权利。梵高以命相搏,他自己先于他的画作,与世界相遇。这种相遇是伟大的。所以梵高写给他弟弟的书信,才是他最天才的画作。
当然不能说印象派不伟大。谁能抓住瞬间的知觉?这就跟佛祖修行一样,永远无望达到极致,只能无限接近。印象派的画作,通过感官的极致,抵达我们的内心。梵高则直接抵达我们的内心。通过那厚厚的颜料,对透明色的舍弃,通过那些仿佛挤压在一起的树木、天空、水面、麦穗与阳光。
走出赛场,放下画笔,仿佛,你便从高密度的存在中掉落出来。晚上去哪里吃饭?吃什么?明天有什么节目?如何打发这多余的时光?
生活一下舒展开来。变成可以消磨,随意浪费的状态。但这只是陷阱。
走出赛场,放下画笔,我们回到了水一样的日常生活。
水最无可言说。捧在手上,瞬间流得一滴不剩。跌入其中,可能直沉湖底。人抓不住水,恰如人对日常生活常常无可奈何。然而,只有日常生活,才是比画作,比亚运女排,比一切一切,更根本的权利。画作、音乐、比赛、写作、企业、政府、爱情、婚姻、生死,皆沉于其中。
日常生活本身便是一幅梵高的画作,一场女排的决赛,一次阳光与阴影的相遇。它如此独一无二,不可错失;如此的深奥难测,却有浅白如水。它绵延无尽,又只有一瞬。
日常生活是每个人最深刻且不容让渡的权利。它不是义务,要丢弃一切被动性。惟有创造,方可存在。生生不息。
不是我们生活在世界中,而是我们生活出一个世界。
2010年农历10月22
我们生活在世界中。梵高要卖他的画,与商人打交道,靠什么也不懂的“画评家”,写出不着边际的吹捧文章,才有希望卖出一幅。他的画作与他的时代,隔了一层帷幕,缺少一个机缘,无法触动时人的内心。于是,他的画与他所在的世界,是一种悲惨的相遇。
印象派的画作也许更能打动人。阳光点点,暗影处处,像流动的爱情。肤浅,却美丽。肤浅,却永远打动人心。人们喜欢这个。人们的感官,容易与这样的画作相遇。
就像刚刚结束的亚运女排决赛。最后中国女排连赢四分,获得金牌。郎平的声音哽咽,我相信她也流下了眼泪。为什么一场胜利如此打动人心?因为大家都觉得她们要输了,但结果不是这样?不是输于不公平的规则,不是黑裁判,而是输于自己的无能。但,一个扣球,一次救球,甚至对方的一个失误,又都增加了赢的可能。每一个错误都将导致死亡,此刻,人的存在,因此极富创造性,生机盎然,没有一点冗余。就像怀孕的母亲,感受到腹中生命的每一点成长,不能容许任何差错。就像在刑场上,子弹已经朝你射过来,但你依然没有放弃,要躲开那致命一击。不是因为你不想死、害怕死,而是因为生是你的权利。
在赛场上,赢得金牌,就是你的权利。你必须全力以赴,不顾一切,战斗到死。而这一点,连傻子也能理解。观众们因此容易与“老女排精神”相遇。
在画作上,画出最伟大的作品,也是你的权利。梵高以命相搏,他自己先于他的画作,与世界相遇。这种相遇是伟大的。所以梵高写给他弟弟的书信,才是他最天才的画作。
当然不能说印象派不伟大。谁能抓住瞬间的知觉?这就跟佛祖修行一样,永远无望达到极致,只能无限接近。印象派的画作,通过感官的极致,抵达我们的内心。梵高则直接抵达我们的内心。通过那厚厚的颜料,对透明色的舍弃,通过那些仿佛挤压在一起的树木、天空、水面、麦穗与阳光。
走出赛场,放下画笔,仿佛,你便从高密度的存在中掉落出来。晚上去哪里吃饭?吃什么?明天有什么节目?如何打发这多余的时光?
生活一下舒展开来。变成可以消磨,随意浪费的状态。但这只是陷阱。
走出赛场,放下画笔,我们回到了水一样的日常生活。
水最无可言说。捧在手上,瞬间流得一滴不剩。跌入其中,可能直沉湖底。人抓不住水,恰如人对日常生活常常无可奈何。然而,只有日常生活,才是比画作,比亚运女排,比一切一切,更根本的权利。画作、音乐、比赛、写作、企业、政府、爱情、婚姻、生死,皆沉于其中。
日常生活本身便是一幅梵高的画作,一场女排的决赛,一次阳光与阴影的相遇。它如此独一无二,不可错失;如此的深奥难测,却有浅白如水。它绵延无尽,又只有一瞬。
日常生活是每个人最深刻且不容让渡的权利。它不是义务,要丢弃一切被动性。惟有创造,方可存在。生生不息。
不是我们生活在世界中,而是我们生活出一个世界。
2010年农历10月22
与其赔偿上天,不如良法落地
2010-11-26 12:18 星期五
南方周末评论员 戴志勇
山东潍坊的推土机,已将清华博士王进文的老家及家中书籍铲翻在地。此时,江西宜黄的血拆,伤痛尚未平复;复旦博士之父,刚死于山西太原拆迁者的乱棒之下。通过轻惩加害者,赔偿受害者,几个曾引起巨大舆论风波的事件,大致已被“摆平”,但潍坊的强拆事件却还在持续发酵。
11月17日,王进文写了一封公开信给潍坊市长许立全。这封读上去文质彬彬的信,力道却很凌厉。锋芒无他,其一,诉诸国家名器,你是市长,对治下百姓的房子与土地,守土有责;其二,诉诸法律,清华博士研习法律近十年,不难找出拆迁方践踏法律之处;其三,诉诸自然正义,倘若一切公力救济走不通,不过“伏尸两具”尔。
公开信引发了巨大反响。11月21日,王进文再次撰文称,当地官员已私下提出,只要他开条件,对方将 “全部答应,绝不还价”。
是市长先生不愿自己辖区被人质疑为“与匪区何异”,还是担心清华博士真的有一天 “出人头地”?总之,当地官员想人民内部矛盾人民币解决了。
这种“私了”式的解决办法,无需司法过堂即可消弭膨胀中的政治风险,也不用普遍提高赔偿。
公开信写得好的博士总是少数,与一些大领导是校友,更属强拆中的稀罕。天价赔偿再高,多半仅此一单。这次亏了,下次还可加倍往回赚。如此计算之下,个别问题个案处理,“全部答应,绝不还价”,不失为官员深思熟虑的理性选择。
不是在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从邓玉娇案到唐福珍事件,从“70码”到“河大醉驾死人案”,起、承、转、合,一幕幕大戏,无不经历了类似过程:激烈冲突引发强烈反抗,舆论关注之下,律师介入,官员暗中施压,不久,舆论退潮,反抗结束。
再激烈的冲突,也被一个或高或低的 “私了”式赔偿价格搞掂,而催生各种冲突的权利与权力架构和解决规则,并无改变。于是,下次再有类似事件,便只好依此重演一番。
王进文深明此理。坦陈目前他如果见好就收,利莫大焉。好在,他没有忘记公开信所说的知识分子精神,称:如果单独获得天价赔偿,就是在以其他人的不幸作为人血馒头与强势者讨价还价,换取自己钱袋的鼓胀。
有愧疚感的人很多,因愧疚感而止步于巨大诱惑的人却很少。普通人扛不住压力,也难以抵挡诱惑,喻于正当之利,无可厚非。但原地踏步的困境,总要有人突破。君子喻于义,不肯满足于一己钱袋的丰收,而必欲兼济四邻,这便迈出了决定性的一步。
不走出这一步,任何冲突就都可以用钱来抹平,制度的改良将无从说起,不义的规则或将一直存在。走出这一步,便从关心赔偿价格走向了关心公共价值的实现。由个体利益而共同体价值,打破“不越个案一步”这一困局,就有了动力。
从拆出人命的地方官员果然个个都在,到终有县委书记被免,从不仅不赔偿反给你套上威胁稳定的罪名,到“千万以下都可谈”,中国毕竟在惨烈博弈中艰难前行。
扫帚不到,灰尘不会自己跑掉。如果把个体利益比作扫帚的一根根材料,超越一己利益的价值追求,就是把这些材料贯通捆绑起来的绳子。一个清华博士能扎成一把扫帚,五个北大教授,就可能推动征收条例革新。少数人肯站出来为他人呼喊,整个社会便会逐渐生出不可遏制的公义潮流。良法落地生根,才未必是奢侈梦想。
自然,良法落地,不止是新征收与补偿条例的出台,更包括出台后不被虚置,这就需要弱势一方学会自我组织,并使司法摆脱地方控制,获得独立品格。只有如此,好制度方能恢复生机,各种血案才有望从此平息。
【南方周末】本文网址:http://www.infzm.com/content/52814
山东潍坊的推土机,已将清华博士王进文的老家及家中书籍铲翻在地。此时,江西宜黄的血拆,伤痛尚未平复;复旦博士之父,刚死于山西太原拆迁者的乱棒之下。通过轻惩加害者,赔偿受害者,几个曾引起巨大舆论风波的事件,大致已被“摆平”,但潍坊的强拆事件却还在持续发酵。
11月17日,王进文写了一封公开信给潍坊市长许立全。这封读上去文质彬彬的信,力道却很凌厉。锋芒无他,其一,诉诸国家名器,你是市长,对治下百姓的房子与土地,守土有责;其二,诉诸法律,清华博士研习法律近十年,不难找出拆迁方践踏法律之处;其三,诉诸自然正义,倘若一切公力救济走不通,不过“伏尸两具”尔。
公开信引发了巨大反响。11月21日,王进文再次撰文称,当地官员已私下提出,只要他开条件,对方将 “全部答应,绝不还价”。
是市长先生不愿自己辖区被人质疑为“与匪区何异”,还是担心清华博士真的有一天 “出人头地”?总之,当地官员想人民内部矛盾人民币解决了。
这种“私了”式的解决办法,无需司法过堂即可消弭膨胀中的政治风险,也不用普遍提高赔偿。
公开信写得好的博士总是少数,与一些大领导是校友,更属强拆中的稀罕。天价赔偿再高,多半仅此一单。这次亏了,下次还可加倍往回赚。如此计算之下,个别问题个案处理,“全部答应,绝不还价”,不失为官员深思熟虑的理性选择。
不是在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从邓玉娇案到唐福珍事件,从“70码”到“河大醉驾死人案”,起、承、转、合,一幕幕大戏,无不经历了类似过程:激烈冲突引发强烈反抗,舆论关注之下,律师介入,官员暗中施压,不久,舆论退潮,反抗结束。
再激烈的冲突,也被一个或高或低的 “私了”式赔偿价格搞掂,而催生各种冲突的权利与权力架构和解决规则,并无改变。于是,下次再有类似事件,便只好依此重演一番。
王进文深明此理。坦陈目前他如果见好就收,利莫大焉。好在,他没有忘记公开信所说的知识分子精神,称:如果单独获得天价赔偿,就是在以其他人的不幸作为人血馒头与强势者讨价还价,换取自己钱袋的鼓胀。
有愧疚感的人很多,因愧疚感而止步于巨大诱惑的人却很少。普通人扛不住压力,也难以抵挡诱惑,喻于正当之利,无可厚非。但原地踏步的困境,总要有人突破。君子喻于义,不肯满足于一己钱袋的丰收,而必欲兼济四邻,这便迈出了决定性的一步。
不走出这一步,任何冲突就都可以用钱来抹平,制度的改良将无从说起,不义的规则或将一直存在。走出这一步,便从关心赔偿价格走向了关心公共价值的实现。由个体利益而共同体价值,打破“不越个案一步”这一困局,就有了动力。
从拆出人命的地方官员果然个个都在,到终有县委书记被免,从不仅不赔偿反给你套上威胁稳定的罪名,到“千万以下都可谈”,中国毕竟在惨烈博弈中艰难前行。
扫帚不到,灰尘不会自己跑掉。如果把个体利益比作扫帚的一根根材料,超越一己利益的价值追求,就是把这些材料贯通捆绑起来的绳子。一个清华博士能扎成一把扫帚,五个北大教授,就可能推动征收条例革新。少数人肯站出来为他人呼喊,整个社会便会逐渐生出不可遏制的公义潮流。良法落地生根,才未必是奢侈梦想。
自然,良法落地,不止是新征收与补偿条例的出台,更包括出台后不被虚置,这就需要弱势一方学会自我组织,并使司法摆脱地方控制,获得独立品格。只有如此,好制度方能恢复生机,各种血案才有望从此平息。
【南方周末】本文网址:http://www.infzm.com/content/52814
专访蔡定剑:民主是一种现代生活
2010-11-26 12:15 星期五
2010年11月22日凌晨3时30分,宪政学者、中国政法大学教授蔡定剑先生病逝于北京,享年54岁。蔡定剑先生毕生致力于推动中国的民主宪政,今年1月又出版新书《民主是一种现代生活》。民主,是中华民族百多年一直追求的目标。但究竟什么是民主,怎么不回避,不躲闪,更有效地推动民主,社会各界还存在不少争议。就此话题,南方周末记者近期采访过当时尚在病中的蔡定剑先生。此时刊发,既表达我们的纪念,亦供各界参考。
南方周末记者 戴志勇
不能以眼前利益决定对民主的态度
富人多怕民主,这是没有财产保障的反映。
南方周末:几年前,俞可平先生有本书《民主是个好东西》,今年你又出版了《民主是一种现代生活》。这两本书,基本都在讲民主的常识,为什么还会引起较大关注?
蔡定剑:只有民主科学才能富国强国,这是“戊戌变法”和“五四运动”的旗帜。改革开放使中国富强了,却仍有人反民主。似乎匪夷所思,但也有原因。
一是封建专制思想根深蒂固,还难清除。
二是有人穷时还要民主,一旦富了就怕民主。过去片面理解民主,认为民主就是少数服从多数。中国过去有杀富济贫、打土豪分田地的历史。富人多怕民主,这是没有财产保障的反映。国外,民主是富人搞起来的,但中国历史上富人多反对民主。
三是在近代史上真正的知识分子都还是为民主奋斗的,不管是清末,还是国民党和共产党时期的知识分子(也有辜鸿铭那样的,极少)。可现在知识分子分化了,有些人公然反对民主,特别有一些从海外回来的。可能与利益有关系,为权贵们说话;也可能与个人在海外的处境有关,以个人感性代替理性。
权力和财富等眼前利益决定着一些社会精英对民主的态度,这对国家民族是不利的。
民主发展关键在于条件和时机
解决社会权利与机会的不平等造成的差距,使社会比较平等,才是向民主转型的好条件。
南方周末:但的确有些拉美或东南亚国家转型失败了,你怎么看?
蔡定剑:在反对民主的理论中,一个很强的理由是:印度搞了这么多年民主,没有中国发展快。拉美搞了一个多世纪民主,却出现了所谓“拉美化”。民主也在一些地方造成了不稳定,像泰国。但是,用不成熟(或过渡型)民主的案例来反对民主,理由不充分。
这些人为什么不看看,几个世纪以来,有多少国家因民主的建立而长治久安,人民安康、幸福?民主是一种经济发展的长效制度机制。民主国家往往持续稳定地富裕。
民主的发展可分几个阶段,即民主的变革或转型期、民主过渡期和民主成熟期。用民主变革或过渡期的例子反对民主,是攻其一点不及其余。飞机是现代最便捷的交通工具,但在起飞和降落的六七分钟内容易出事故。人们会因此抛弃飞机?向民主过渡时会有一些不稳定因素,避免或控制向民主过渡中出现的不稳定因素,这才是负责任的态度。
有不少很成功的民主转型的国家和地区。从民主转型的规律讲:在社会矛盾较少、发展较平稳时转型比较好。社会贫富差距大,腐败严重、种族冲突、民族矛盾、宗教冲突尖锐的情况下转型,会较困难。
法国大革命就是穷人跟富人矛盾尖锐的产物。泰国明显地分成农村和城市利益,造成民主动荡。解决社会权利与机会的不平等造成的差距,使社会比较平等,才是向民主转型的好条件。
民主不等于多数人可以强制少数
通过建立共和制、违宪审查制度、人权保障制度,使民主更规范,极大地防止了多数暴政。
南方周末:有人认为民主就是多数决,而多数决会导致多数人的暴政,所以民主很危险。
蔡定剑:这种理论歪曲了民主。很多反民主者先是有意无意歪曲民主,然后再来批判。少数服从多数是民主的基础机制,但民主远不止于此。
首先,民主是国家的体制,解决政府跟老百姓的关系。政府通过民主投票选举产生,得到多数老百姓同意才有足够合法性和权威。国家法律和决策最后要少数服从多数,这是靠多数决的,它是民主的基础,是解决政府权力来源合法性的制度。
但这仅是民主的一个方面,民主反对集权包括多数人的集权,亚里斯多德早说过,权力集中在少数人手里和多数人手里是一样的。一个人集权,会成暴君,一群人集权就成了寡头,广大民众集权就成了暴民制。
所以民主不但意味横向分权,还意味着纵向分权。所以有共和,有联邦和地方自治,地方事务由地方老百姓参与决定。这些方面,不能以服从上级压下级,以全局压局部。
民主还意味着要尊重少数人的权利。特别是二战后民主的发展,强调保障个人自由和基本权利。个体的基本人权不能多数表决。如,村民大会不能表决分掉富人财产。多数决止于宪法保护的公民基本权利。
现在,通过建立共和制、违宪审查制度、人权保障制度,使民主更规范,极大地防止了多数暴政。
南方周末:王绍光先生曾说,在民主前面加上“自由”,或加上“宪政”,就不是真正的民主了。刚才说的这些进步,他觉得是对民主的限制。你怎么看?
蔡定剑:王教授是我非常尊重的一位学者。他本应对民主有很深理解。我看过他的《民主四讲》等文章。但我非常不赞同他关于民主的观点。加上“自由”、“宪政”的限制就背离了民主?恰恰相反,这正是民主的完善。
我认为王教授对民主理解的片面性在于,把民主的标准定格于古希腊的直接民主和多数决。他把民主固化在人类社会初级民主形态,一切不合这个标准的民主都被他否定。反对选举代议民主,说选举民主易被操纵。最后回到古希腊抽签的方法,变成了“抽主”。已有文章批评说,王教授的抽签颠覆了民主,抽签就不再是人民的意思,回到靠命运、靠上帝决定了。选举好歹让统治者知道主权在民、权力来自人民授予。
民主在不断完善,希腊城邦国家的广场民主只是适应小范围内简单城邦公共事务。这种民主是有缺陷的,阿克顿勋爵早就总结说:雅典的直接民主被基于民主本身的弊端所断送。至高无上的人民有权做任何能做的事,不受任何准则的羁束。结果,解放了的雅典人变成了暴君。雅典人在广场民主中以苏格拉底的殉道,来给自己的罪孽加冕。
人类社会发展到今天,无比复杂的公共事务,还能由那种简单的直接民主解决问题?代议民主是一种进步。国家不可能由人民直接治理,就只有把一些权力赋予一部分人治理。怎么赋予呢?目前的最好办法是投票选举。
南方周末:选举民主也曾出现问题,希特勒通过选举上台,不是造成世界灾难的典型例子?
蔡定剑:正是有这样的教训,经过深刻的反省,在战后的德、日首先建立了违宪审查和人权保障制度,以宪法和人权理性地限制民主。
一些人喜欢引用著名学者批评民主的著述为反民主论证。西方学界在上世纪六七十年代后对民主的批判很多。联合国就组织过一个三边委员会,由美国的布热津斯基和欧洲、日本的专家系统检讨民主制度,出版了很有名的小册子叫《民主的危机》。
在引用人家批判民主的理论时,不要掩盖一个很重要的前提,都有肯定选举代议制民主的大前提,批判是为了完善,而不是要否认和抛弃民主。所以,对选举的不断完善、违宪审查、人权保障、参与民主等,都是在批判的基础上对民主的发展完善。
把这些认为是民主的退化,是对民主发展的无知。
代议民主、参与民主和协商民主
民主不是选主,不是选了以后他们想干什么就干什么。
南方周末:选举民主、参与式民主和协商民主是什么样的关系?
蔡定剑:以选举为基础的代议制民主是基础。参与式民主是对代议民主的发展和补充。协商民主是参与式民主的一种高级理想形式,这三者不是替代关系,是完善、补充的关系。
二战后,西方人反思选举民主会出现多数人暴政,发展了违宪审查制度,上世纪六七十年代又批判代议民主政治家不能代表人民,人民要直接参与决策过程,于是发展了参与式民主。八十年代又有人批评参与民主不够民主,还是政府在决策,老百姓来参与,双方地位、信息都不平等,又提出协商民主。所谓协商民主,是要求参与民主的各方要在完全平等的基础上反复协商、讨论,辩论,在协商一致基础上达成共识再做出决策。谁都认为这种民主很好,但确实非常理想化,难以操作实施。
国内有些学者把协商民主抬得很高,认为协商民主要替代代议民主,这没有真正理解协商民主。协商民主是一种新的民主理论,而不是什么新的民主形态,也不是主流的民主形式。
这种民主只在有限的范围内可用,如在基层,政府要拿一笔钱给社区办事,没有确定的方案,就由百姓讨论干什么好。在高层,协商民主用在如不同国家的圆桌会议讨论气候问题、反恐问题等,不是少数服从多数。还有国家圆桌谈判制宪等,才可协商民主。
国家层面的决策,只能是代议民主和参与式民主。不要把我国现在的政协与协商民主等同(第一届政协建国和制定共同纲领有协商民主之意),温岭的预算民主恳谈不是协商民主,是参与式民主。
南方周末:卢梭批评过英国的代议制,说民众在代议制的情况下,只有投票的那一刻是主人,投完之后就是奴隶。参与式民主可能是对此的一种制约?
蔡定剑:参与式民主发展的前提是人民不完全信任选出的政治家,所以要求政治家在做出决策、立法时,必须听取人民的意见。还有,人民能自己决定的事就不要政治家代劳了。
公众参与已经形成了一套制度、方法和技术,它缩小了政治家的权力。
中国很快引进了公众参与式民主的理论和一些零散的制度,比如听证会、展示。为什么没效果?
参与式民主建立在代议制民主基础上。它不是老百姓决策,是必须有制度保证政府决策听取老百姓的意见。政府可以不按多数人的意见抉择,但必须给人民有力的解释。否则,会失去人们信任,可能失去执政机会。
我曾在波士顿华人社区与华人的NGO成员讨论过拆迁问题。她说华人社区在美国很多城市地处市中心但比较乱,开发商和政府都希望改造,但华人不愿意,因为他们的生存方法就是做小生意,到郊区没法生存。
开发商想跟政府合作,但法律规定,政府许可必须要听取利害相关人的意见,没有这个程序,就是非法的。
我问她,如果开发商跟政府有共同利益,开发商收买了政府官员怎么办?她说我们在政府许可的很多环节都有法定表达意见的机会,如果意见没有得到尊重,就得找市长和议会了。我说市长能见你们?她说不见不行,还要不要选票?
所以民主不是选主,不是选了以后他们想干什么就干什么。
民主需要精英因素
治理国家需要精英,需要能力比较高的人。民主制度设计时应注重避免完全平民化,保留精英的设置。
南方周末:托克维尔考察美国时,有两个担心,一是美国的民主可能导致多数暴政。这是他作为贵族后裔的担心。第二个担心是社会的平庸化,精英、贵族气质的人被消蚀掉,被边缘化。一些精英之所以反对民主,是否也有这种担心?
蔡定剑:这涉及到民主的质量和技术问题。从理论上说,一个好的民主应平衡平民大众与精英的关系、多数与少数的关系、穷人与富人的关系、大民族与小民族的关系等。
民主制度设计时应注重避免完全平民化,保留精英的设置。如下议院与上议院的设计,前者是平民的,后者是精英化的。
南方周末:这种精英跟民主有某种相互的制衡,或者说相互的冲突?
蔡定剑:对一般人而言,眼前利益会妨碍长远的判断。对民主导致的平庸化,在制度设计时早有预防。如果你读约翰·密尔《代议制政府》,就能找到答案。
密尔是19世纪的思想家,他说代议制是人类至今为止发现的最好的政府形式。但他谈到一个有趣的问题,民主是由多数人来选举的,多数人水平一般,眼光比较短浅。但是,治理国家需要精英,需要能力比较高的人。这个矛盾怎么避免?他说民主选举政府是必要的。但选举出来的人要有一定的独立性,要凭他的智力和理性决策,而不要唯民命是从。制度上怎么办?民众可以选举他,但不能随便罢免他,否则,选出来的人只能追随平庸。
南方周末:成熟的国家,似乎不需要选出伟大的政治家,有个中等智力的政客就可以了。基础制度成熟,大多数领域,社会已能自我运转,政府应做的并不特别多。
蔡定剑:中西政治文化有很大差别,儒家相信圣主统治,它不要民主选举,要伯乐相马,推荐人才。后来通过考试来选拔人才。虽然古希腊柏拉图也讲圣人治国,但现代西方文化不信圣人治国,选举也可能出错,没办法,好在还有机会。
南方周末:尼克松是帝王式总统,他任上总统权力扩张很厉害。但尼克松就被记者捅出的“水门事件”弄下来了,总有办法可以把自我扩张的权力打回去?
蔡定剑:西方人骨子里害怕太强的人上来。一个很突出的例子,英国二战以后的丘吉尔,丰功伟绩,战后民众把他选掉了。就是怕这个人太强,今后什么命运都攥在他手里了。很多人觉得有点可惜,但我觉得这是好事。
这就是民主,有时会把好人淘汰,但更重要的是能防止坏人上台,能防止继续做坏事。
没有民主,谈何法治
法治取代不了民主,民主要解决政府的权力的合法性问题和权力的责任问题。
南方周末:有人鼓吹中国不需要民主,走威权加法治的路就行,你怎么看?
蔡定剑:民主需要法治,这没有错。但没有民主哪里会有真正的法治?这可不是鸡生蛋、蛋生鸡的问题。没有民主,权力专断滥行,法治从何而来?法制只能是治民的。历史已经证明,民主是现代法治的基础。
当然期望有好法治保障民主转型。但,没有民主,法治不彰啊。潘维教授很天真,说我们搞法治就行了。权力不想受约束,没有对人民负责的制度保障,能真正上法治的路?
法治跟民主不同,法治取代不了民主,民主要解决政府的权力的合法性问题和权力的责任问题。
南方周末:光讲法治不讲民主,法治怎么可能呢?
蔡定剑:对。有法却治不了官员。真正的法治是政府依法办事,讲规则。我们治老百姓的法比较完善,管政府的法还完善不起来。我在立法机关呆了这么多年,也参与了不少法律制定,现在法律关注的是在部门之间分利益,真正为民的法律很难、很少、很无力。
试问民权法我们有没有?社会民生法律有几多?这是现代民主国家法治的精髓。
南方周末:民主跟法治谁先走更靠谱一点?法治推动还是竞争性的选举?
蔡定剑:民主法治建立是交替进行,但民主是基础。很多现代法治的要素,都是在国家民主转型以后才完善起来的,这些法是治官的法,不是治老百姓的法。如宪法、行政法。所以,法治要以民主为基础,选举和反腐败的规则也是如此。
如中国农村选举是先有海选的民主制度,有一些初步的选举规则。不完善,出现贿选、宗族和暴力选举等问题。这时就要及时完善法制,使民主健康发展。遗憾的是,民主发展了,法制不跟上,这才是民主之祸。
中国百姓民主素质不够吗
民主与公民素质关系不大,与个人利益有关系。
南方周末:有个流行理论,说中国人民主素质还不够,没做好准备,有道理吗?
蔡定剑:我在2002年出了《中国选举状况的报告》一书,用社会学调查的结果证明,民主与公民素质关系不大,与个人利益有关系。大量调查研究证明了这一点。
美国在两百多年前搞民主,当年美国人的素质比21世纪的中国人民的素质还高?当年在澳大利亚的那些囚犯,比受儒家几千年文明熏陶的中国人的素质还高?比经过马列主义思想武装起来的人民素质还高?讲中国人的素质低,是对中国人的侮辱!这个理论很荒唐。
现在中国人谁最关心民主选举?不是大学生,也不是城市居民,而是被认为素质最低的农民,是他们为了公正地选举村委会而斤斤计较,甚至不惜牺牲人身自由去上访告状,就是为了争取这张选票。
也有人说中国人搞不了法治。改革开放初期,邓小平有一次见李光耀谈到新加坡的治理,李光耀对邓小平说,新加坡人很多都是从当年大陆东南沿海逃来的渔民的后代,没有文化,有的没法生存;大陆人是中原文化那些儒家秀才、达官贵人的后代;你们有条件比我们搞得好。
中国人搞不了民主法治恐怕是有些人的托词和借口。
民主是国家团结的力量
靠价值观的凝聚而不是靠强力维系,才是国家团结的有力基石。
南方周末:在贫富差距、民族和统独等核心议题上,民主会不会易造成国家分裂和地区冲突?
蔡定剑:民主导致分裂,也是吓唬人的,是对民主的一个很大误解。民主本是国家凝聚、民族团结的力量,但却被人妖魔化为国家解体的因素。
多数中国人都不希望国家分裂,这一点有共识。在清王朝崩溃、各省宣布自治以及后来的民国战乱时期,中国都没有分裂。要相信中华民族的凝集力。
推进民主是不是有分裂危险?确实有。比如苏联和南斯拉夫进行的都是不可控的民主转型。
靠价值观的凝聚而不是靠强力维系,才是国家团结的有力基石。世界上有很多联邦制国家都是靠民主的制度和价值来维护。
举一个例子,印度的宗教、语言非常复杂,有人说如果印度没有民主制度,分裂和战乱比巴基斯坦有过之而无不及。印度没有大的社会动乱,靠什么?就是靠民主制度维系。
执政者可在有能力、有资源的情况下,主动有力地推动民主转型。分裂、失范不是民主必然的结果。
实现民主有多条路径
真正理想的改革路径是扩大民主选举,实行平等、公开、竞争的选举。从基层往上走,如现在可试行县级政府和城市人大的直接选举。
南方周末:请对现在的民主现状做一个判断,是否还在往前走?
蔡定剑:三十多年改革开放,中国在发展,政治、法制都在发展,政治的开放度、人的自由度和各种权利比改革开放初期、中期都有进步。
中国处于一个充满矛盾的时期,有前进,有反复。
司法改革还是有不少进步,司法改革走上了一个比较正规化、专业化的路,如司法人员统一公开考试制度的建立等;审判制度改革,减少政治、行政干预;反对地方保护主义等;学者、公众都公开讨论司法改革。
南方周末:中国改革路途怎么走更具
南方周末记者 戴志勇
不能以眼前利益决定对民主的态度
富人多怕民主,这是没有财产保障的反映。
南方周末:几年前,俞可平先生有本书《民主是个好东西》,今年你又出版了《民主是一种现代生活》。这两本书,基本都在讲民主的常识,为什么还会引起较大关注?
蔡定剑:只有民主科学才能富国强国,这是“戊戌变法”和“五四运动”的旗帜。改革开放使中国富强了,却仍有人反民主。似乎匪夷所思,但也有原因。
一是封建专制思想根深蒂固,还难清除。
二是有人穷时还要民主,一旦富了就怕民主。过去片面理解民主,认为民主就是少数服从多数。中国过去有杀富济贫、打土豪分田地的历史。富人多怕民主,这是没有财产保障的反映。国外,民主是富人搞起来的,但中国历史上富人多反对民主。
三是在近代史上真正的知识分子都还是为民主奋斗的,不管是清末,还是国民党和共产党时期的知识分子(也有辜鸿铭那样的,极少)。可现在知识分子分化了,有些人公然反对民主,特别有一些从海外回来的。可能与利益有关系,为权贵们说话;也可能与个人在海外的处境有关,以个人感性代替理性。
权力和财富等眼前利益决定着一些社会精英对民主的态度,这对国家民族是不利的。
民主发展关键在于条件和时机
解决社会权利与机会的不平等造成的差距,使社会比较平等,才是向民主转型的好条件。
南方周末:但的确有些拉美或东南亚国家转型失败了,你怎么看?
蔡定剑:在反对民主的理论中,一个很强的理由是:印度搞了这么多年民主,没有中国发展快。拉美搞了一个多世纪民主,却出现了所谓“拉美化”。民主也在一些地方造成了不稳定,像泰国。但是,用不成熟(或过渡型)民主的案例来反对民主,理由不充分。
这些人为什么不看看,几个世纪以来,有多少国家因民主的建立而长治久安,人民安康、幸福?民主是一种经济发展的长效制度机制。民主国家往往持续稳定地富裕。
民主的发展可分几个阶段,即民主的变革或转型期、民主过渡期和民主成熟期。用民主变革或过渡期的例子反对民主,是攻其一点不及其余。飞机是现代最便捷的交通工具,但在起飞和降落的六七分钟内容易出事故。人们会因此抛弃飞机?向民主过渡时会有一些不稳定因素,避免或控制向民主过渡中出现的不稳定因素,这才是负责任的态度。
有不少很成功的民主转型的国家和地区。从民主转型的规律讲:在社会矛盾较少、发展较平稳时转型比较好。社会贫富差距大,腐败严重、种族冲突、民族矛盾、宗教冲突尖锐的情况下转型,会较困难。
法国大革命就是穷人跟富人矛盾尖锐的产物。泰国明显地分成农村和城市利益,造成民主动荡。解决社会权利与机会的不平等造成的差距,使社会比较平等,才是向民主转型的好条件。
民主不等于多数人可以强制少数
通过建立共和制、违宪审查制度、人权保障制度,使民主更规范,极大地防止了多数暴政。
南方周末:有人认为民主就是多数决,而多数决会导致多数人的暴政,所以民主很危险。
蔡定剑:这种理论歪曲了民主。很多反民主者先是有意无意歪曲民主,然后再来批判。少数服从多数是民主的基础机制,但民主远不止于此。
首先,民主是国家的体制,解决政府跟老百姓的关系。政府通过民主投票选举产生,得到多数老百姓同意才有足够合法性和权威。国家法律和决策最后要少数服从多数,这是靠多数决的,它是民主的基础,是解决政府权力来源合法性的制度。
但这仅是民主的一个方面,民主反对集权包括多数人的集权,亚里斯多德早说过,权力集中在少数人手里和多数人手里是一样的。一个人集权,会成暴君,一群人集权就成了寡头,广大民众集权就成了暴民制。
所以民主不但意味横向分权,还意味着纵向分权。所以有共和,有联邦和地方自治,地方事务由地方老百姓参与决定。这些方面,不能以服从上级压下级,以全局压局部。
民主还意味着要尊重少数人的权利。特别是二战后民主的发展,强调保障个人自由和基本权利。个体的基本人权不能多数表决。如,村民大会不能表决分掉富人财产。多数决止于宪法保护的公民基本权利。
现在,通过建立共和制、违宪审查制度、人权保障制度,使民主更规范,极大地防止了多数暴政。
南方周末:王绍光先生曾说,在民主前面加上“自由”,或加上“宪政”,就不是真正的民主了。刚才说的这些进步,他觉得是对民主的限制。你怎么看?
蔡定剑:王教授是我非常尊重的一位学者。他本应对民主有很深理解。我看过他的《民主四讲》等文章。但我非常不赞同他关于民主的观点。加上“自由”、“宪政”的限制就背离了民主?恰恰相反,这正是民主的完善。
我认为王教授对民主理解的片面性在于,把民主的标准定格于古希腊的直接民主和多数决。他把民主固化在人类社会初级民主形态,一切不合这个标准的民主都被他否定。反对选举代议民主,说选举民主易被操纵。最后回到古希腊抽签的方法,变成了“抽主”。已有文章批评说,王教授的抽签颠覆了民主,抽签就不再是人民的意思,回到靠命运、靠上帝决定了。选举好歹让统治者知道主权在民、权力来自人民授予。
民主在不断完善,希腊城邦国家的广场民主只是适应小范围内简单城邦公共事务。这种民主是有缺陷的,阿克顿勋爵早就总结说:雅典的直接民主被基于民主本身的弊端所断送。至高无上的人民有权做任何能做的事,不受任何准则的羁束。结果,解放了的雅典人变成了暴君。雅典人在广场民主中以苏格拉底的殉道,来给自己的罪孽加冕。
人类社会发展到今天,无比复杂的公共事务,还能由那种简单的直接民主解决问题?代议民主是一种进步。国家不可能由人民直接治理,就只有把一些权力赋予一部分人治理。怎么赋予呢?目前的最好办法是投票选举。
南方周末:选举民主也曾出现问题,希特勒通过选举上台,不是造成世界灾难的典型例子?
蔡定剑:正是有这样的教训,经过深刻的反省,在战后的德、日首先建立了违宪审查和人权保障制度,以宪法和人权理性地限制民主。
一些人喜欢引用著名学者批评民主的著述为反民主论证。西方学界在上世纪六七十年代后对民主的批判很多。联合国就组织过一个三边委员会,由美国的布热津斯基和欧洲、日本的专家系统检讨民主制度,出版了很有名的小册子叫《民主的危机》。
在引用人家批判民主的理论时,不要掩盖一个很重要的前提,都有肯定选举代议制民主的大前提,批判是为了完善,而不是要否认和抛弃民主。所以,对选举的不断完善、违宪审查、人权保障、参与民主等,都是在批判的基础上对民主的发展完善。
把这些认为是民主的退化,是对民主发展的无知。
代议民主、参与民主和协商民主
民主不是选主,不是选了以后他们想干什么就干什么。
南方周末:选举民主、参与式民主和协商民主是什么样的关系?
蔡定剑:以选举为基础的代议制民主是基础。参与式民主是对代议民主的发展和补充。协商民主是参与式民主的一种高级理想形式,这三者不是替代关系,是完善、补充的关系。
二战后,西方人反思选举民主会出现多数人暴政,发展了违宪审查制度,上世纪六七十年代又批判代议民主政治家不能代表人民,人民要直接参与决策过程,于是发展了参与式民主。八十年代又有人批评参与民主不够民主,还是政府在决策,老百姓来参与,双方地位、信息都不平等,又提出协商民主。所谓协商民主,是要求参与民主的各方要在完全平等的基础上反复协商、讨论,辩论,在协商一致基础上达成共识再做出决策。谁都认为这种民主很好,但确实非常理想化,难以操作实施。
国内有些学者把协商民主抬得很高,认为协商民主要替代代议民主,这没有真正理解协商民主。协商民主是一种新的民主理论,而不是什么新的民主形态,也不是主流的民主形式。
这种民主只在有限的范围内可用,如在基层,政府要拿一笔钱给社区办事,没有确定的方案,就由百姓讨论干什么好。在高层,协商民主用在如不同国家的圆桌会议讨论气候问题、反恐问题等,不是少数服从多数。还有国家圆桌谈判制宪等,才可协商民主。
国家层面的决策,只能是代议民主和参与式民主。不要把我国现在的政协与协商民主等同(第一届政协建国和制定共同纲领有协商民主之意),温岭的预算民主恳谈不是协商民主,是参与式民主。
南方周末:卢梭批评过英国的代议制,说民众在代议制的情况下,只有投票的那一刻是主人,投完之后就是奴隶。参与式民主可能是对此的一种制约?
蔡定剑:参与式民主发展的前提是人民不完全信任选出的政治家,所以要求政治家在做出决策、立法时,必须听取人民的意见。还有,人民能自己决定的事就不要政治家代劳了。
公众参与已经形成了一套制度、方法和技术,它缩小了政治家的权力。
中国很快引进了公众参与式民主的理论和一些零散的制度,比如听证会、展示。为什么没效果?
参与式民主建立在代议制民主基础上。它不是老百姓决策,是必须有制度保证政府决策听取老百姓的意见。政府可以不按多数人的意见抉择,但必须给人民有力的解释。否则,会失去人们信任,可能失去执政机会。
我曾在波士顿华人社区与华人的NGO成员讨论过拆迁问题。她说华人社区在美国很多城市地处市中心但比较乱,开发商和政府都希望改造,但华人不愿意,因为他们的生存方法就是做小生意,到郊区没法生存。
开发商想跟政府合作,但法律规定,政府许可必须要听取利害相关人的意见,没有这个程序,就是非法的。
我问她,如果开发商跟政府有共同利益,开发商收买了政府官员怎么办?她说我们在政府许可的很多环节都有法定表达意见的机会,如果意见没有得到尊重,就得找市长和议会了。我说市长能见你们?她说不见不行,还要不要选票?
所以民主不是选主,不是选了以后他们想干什么就干什么。
民主需要精英因素
治理国家需要精英,需要能力比较高的人。民主制度设计时应注重避免完全平民化,保留精英的设置。
南方周末:托克维尔考察美国时,有两个担心,一是美国的民主可能导致多数暴政。这是他作为贵族后裔的担心。第二个担心是社会的平庸化,精英、贵族气质的人被消蚀掉,被边缘化。一些精英之所以反对民主,是否也有这种担心?
蔡定剑:这涉及到民主的质量和技术问题。从理论上说,一个好的民主应平衡平民大众与精英的关系、多数与少数的关系、穷人与富人的关系、大民族与小民族的关系等。
民主制度设计时应注重避免完全平民化,保留精英的设置。如下议院与上议院的设计,前者是平民的,后者是精英化的。
南方周末:这种精英跟民主有某种相互的制衡,或者说相互的冲突?
蔡定剑:对一般人而言,眼前利益会妨碍长远的判断。对民主导致的平庸化,在制度设计时早有预防。如果你读约翰·密尔《代议制政府》,就能找到答案。
密尔是19世纪的思想家,他说代议制是人类至今为止发现的最好的政府形式。但他谈到一个有趣的问题,民主是由多数人来选举的,多数人水平一般,眼光比较短浅。但是,治理国家需要精英,需要能力比较高的人。这个矛盾怎么避免?他说民主选举政府是必要的。但选举出来的人要有一定的独立性,要凭他的智力和理性决策,而不要唯民命是从。制度上怎么办?民众可以选举他,但不能随便罢免他,否则,选出来的人只能追随平庸。
南方周末:成熟的国家,似乎不需要选出伟大的政治家,有个中等智力的政客就可以了。基础制度成熟,大多数领域,社会已能自我运转,政府应做的并不特别多。
蔡定剑:中西政治文化有很大差别,儒家相信圣主统治,它不要民主选举,要伯乐相马,推荐人才。后来通过考试来选拔人才。虽然古希腊柏拉图也讲圣人治国,但现代西方文化不信圣人治国,选举也可能出错,没办法,好在还有机会。
南方周末:尼克松是帝王式总统,他任上总统权力扩张很厉害。但尼克松就被记者捅出的“水门事件”弄下来了,总有办法可以把自我扩张的权力打回去?
蔡定剑:西方人骨子里害怕太强的人上来。一个很突出的例子,英国二战以后的丘吉尔,丰功伟绩,战后民众把他选掉了。就是怕这个人太强,今后什么命运都攥在他手里了。很多人觉得有点可惜,但我觉得这是好事。
这就是民主,有时会把好人淘汰,但更重要的是能防止坏人上台,能防止继续做坏事。
没有民主,谈何法治
法治取代不了民主,民主要解决政府的权力的合法性问题和权力的责任问题。
南方周末:有人鼓吹中国不需要民主,走威权加法治的路就行,你怎么看?
蔡定剑:民主需要法治,这没有错。但没有民主哪里会有真正的法治?这可不是鸡生蛋、蛋生鸡的问题。没有民主,权力专断滥行,法治从何而来?法制只能是治民的。历史已经证明,民主是现代法治的基础。
当然期望有好法治保障民主转型。但,没有民主,法治不彰啊。潘维教授很天真,说我们搞法治就行了。权力不想受约束,没有对人民负责的制度保障,能真正上法治的路?
法治跟民主不同,法治取代不了民主,民主要解决政府的权力的合法性问题和权力的责任问题。
南方周末:光讲法治不讲民主,法治怎么可能呢?
蔡定剑:对。有法却治不了官员。真正的法治是政府依法办事,讲规则。我们治老百姓的法比较完善,管政府的法还完善不起来。我在立法机关呆了这么多年,也参与了不少法律制定,现在法律关注的是在部门之间分利益,真正为民的法律很难、很少、很无力。
试问民权法我们有没有?社会民生法律有几多?这是现代民主国家法治的精髓。
南方周末:民主跟法治谁先走更靠谱一点?法治推动还是竞争性的选举?
蔡定剑:民主法治建立是交替进行,但民主是基础。很多现代法治的要素,都是在国家民主转型以后才完善起来的,这些法是治官的法,不是治老百姓的法。如宪法、行政法。所以,法治要以民主为基础,选举和反腐败的规则也是如此。
如中国农村选举是先有海选的民主制度,有一些初步的选举规则。不完善,出现贿选、宗族和暴力选举等问题。这时就要及时完善法制,使民主健康发展。遗憾的是,民主发展了,法制不跟上,这才是民主之祸。
中国百姓民主素质不够吗
民主与公民素质关系不大,与个人利益有关系。
南方周末:有个流行理论,说中国人民主素质还不够,没做好准备,有道理吗?
蔡定剑:我在2002年出了《中国选举状况的报告》一书,用社会学调查的结果证明,民主与公民素质关系不大,与个人利益有关系。大量调查研究证明了这一点。
美国在两百多年前搞民主,当年美国人的素质比21世纪的中国人民的素质还高?当年在澳大利亚的那些囚犯,比受儒家几千年文明熏陶的中国人的素质还高?比经过马列主义思想武装起来的人民素质还高?讲中国人的素质低,是对中国人的侮辱!这个理论很荒唐。
现在中国人谁最关心民主选举?不是大学生,也不是城市居民,而是被认为素质最低的农民,是他们为了公正地选举村委会而斤斤计较,甚至不惜牺牲人身自由去上访告状,就是为了争取这张选票。
也有人说中国人搞不了法治。改革开放初期,邓小平有一次见李光耀谈到新加坡的治理,李光耀对邓小平说,新加坡人很多都是从当年大陆东南沿海逃来的渔民的后代,没有文化,有的没法生存;大陆人是中原文化那些儒家秀才、达官贵人的后代;你们有条件比我们搞得好。
中国人搞不了民主法治恐怕是有些人的托词和借口。
民主是国家团结的力量
靠价值观的凝聚而不是靠强力维系,才是国家团结的有力基石。
南方周末:在贫富差距、民族和统独等核心议题上,民主会不会易造成国家分裂和地区冲突?
蔡定剑:民主导致分裂,也是吓唬人的,是对民主的一个很大误解。民主本是国家凝聚、民族团结的力量,但却被人妖魔化为国家解体的因素。
多数中国人都不希望国家分裂,这一点有共识。在清王朝崩溃、各省宣布自治以及后来的民国战乱时期,中国都没有分裂。要相信中华民族的凝集力。
推进民主是不是有分裂危险?确实有。比如苏联和南斯拉夫进行的都是不可控的民主转型。
靠价值观的凝聚而不是靠强力维系,才是国家团结的有力基石。世界上有很多联邦制国家都是靠民主的制度和价值来维护。
举一个例子,印度的宗教、语言非常复杂,有人说如果印度没有民主制度,分裂和战乱比巴基斯坦有过之而无不及。印度没有大的社会动乱,靠什么?就是靠民主制度维系。
执政者可在有能力、有资源的情况下,主动有力地推动民主转型。分裂、失范不是民主必然的结果。
实现民主有多条路径
真正理想的改革路径是扩大民主选举,实行平等、公开、竞争的选举。从基层往上走,如现在可试行县级政府和城市人大的直接选举。
南方周末:请对现在的民主现状做一个判断,是否还在往前走?
蔡定剑:三十多年改革开放,中国在发展,政治、法制都在发展,政治的开放度、人的自由度和各种权利比改革开放初期、中期都有进步。
中国处于一个充满矛盾的时期,有前进,有反复。
司法改革还是有不少进步,司法改革走上了一个比较正规化、专业化的路,如司法人员统一公开考试制度的建立等;审判制度改革,减少政治、行政干预;反对地方保护主义等;学者、公众都公开讨论司法改革。
南方周末:中国改革路途怎么走更具
最新评论
moshangrousang:有必要呼吁一下还中国梦一个清白、圣洁之身.......(2013-04-12)
最爱360:惊闻蔡先生乘鹤西去,想起大学时代读到的他的书,无限感慨,先生走好~~~民主还考后人。...(2010-11-29)
76653971:我还记得读中学时,班主任老师是如何向我们控诉万恶的旧社会。对其苛捐杂税有一句很生动的...(2011-01-19)
浪漫的诗人123: 公开家庭的财产就那么难吗?为什么难呢?(2010-05-26)
shiqing888:蔡先生走了,未竟的事业还要继续下去(2010-11-23)
最近访客
友情博客
暂无更新博客
关注更新
你关注的用户没有更新博文!